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曝光的三起微創手術致死致殘案件引發社會廣泛關注,凸顯侵襲性治療在必要性評估、風險控制和知情同意等環節的嚴重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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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這里是天斗醫號患者權利保護組,患方依法維權理論策略中心。我是北京的醫療糾紛律師宋中清。
菏澤男孩腹腔探查術轉為開腹,多器官被切除:10歲男童因腹部撞擊就診,CT提示占位病變,原計劃腹腔鏡探查,術中轉為開腹并切除十二指腸、胰腺、大部分胃和小腸等多個器官,術后依賴靜脈營養生存。司法鑒定認為醫院診療過錯與損害后果存在因果關系,衛健部門確認存在病歷書寫不全、知情同意不規范等問題并已立案,醫院賠償20萬元,但家屬認為遠不足以覆蓋長期治療費用。
寧波5月齡女嬰心臟手術后死亡:患兒診斷為復雜型房間隔缺損(含冠狀靜脈竇型),醫生建議緊急手術,家屬稱術前溝通為微創、手術時長約2.5小時,實際手術長達7小時,術中轉為開胸且未及時告知家屬。術后當晚患兒死亡,家屬質疑術中操作失誤(如誤縫肺靜脈)、隱瞞病情、拒絕提供監控。寧波市衛健委已介入調查,涉事醫生被停診。
西安交大一附院男子心臟手術花60萬元后死亡:患者術后46天去世,花費超60萬元,家屬發現自費耗材未簽字、男性收取“會陰清洗”費等異常。醫保部門調查確認醫院存在26項違規,涉及違規使用醫保基金7.5萬余元,法院判決醫院承擔70%民事責任,但未追究刑事責任。該案暴露過度醫療、高額收費與監管缺位問題,法律對系統性違規仍以“技術過錯”定性,懲罰性賠償缺失,被指難以遏制逐利性醫療行為。
多起事件反映當前醫療糾紛處理中,即便存在嚴重違規和重大損害,行政處罰(如罰款2萬元)與民事賠償仍難匹配生命損失,對醫療機構震懾不足。
知情同意缺失、術中變更術式未告知、術后監護不力、致命的主刀醫生隱匿等問題頻發,提示需強化手術全流程監管、完善醫療事故刑事追責機制,并推動懲罰性賠償制度適用,防止“技術失誤”成為系統性違法違規的減免責借口。使法律成為基礎人格權(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的堅強守護者,而不是違法犯罪的包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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