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間田埂上突兀而起的“大棚房”、耕地上悄悄搭建的廠房、宅基地外擅自擴建的庭院……如今農村違建正以“點多面廣”之勢蔓延,不僅擠占耕地資源、破壞鄉村風貌,更讓村民們心生疑惑:明明有規章制度,為何違建總能“破土而出”?答案藏在監管的缺位與利益的暗箱操作中,是部分分管領導與監管部門的“視而不見”,縱容了這場侵蝕鄉村秩序的亂象。
農村違建的泛濫,首當其沖是監管體系的全面失守。從制度設計看,農村建房本需經過村、鄉、部門多級審批,耕地保護更是有剛性紅線,但現實中卻淪為“紙上防線”。鄉鎮國土所整合后,耕地保護職責落實不力,農業農村部門接管村民建房管理卻銜接不暢,形成“誰都管、誰都不管”的真空地帶。村級組織本應是第一道防線,卻有村干部不僅視而不見,甚至越權批地、擅自出讓農用地,給村民造成“村里同意即可建房”的誤導。更令人無奈的是,基層執法力量薄弱,偏遠村落巡查覆蓋率極低,面對村民“白天停工、晚上施工”的游擊戰術,執法人員往往束手無策,即便下發整改通知,也因缺乏強制執行力而淪為“一紙空文”。審批流程的繁瑣更變相助推了違建——從申請到獲批少則數月、多則半年,部分村民不堪等待,索性“先建后報”,將合規程序拋諸腦后 。
比監管缺位更刺眼的,是利益輸送催生的權力尋租。農村違建背后,往往藏著“見不得人的利益關系”。株洲石峰區就曾出現荒誕一幕:村民的違建剛建好就被強拆,而身為區人大代表、村委會副主任的違建廠房,不僅安然無恙,還被列入征收計劃,坐等百萬拆遷補償 。這種“同違不同命”的區別執法,本質是權力與利益的捆綁。部分分管領導與監管人員對違建“睜一只眼閉一只眼”,實則是收受了違建者的好處,為其充當“保護傘”;有的村干部利用職務便利,突擊違建套取補償款,或將集體土地違規出讓給他人建房,從中牟取私利 。更有甚者,以“設施農業”“鄉村旅游”為幌子,在耕地上違規建設經營性用房,監管部門明知其非農用途,卻因牽涉地方短期經濟利益而默許縱容,形成“違建得利、權力分潤”的黑色鏈條。
當然,農民改善居住條件的剛性需求、傳統觀念中的攀比心理,也是違建滋生的誘因。八九十年代的老舊房屋進入翻建期,村民對庭院式、別墅式住房的需求增加,而部分地區鄉村規劃缺位、建房選址困難,讓一些村民不得不“另尋出路”擠占耕地 。但需求不能成為違法的借口,更不能掩蓋監管失職與權力尋租的本質。《土地管理法》明確禁止亂占耕地建房,耕地作為“飯碗田”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任由違建蔓延,不僅踐踏法律尊嚴,更威脅國家糧食安全 。
治理農村違建,必須既要“拆違建”,更要“拆后臺”“補漏洞”。一方面,要以零容忍態度斬斷利益鏈條,對縱容違建、參與尋租的分管領導、監管人員和村干部一查到底,公開曝光典型案例,讓權力不敢越雷池半步 。另一方面,要破解監管難題:簡化建房審批流程,明確部門職責邊界,建立聯合巡查機制,讓偏遠村落不再成為監管盲區;強化執法保障,賦予基層必要的強制執行力,縮短執法周期,避免“違建建成即合法化”的尷尬 。同時,要加強普法宣傳,讓村民明白違建的法律后果,更要通過合理規劃、保障合法建房需求,從源頭減少違建沖動。
鄉村的美,在于井然有序的風貌與寸土寸金的耕地。當監管部門真正“看得見、管得住”,當權力運行在陽光下,當違法者無利可圖、無處遁形,農村違建亂象才能從根本上遏制。這不僅是對法律尊嚴的維護,更是對鄉村未來的守護——唯有守住監管底線、斬斷利益暗線,才能讓鄉村回歸清朗,讓每一寸土地都發揮應有價值。
![]()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