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20日,泰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網站發布醫藥高新區鼓樓南路東側、洪澤湖路北側地塊規劃條件調整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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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調整內容如下:
1.建筑限高由12米-40米調整為10米-60米。
2.建筑密度由≤28%調整為≤30%。
3.北側段退讓郵儲大樓用地紅線由8米調整為6米,東側靠近鳳凰河段由8米調整為5米;南側退讓幼兒園段由10米調整為8米,退讓洪澤湖路段由15米調整為10米;建筑退讓西側鼓樓路段保持10米退讓不變;相鄰單位可共用圍墻。
4.建筑山墻間距按高層之間不小于13米,多層之間不小于6米控制。
5.地塊北側可增設聯通永定路輔路機動車出入口。
6.機動車停車配建指標按新出臺的《泰州市建筑物配建停車設置標準與準則(2025版)》的“1.0輛/100㎡”執行。
醫藥高新區(高港區)鼓樓南路、洪澤湖路北側地塊
四至范圍:醫藥高新區(高港區)鼓樓南路東側、洪澤湖路北側
地塊面積:54畝
地塊用途:城鎮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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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文來源:泰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網站
綜合編輯:泰州百曉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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