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越南中部到南部連遭數波超級暴雨,中部高地河水暴漲、胡志明市多個工業區被淹沒,數千家工廠停電、停產、停工,有員工稱被迫在家“水牢”20多天。 社交媒體上最常見的提問只有一句: “老板說公司也被淹了,這月工資是不是就沒了?”
![]()
答案是:沒有! 越南勞動法在面對洪水這類不可抗力時,給了勞動者一條清晰的“保底線”——停工也必須發工資,而且最低不能低于地區最低工資標準。 下面我用最直接、最嚴謹的方式給你劃重點,一分鐘看懂關鍵條款,十分鐘吃透所有風險與應對。
一、核心法律依據:停工必須發工資,底線明文規定
《2019年勞動法》第99條(停工工資條款)明確規定: 因自然災害(洪水、臺風、火災)、嚴重疫情、電力供水中斷(非企業過錯)、搬遷或經濟原因導致停工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協商停工期間工資,但必須遵守以下硬性標準:
停工≤14個工作日 → 協商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地區工資 (2025年一級地區最低工資:496萬越盾/月 ≈ 1341人民幣)
停工>14個工作日 → 前14天依然保底最低工資,第15天起可繼續協商,但前14天一分不能少
特別重要的一點: 員工因家被淹、交通癱瘓無法到崗,只要能提供合理證明(如街道社區證明、洪水照片、新聞截圖),同樣視為“不可抗力停工”,依法享受上述工資待遇,不算曠工、不扣考勤。
![]()
二、不發或少發工資?罰到肉疼為止!
根據2022年第12/2022/ND-CP號法令第17條規定,未按規定支付停工工資屬于嚴重違法,按涉及員工人數分級處罰:
1–10人:500–1000萬越盾(約1351–2703人民幣)
11–50人:1000–2000萬越盾(約2703–5405人民幣)
51–100人:2000–3000萬越盾(約5405–8108人民幣)
101–300人:3000–4000萬越盾(約8108–10811人民幣)
301人及以上:4000–5000萬越盾(約10811–13514人民幣)
最高單次可罰1億越盾(約2.7萬人民幣),同時還必須:
立即補發全部欠薪;
按國家銀行最高活期利率支付遲發利息。
現實案例:2024年臺風“摩羯”過后,就有多家工廠因拒發停工工資,被有關部門一口氣罰款8000多萬越盾,登上本地新聞頭條,得不償失。
![]()
三、公司確實沒錢,能拖延發工資嗎?
可以,但只有30天! 《2019年勞動法》第97條規定:確因不可抗力導致資金困難、已盡一切補救措施的,最多可延期30天支付工資。
超過15天:必須額外賠償利息(不低于銀行1個月定期利率)
超過30天:視為惡意欠薪,勞動監察部門可直接查封賬戶、凍結資產
![]()
越南勞動法在不可抗力條款的設計上,充分平衡了企業和勞動者的利益:一方面允許企業在極端情況下與員工協商工資水平,另一方面設置了明確的“最低工資保底”和嚴厲的處罰機制,確保勞動者基本生活權益不受侵害。
建議受洪災影響的勞動者及時與用人單位溝通、留存相關證據;用人單位亦應嚴格遵守法定支付義務,避免因小失大引發行政處罰或勞動仲裁糾紛。
以上內容依據《2019年勞動法》第97條、第99條及第12/2022/ND-CP號法令第17條整理。若后續有新法規或司法解釋出臺,以最新官方公布為準。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