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路口,非機動車是根據機動車信號燈通行,還是按照行人信號燈走?這樣看似基礎的非機動車通行規范卻難倒了不少騎行者
目前,為預防交通事故、減少交通違法、確保市民出行安全,上海公安交管部門正在全市范圍內持續開展非機動車亂騎行交通違法專項整治,全面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水平,重點聚焦以下6類違法行為。
1.非機動車闖紅燈。
2.非機動車闖逆行。
3.不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
4.騎乘電動自行車不戴頭盔。
5.違法載人。
6.老年代步車違規上路行駛。
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總隊也發布了多起具體案例
2025年10月28日7時59分,徐匯交警在漕溪路漕寶路西北約10米,對當事人李某某實施“電動自行車駕駛人未佩戴安全頭盔的”違法行為,處以罰款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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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6日8時16分,崇明交警在新河公路進新河菜場西10米,對當事人宋某某實施“其他交通工具(老年代步車)未按規定注冊登記上道路行駛的(首次違法)”違法行為,處以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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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6日9時28分,寶山交警在同濟路泰和路北約75米,對當事人王某實施“非機動車未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的”違法行為,處以罰款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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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4日7時29分,浦東交警在同順大道出塘下公路東約30米,對當事人張某某實施“非機動車不按照交通信號燈表示通行的”違法行為,處以罰款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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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5日10時51分,閔行交警在東川路進永平路南約10米,對當事人嚴某某實施“電動自行車駕駛人未佩戴安全頭盔的”違法行為,處以罰款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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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7日8時43分,寶山交警在德都路綏化路路口,對當事人陶某某實施“非機動車不按照交通信號燈表示通行的”違法行為,處以罰款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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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6日16時42分,浦東交警在茉莉路進申港大道北約42米,對當事人郭某某實施“駕駛電動自行車搭載1名12周歲以上人員的(首次違法)”違法行為,處以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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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3日7時14分,寶山交警在江楊北路進泰和路東約50米,對當事人王某某實施“非機動車逆向行駛的”違法行為,處以罰款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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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解放日報·上觀新聞記者
就市民關注的非機動車通行規則疑惑
采訪市公安交管總隊
獲得權威解答
信號燈怎么看?
專用燈優先,隨機動車信號
在未設置非機動車專用信號燈的路口,非機動車一般應當按照機動車信號燈指示通行。也就是說,同向機動車信號燈亮紅燈時,非機動車也不能直行或左轉,當機動車信號燈亮綠燈時,非機動車可相應進行直行或左轉。
據市公安交管總隊路設支隊民警陳思悅介紹,針對一些交通情況復雜的路口,為了保障左轉非機動車通行安全,避免與直行機動車的沖突,會專門設置非機動車左轉專用信號燈。
遵循這一通行規范,在設置“交叉口行人過街專用相位”的路口尤為重要。比如,南京西路常德路路口,各進口的行人在一個獨立的相位時間里同時通行,該時段內機動車與非機動車全部禁行;反之,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通行時,所有方向的行人禁止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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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有行人過街專用相位的路口,非機動車需根據機動車信號燈通行
“非機動車應在非機動車車道內通行,與機動車保持同步,更符合道路屬性,減少與行人的沖突,更有利于保障不同交通者的安全。”陳思悅進一步解釋,行人信號燈僅針對行人,非機動車不能隨行人信號燈騎行。
左轉需“二次過街”?
復雜路口需遵守,避免機非混行
非機動車左轉時,是跟機動車一起通行,還是要“二次過街”?
非機動車左轉“二次過街”,指的是非機動車在路口禁止直接左轉,而是與直行車輛同方向,通過逆時針方向兩次直行,最終實現左轉。反映在道路設施上,就是為非機動車通過路口專門設置指示牌——“非機動車禁止直接左轉”“按直行信號燈進行二次過街”等,地面也會漆畫交通等候區、過街區等標識,指引非機動車按“直角”路線行進。
非機動車左轉為何需要“二次過街”?陳思悅指出,在一些大型車輛通行量較大、視線受阻的復雜路口,非機動車與機動車一起左轉時,通行空間受同向及對向機動車左轉路徑擠壓,同向左轉通行機動車又存在一定視線盲區,存在極大的交通事故安全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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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部分非機動車“二次過街”路口,交通隔離設施日益完善
目前,上海設置非機動車“二次過街”的路口,往往路幅較寬、進口道較多,交通情況復雜。“二次過街”方案實施后,這些路口的機動車與非機動車各行其道,有效避免了車輛混行與事故的發生。
需要注意的是,在未實施“二次過街”的路口,非機動車按機動車信號左轉通行時,應行駛在路口中心點的右側,避免因“大彎小轉”引發車輛碰擦事故。
邊騎車邊玩手機?
屬妨礙安全駕駛,違者將被罰款
“騎車時看一眼導航、回條微信,應該不算大事吧?”不少騎行者在采訪中表示,騎行時有看手機的習慣,有的人還會“邊騎車邊刷短視頻”。然而,法規明確規定,這屬于交通違法行為。
根據《上海市非機動車安全管理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駕駛非機動車時,“不得實施以手持方式撥打接聽電話、瀏覽電子設備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違者將處罰款30元。
與機動車相似,邊騎車邊看手機同樣屬于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看似‘低頭一秒’,實則危險重重。”市公安交管總隊勤務支隊民警朱天宇強調,去年曾發生一起事故:一名騎行者低頭回微信時,未注意前方行人,導致行人被撞骨折,騎行者因違法駕駛承擔全部責任。
非機動車也有超速?
限制時速15公里,已啟用電子警察抓拍
近期,多名網友發帖稱,在上海騎電動自行車時,因超速被“電子警察”抓拍,并被處以50元罰款。
電動自行車也有超速一說?《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八條規定,“殘疾人機動輪椅車、電動自行車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時,最高時速不得超過十五公里。”
電動自行車限制時速的本質,是為了平衡安全與效率。“過高的速度確實會增加事故風險和傷害程度,但過低的速度也會影響交通效率,無法滿足人們的正常通勤需求。”專業人士表示,從安全角度看,電動自行車限速勢在必行。
據統計,電動自行車超速行駛,是造成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速度快了,反應時間就短,遇到突發情況很容易撞上去。”朱天宇表示,目前,上海部分路段的非機動車道已新增了智能管理設備,用于抓拍電動自行車超速、逆行、闖紅燈等交通違法行為。
道路千萬條,安全第一條
大家出行一定要多加注意
不然不僅會面臨罰款
還會對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
造成危害!
來源:上觀新聞、新聞坊
見習編輯:孟祥莉
校審:姚佳森
終審:沈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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