一枚炸彈在空中解體,化作數百個小炸彈,如同死亡蒲公英般覆蓋數個足球場大小的區域——這不是科幻電影,而是被稱為“戰場收割機”的集束炸彈的真實作戰方式。
更可怕的是,其中相當一部分小炸彈落地后不會立即爆炸,而是潛伏成危及幾代人的“地獄地雷”。正是這種反人道特性,促使2008年,全球108個國家簽署了《集束彈藥公約》要求全面銷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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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中國、美國、俄羅斯等主要軍事強國均未加入這份公約。為什么中國拒絕簽字?要理解這個問題,首先要看清集束炸彈的“雙重面孔”。
一方面,它是戰場上高效的成本殺手一枚集束炸彈可攜帶幾百個子炸彈,能對機場、裝甲集群、步兵陣地等面目標實施飽和打擊。這種“一發頂百發”的特性,使其成為大國對抗中性價比極高的常規威懾力量。尤其在應對大規模裝甲入侵時,集束炸彈的阻滯效果無可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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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它確實是遺禍無窮的“惡魔遺產”根據國際紅十字會的統計,集束炸彈的子炸彈平均有10%-40%不會立即爆炸。這些大小僅如易拉罐的未爆彈,顏色鮮艷的外殼對兒童形成致命誘惑。
在老撾,越戰時期遺落的集束炸彈至今仍造成每年數十人傷亡;在科索沃,農田里的未爆彈讓農民不敢下地耕作。這種跨越時空的傷害,正是國際社會強烈要求禁用的根本原因。
面對人道主義拷問與戰略需求的兩難,中國的選擇顯得尤為審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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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安全環境決定國防需求中國擁有長達2.2萬公里的陸上邊界線,周邊地緣政治復雜。在臺海、南海等潛在沖突區域,面對可能出現的登陸艦隊或裝甲集群,集束炸彈仍然是現階段最具威懾力的常規反制手段之一。正如軍事專家所言:“在我們找到同等效能的替代方案前,自廢武功并不明智。”
其次,技術改進提供折中方案中國在聯合國《特定常規武器公約》框架內,始終積極參與集束炸彈技術改進的討論。現代自毀式引信、自失能技術的出現,已經能將未爆率控制在1%以下。這種“趨利避害”的研發思路,既保留武器效能,又最大限度降低人道風險,體現著中國務實的安全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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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重要的是,大國博弈需要實力背書在主要軍事強國都保留集束炸彈的背景下,單方面放棄無異于削弱自身威懾能力。中國在簽署《禁止生物武器公約》《禁止化學武器公約》時表現積極,但對集束炸彈這種常規武器,則堅持“全面禁止之前,先推動各國普遍加入”的原則。
縱觀全球軍事發展史,任何武器的存廢從來都不是單純的道義選擇題。從達姆彈到地雷,國際社會每次對特定武器的限制,都是軍事需求與人道關懷艱難平衡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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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在這個問題上的審慎,是對國家安全利益的堅守。最理想的和平,不是銷毀所有武器,而是讓武器永遠沒有使用的必要。
在達到這個目標之前,中國選擇了一條兼顧現實與理想的道路——這或許正是身處復雜國際環境中的大國,所必須承擔的重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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