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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第162期】
近日,汝城法院執行局收到一面“執法如山,扶正祛邪”的錦旗,這面表達謝意的錦旗,不僅是當事人對法院工作的認可,更是對法院執行工作的高度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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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是一起典型的涉農買賣合同糾紛。被執行人李某在汝城縣從事種植行業,李某于2024年在申請執行人汝城某農資批發部賒購化肥、農藥等農藥物資共計4萬余元,某農資批發部多次催討未果后訴至法院,經法院依法判決并生效后,李某仍拒不履行。某農資批發部于2025年11月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汝城法院執行局高度重視,立即啟動涉農案件“快立、快執”綠色通道。根據申請執行人某農資批發部提供的線索,被執行人李某種植的玉米目前正處收成時期,其將玉米售賣后極有可能返回外省老家,將給執行工作帶來困難,執行局組織干警立即采取行動,利用下班時間到玉米種植地依法將李某拘傳到庭。執行干警從情、理、法等多維度釋法明理,嚴肅告知其若繼續拒不履行將面臨的不利法律后果,李某卻不以為然,聲稱目前無財產可供執行。面對態度強硬并拒絕履行的李某,執行干警當即依法對其采取司法拘留強制措施。在被司法拘留后的第二天,李某深刻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并表示將聯系朋友替其將欠付款項履行完畢,最終申請執行人收到該案執行款,案件圓滿執行完畢。該案自立案到執畢僅花費七天時間,充分彰顯執行干警加大執行力度保障勝訴當事人合法權益的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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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案的成功執結,是汝城法院深入踐行“如我在執”理念、堅持司法為民的生動體現,不僅為民營中小企業紓困解難,更彰顯了司法機關維護市場誠信、保障農業生產經營的堅定立場。下一步,汝城法院將持續強化涉農案件執行力度,為全面推進鄉村振興與加快農業現代化發展注入更強有力的司法動能。
「供 稿」袁宇澤
「編 輯」譚 娟
「一 審」唐盼霞
「二 審」胡敏剛
「三 審」張 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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