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吉林男子楊鐵軍向山西運城中院遞交了一份國家賠償申請書,申請該院支付人身自由賠償金和精神損害撫慰金共計115萬余元。
楊鐵軍是吉林省舒蘭合成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簡稱舒蘭合成藥業)銷售業務員,從2019年5月至2020年10月,舒蘭合成藥業向河南一公司先后出售茶堿169.8噸,其中部分經層層流轉后,被不法分子制成毒品咖啡因。
2020年12月22日,楊鐵軍被山西警方刑拘,理由為其涉嫌犯制造毒品罪。2023年12月30日,運城中院一審判決楊鐵軍犯制造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并處沒收個人財產一萬元。一審宣判后,楊鐵軍上訴至山西高院,要求改判無罪。
2025年4月25日,澎湃新聞刊發《藥企銷售的茶堿層層流轉后部分被用于制毒,銷售人員一審被判15年》報道了此案,楊鐵軍的妻子張女士告訴澎湃新聞,楊鐵軍不過是該藥企最底層的一名銷售,每月工資少則兩三千,多則五六千,企業向外銷售茶堿都是經過層層審批的,涉案的部分茶堿還是經吉林市公安局禁毒支隊、山西辦案民警許可后才售出的,沒想到楊鐵軍最后竟被判刑。
2025年5月23日,山西高院作出二審判決,改判楊鐵軍無罪。山西高院認為,現有證據尚不能形成完整鎖鏈證實楊鐵軍具有與相對確定的他人制造毒品的共同犯罪故意,據以定案的證據沒有達到確實、充分的法定證明標準。原審認定楊鐵軍犯制造毒品罪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
之后的5月28日,山西高院作出宣判,楊鐵軍當天獲釋。自 2020年12月22 日被刑事拘留,至 2025年5月28日被無罪釋放,楊鐵軍共被羈押1618天。
來源|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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