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布《關于繼續執行部分行政規范性文件的通知》(魯人社字〔2025〕108號)明確本通知有效期截至2030年12月31日,規范性文件登記號為SDPR-2025-0140021。微信公眾號“勞動法專業律師”予以轉發供參考。
關于進一步加強“金藍領”培訓項目管理工作的通知
魯人社字〔2011〕521號
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省直有關部門,省管企業,中央駐魯有關單位:
2004年,原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按照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強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的要求,印發了《山東省“金藍領”培訓項目管理辦法》(魯勞社〔2006〕6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在全省啟動開展了“金藍領”培訓項目試點工作,為企業生產一線培養了一大批急需的技師、高級技師等高技能人才,提高了企業職工隊伍的整體素質,有力促進了就業和經濟社會發展。但在實施過程中也存在著個別地方、部門對這項工作認識不到位、部分培訓基地培訓質量不高以及校企合作不夠深入等問題。為進一步加強“金藍領”培訓項目管理工作,大力推進綜合素質高、創新能力強的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為經濟文化強省建設提供人才支撐。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提高對“金藍領”培訓項目管理工作重要意義的認識
“金藍領”培訓項目是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與省財政廳共同打造的品牌工程,是我省創新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工作的重點培養模式。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有關部門要進一步提高認識,加強對“金藍領”培訓項目工作的組織領導,切實按照《管理辦法》的規定,健全各項制度和措施,規范培訓與鑒定工作程序,強化培訓教學質量監督檢查,不斷提高工作質量。特別是要圍繞山東半島藍色經濟區、黃河三角洲高效生態經濟區等重點區域發展戰略的實施和推進我省現代服務業的發展要求,堅持立足企業一線培養高技能人才;要以提高培訓項目質量管理為核心,依托一批辦學條件好、管理規范、技術先進、技能人才培養成效顯著的大型骨干企業或技工院校建立高技能人才培養基地,深化校企合作,充分調動各方面積極性,不斷把“金藍領”培訓項目工作提升到一個新的水平。
二、切實加強培訓基地綜合能力建設
按照《管理辦法》規定,“金藍領”培訓基地可設在高等(高職)院校、技工院校和企業。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有關部門要嚴格培訓基地遴選標準,加強培訓基地綜合能力建設,特別是設在高等(高職)院校的培訓基地必須具有從事技師、高級技師培訓的理論教師和實習教師;具備技師、高級技師從事技能操作訓練需要的場所、設施、設備,并有大型企業作為實習場所;培訓基地必須成立專門班子,制定教學管理細則,依據培訓大綱和培訓內容制定詳細的課程安排計劃等。從今年開始,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將依據《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組織專家組對各原經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審定以及新申報推薦的培訓基地進行綜合能力評估,對不具備條件、工作不到位的單位取消“金藍領”培訓項目基地資格。
三、科學合理制定培訓工作標準
“金藍領”培訓項目的職業(工種)必須有國家職業標準或經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認定的行業、企業標準,并明確設定了技師、高級技師等級,同時必須嚴格按省審定的培訓大綱、考核鑒定級別開展工作。“金藍領”培訓一般應脫產集中培訓,確有困難的,也可以利用業余時間集中培訓。培訓時間不少于210個課時,其中職業道德課程不少于10個課時,技能培訓課程不少于200個課時(其中理論教學不少于110個課時,實際操作技能訓練不少于90個課時)。各培訓基地要嚴格按照認定的職業(工種)和等級開展“金藍領”培訓,不得隨意壓縮培訓時間,減少培訓內容;要加強培訓管理,建立健全培訓檔案;要圍繞當地和企業經濟發展實際設置培訓課程,并聘請部分在國內外具有一定知名度的高技能人才代表進行授課;各行業(企業)要積極支持符合條件的技術工人參加培訓,并在培訓費用上給予一定的補助。受訓期間員工的工資和福利待遇不變,確保培訓工作順利進行。
四、嚴格培養對象的申報條件
參加“金藍領”培訓的人員應是企業在職職工,并取得所在企業的推薦和支持。為適應當前形勢發展需要,對《管理辦法》中規定的申報條件作適當調整,從明年開始,參加技師培訓的人員一般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年齡在40周歲以下;具有高中(技工學校、中等職業學校)以上文化程度,從事本職業(工種)3年以上;取得相關職業(工種)高級工職業資格證書2年以上。參加高級技師培訓的人員一般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年齡在45周歲以下;具有高中(技工學校、中等職業學校)以上文化程度,從事本職業(工種)5年以上;取得相關職業(工種)技師職業資格證書2年以上。半島藍色經濟區海洋高新技術產業、黃河三角洲高效生態產業、現代服務業等領域的企業一線職工可以適當放寬年齡、資歷限制:年齡在45周歲以下,從事本職業(工種)且取得相關職業(工種)高級工職業資格證書2年以上或在市級以上職業技能競賽中取得高級工職業資格證書的技術工人,經主管部門同意可申報參加技師培訓;年齡在50周歲以下,從事本職業(工種)且取得相關職業(工種)技師職業資格證書2年以上或在省級以上職業技能競賽中取得技師職業資格證書的技術工人,經主管部門同意可申報參加高級技師培訓。
五、規范考核鑒定程序
(一)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有關部門在做好本年度“金藍領”培訓項目工作的同時,應認真研究下年度培訓項目工作,制定培訓計劃,連同《山東省開展“金藍領”培訓項目情況申報表》(見附件)及申請承辦培訓項目任務的培訓基地擬定的培訓大綱、實施方案等,于每年11月底前向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提交書面報告(同時抄送省職業技能鑒定中心),經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商省財政廳審定后,在次年第一季度統一下達全省培訓項目計劃;未提報計劃的,暫停其“金藍領”培訓項目資格。
各市、部門應于每年8月底前向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報送考核鑒定計劃,填寫《山東省職業技能鑒定審批表》,同時抄送省職業技能鑒定中心,通過“職業技能鑒定在線平臺”提報參加鑒定學員的準確信息(包括學員姓名、工作單位、職業年限、申報職業、申報級別、身份證號碼等)。由省職業技能鑒定中心審查并提出具體考核方案,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批準后方可進行考核鑒定。
(二)“金藍領”培訓項目按照“統一部署、統一命題、統一考務、統一督導和統一閱卷”的原則在全省范圍內組織實施。省職業技能鑒定中心依據《管理辦法》負責組織“金藍領”具體考務工作;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統一派遣質量督導員進行督導檢查。經考核鑒定成績合格的學員,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頒發國家技師、高級技師職業資格證書和“金藍領”培訓合格證書。“金藍領”培訓項目考核鑒定工作原則上安排在每年10月份進行,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三)各市、部門應對本年度“金藍領”培訓項目工作情況(包括主要做法、經驗、不足和工作建議等)進行認真總結,于次年1月底前以電子版和書面形式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六、加強對“金藍領”培訓項目全過程的監督檢查
為進一步提高“金藍領”培訓項目工作質量,從今年開始,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將會同省財政廳組織相關工作人員對各市、部門“金藍領”培訓項目工作情況進行日常檢查和定期評估,特別是對申報建立的培訓基地的資格條件、運作情況、課程設置、教學管理以及經費撥付使用等情況進行重點檢查,在此基礎上評選出全省“金藍領”培訓項目示范培訓基地;對于違反規定造成不良影響的,將依據其嚴重程度分別采取以下處理措施:通報批評;限期整改;追繳套取、挪用的培訓補助資金;取消培訓基地資格。參加考評和質量督導人員要嚴格執行職業技能鑒定工作要求,加強廉政建設,嚴格考務紀律,對以權謀私、吃拿卡要等不良行為和不正之風堅決予以抵制;對于經舉報查實的相關人員,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將撤消其考評員或督導員資格,情形嚴重的要依法嚴肅處理。
七、加強對“金藍領”培訓項目工作的組織領導
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有關部門要認真學習國家和省關于加強技能人才隊伍建設的有關政策、規定,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確保培訓實效。要加強調查研究,根據本地區支柱產業和高新技術產業發展對高技能人才的需求,整合優質資源,加強“金藍領”培訓基地建設,不斷擴大“金藍領”培訓規模,進一步完善高技能人才開發培訓機制。各培訓機構要在主管部門的領導下,加強師資隊伍建設,注重學員綜合能力和創新能力培養,努力做到培訓項目與企業生產相結合,培訓內容與生產一線相銜接,進一步提高工作質量,推動“金藍領”培訓項目在高技能人才隊伍建設中發揮更加重要的作用。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請及時向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報告。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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