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盤僅用為虛擬展示效果……不能認定開發商涉嫌存在虛假宣傳行為”——青島官方,又給購房者上了一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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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海岸開投新都樾府沙盤
西海岸的開投新都樾府,原本頂著“國企開發”的光環,號稱要打造低密度花園洋房社區,各種宣傳畫面都描繪得如詩如畫。然而,業主們等了比合同約定足足多了4個月才迎來開放日,結果卻上演了一出“大型翻車現場”。現實和宣傳的反差之大,像是一場買房版的“盲盒開箱”——期望拉滿,打開卻是一地雞毛。
業主反映,開放日當天,興沖沖去驗房,沒想到小區整體品質,與購房時畫下的“餅”嚴重不符:
道路縮水:小區門口的大羅山路,當初售賣的時候說一直通瀝青路到南邊,雙向6車道,現在不再修建瀝青路,反而是水泥2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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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化減配:小區內綠化效果堪憂、沒有層次感,沒有名貴樹材,好多枯枝,好多漏土皮的地方,該有的綠化面積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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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粗糙:樓道瓷磚縫隙太大,甚至有掉落的風險,室內廚房燃氣閥門位置超過了窗框,下水管道太矮!地下車庫也是跟銷售宣傳嚴重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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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延期交房后如此“貨不對板”的交付品質,業主質疑開發商涉嫌虛假宣傳,并將上述問題反映給相關部門。然而出人意料的是,青島西海岸新區市場監管局給出的回應,竟顯得相當“淡定”:
關于新都樾府小區品質與宣傳不符的問題。經落實,該沙盤僅用為虛擬展示效果,并在沙盤旁邊設置有溫馨提示牌,不能認定青島開投愷躍置業有限公司涉嫌存在虛假宣傳行為,西海岸新區市場監管局不予立案。
而根據《廣告法》規定,廣告不得含有虛假或引人誤解的內容,否則就屬虛假廣告。沙盤和效果圖本就是商品房廣告宣傳的一部分,如果展示的內容與未來實景嚴重不符,顯然會誤導購房者。而掛上“以實際交付為準”等免責提示牌,就真能把責任撇得一干二凈嗎?恐怕未必。
其實,早有司法解釋指出:商品房銷售廣告和宣傳資料中涉及的重要承諾,可視為合同要約,對買受人購房決策有重大影響的,開發商就必須兌現,否則就屬違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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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投新都樾府的免責聲明,面面俱到
“樣板間、沙盤僅供參考,具體以實際交付為準”,開發商這些司空見慣的說法,無異于打法律的擦邊球,把誠信二字拋在腦后。《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民法典》等,也都禁止經營者以格式條款排除自身責任、減輕消費者權利。
事實上,早在2022年,青島西海岸新區市監局,就曾查處過一起沙盤誤導消費者的案例:西海岸的萬科城市之光,沙盤和宣傳冊里展示有內部道路直通主干道且門前無高差,結果實際并非如此,被認定違反了《廣告法》第28條有關虛假廣告的規定,最終開發商被罰款20萬元!可見監管部門并非不能管,而是管不管而已。那為什么輪到新都樾府這里,卻“不予立案”了呢?
這個“不予立案”的回復,看似有理,其實經不起細究:沙盤模型可以是藝術化展示,但不意味著可以胡編亂造與規劃不符。如果開發商明知現實交付達不到沙盤呈現的效果,還在銷售時用沙盤營造美好幻象來誘導購房,那就涉嫌虛假宣傳,哪怕擺了提示牌也不能豁免法律責任。這種做法不僅侵害消費者知情權,也破壞了市場公平。如果監管部門都默認這種行為,無疑是在縱容更多樓盤效仿,用“溫馨提示”做擋箭牌愚弄購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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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馨提示:圖文無關
對于開發商來說,短期靠夸大宣傳、減配交付,也許賣掉了房子、節省了成本,但長遠看,毀掉的是品牌信譽。這場風波背后,折射出當下樓市一個令人不安的現實:連國企背景開發商都開始玩起文字游戲、監管部門也網開一面,購房者還能相信誰?以后買房,還能迷信 “國企光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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