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一紙判決,給汽車銷售流程劃下法治紅線!
近日,海口市美蘭區(qū)人民法院對一起小米汽車購車定金糾紛案作出一審判決,要求小米相關公司向消費者雙倍返還定金共計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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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起案件被認為是全國首例針對小米汽車“未交車催收尾款”的司法判例,為汽車銷售行業(yè)的規(guī)范發(fā)展提供了重要參考。
案件源于2024年7月,李女士(化名)在試駕后通過小米汽車APP訂購了一輛小米SU7 Max,并支付了5000元定金。
支付定金后,李女士因資金不足希望順延提車,與小米工作人員協(xié)商后,雙方同意訂單有效期為360天,期內她可隨時申請排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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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在去年12月出現(xiàn)轉折,小米工作人員在未收到李女士排產通知的情況下,主動將車輛安排下線生產,并要求她在7個自然日內支付全部購車尾款。
李女士對此提出異議后,小米方面仍堅持要求付款,最終以違約為由取消訂單并沒收定金。
法院審理認為,小米海口公司依據(jù)的格式條款要求消費者在未驗車、未交付的情況下限期付款,否則沒收定金,該行為實質上加重了消費者的付款義務,同時變相限制了其對車輛質量進行核驗的主要權利。法院認定該條款“不公平、不合理”,違反誠實信用原則,應屬無效。
值得注意的是,小米汽車曾在2024年5月公開答復網(wǎng)友“當然可以!小米支持驗車后付尾款”,這一官方承諾構成了消費者訂立合同的重要信賴基礎。
而小米海口公司的實際操作與宣傳不一致,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的相關法律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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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起案件雖然個案金額不大,但對整個汽車銷售行業(yè)具有警示意義。法院的判決明確了汽車銷售合同中的一個基本原則:付款義務應與交付義務相匹配。
在“先訂后產”的新模式下,消費者鎖定配置、廠家排產、車輛到店、通知提車、支付尾款,這是一個有明確邏輯順序的流程,銷售方不能為了自身資金周轉單方面打破這個順序。
對于汽車行業(yè)而言,這次判決是一次嚴厲的合規(guī)警示。它提醒所有汽車品牌和經(jīng)銷商,必須嚴格規(guī)范自身的銷售和交付流程,不能為了回籠資金或完成內部KPI而采取損害消費者權益的操作。
特別是對于那些宣稱自己是“用戶型企業(yè)”的新勢力品牌,尊重合同、尊重流程、尊重用戶,才是立身之本。
此案也為消費者維權提供了重要判例參考。它明確告訴消費者,在面對銷售方的不合理要求時,法律是站在公平和誠信這一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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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未交車、先催款”的情況,消費者可以直接引用此案例進行維權,大大降低了維權成本和法律不確定性。
隨著新能源汽車市場競爭日益激烈,如何在經(jīng)營效率與消費者權益保護之間取得平衡,成為每個車企必須面對的課題。這次判決或許將推動汽車銷售行業(yè)進一步規(guī)范銷售流程,為消費者創(chuàng)造更加公平、透明的購車環(huán)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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