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讓子彈飛》中有句臺詞:
“大人,你覺得我討厭嗎,如果我討厭,那么我馬上消失;如果我不討厭,那我就繼續欺負他,我有9種方法弄死他,9種!”
沒想到,一語成讖,電影照進現實。
這件事目前沒幾家媒體報道,或許一些媒體也想報道,畢竟這種事不缺爆點,更不缺流量。
但幾乎所有媒體都保持了極大的克制,原因很簡單,因為大家都怕招惹麻煩,怕惹火上身。
其實在寫下這些文字時,我也思索了許久。但也正是因為這件事的荒誕和恐怖,我更覺得有必要寫出來。
朱女士住在廣西南寧,老家在湖南常德石門縣,2022年她將女兒從南寧轉學到老家一所學校讀初三。在女兒讀高一時,她聽說女兒和班主任產生矛盾,在學校遭到不公,并查出重度抑郁癥,于是她實名反映這件事。
后來當地經過調查,說她的舉報不屬實,但她不服,于是繼續舉報。
再后來,一名自稱是女兒班主任前同事的人在網上發文,實名舉報班主任和縣上某個部門領導。
今年9月,朱女士將一名叫高洪波的網友拉進一個微信群,這個網友看到了那篇舉報文章,于是進行了轉發。
這名網友可能怎么也沒想到,隨手的一個轉發居然給自己招來了大禍。
9月22日上午,高洪波前腳剛到位于北京海淀區的單位上班,后腳就來了幾個自稱是石門縣的辦案人員,他們說高洪波涉嫌侮辱誹謗,要求他配合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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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天后,遠在南寧的朱女士也經歷了同樣的遭遇,同樣是被找到公司要求配合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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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實說,當看到這些細節時,我一時間甚至不知道該說些什么,只覺得不寒而栗,從沒想過會出現如此荒誕的事情。
僅僅因為轉發了一篇文章,就被對方不遠千里找上門來傳喚;僅僅只是因為拉了一個網友進群,也僅僅只是因為這名網友轉發了一篇舉報文章,拉群的人也要被調查。
就像朱女士所說的那般:
“他們說我涉嫌侮辱、誹謗,但那篇博文根本就不是我寫的,我也沒有轉發過,我怎么就侮辱誹謗了呢?”
在早前某自媒體博主的爆料中,還提到了這樣一個細節,這個細節在最新報道中媒體并沒有提到,或許是真的不敢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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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究竟是否有沒有涉嫌侮辱、誹謗還不得而知,退一萬步說,就算事實成立,可問題是這個博文并不是這兩人所寫的,和這兩人壓根沒有任何關系,怎么就把轉發的人給抓了?
侮辱、誹謗固然不對,可現實中此類案件一般都屬于自訴案件,正常人遇到這種事去報案,一般都會建議你去起訴,根本沒人愿意深入管這個事。
可現在倒好,罪名都不一定成立,他們不僅管了,而且還大管特管,興師動眾,不惜跨越南北幾千公里。
11月16日,朱女士收到了《不予處罰決定書》;11月18日,高洪波也收到了《不予處罰決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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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沒有任何依據、證據的情況下,跨省傳喚,直接到別人單位去傳喚,把人現場帶走調查,最后輕飄飄一句“證據不足”就完事,朱女士自然不服,于是提起了行政復議,目前當地已經受理。
到這里,又想起了甘肅慶陽的校服事件。
“我要舉報,我懷疑校服質量有問題!”
“質疑可以,但維權要通過正當途徑。”
“我正當途徑走了,但沒人理我。”
“嗯...”
“那我只能拍視頻在網上舉報了!”
“不好意思,你涉嫌違法了,涉嫌尋釁滋事,拘留7天。”
“我不服,我要上訴,我覺得自己冤枉!”
“維權應通過正當途徑,而非網絡發布不實信息,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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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那個因為發表12字評論而被拘留的肖新良,因為對統一制作的廣告牌不滿,2023年7月,他在一條視頻下面發表了12字的評論。
可結果,就是因為這12個字讓他被扣上尋隙滋事的帽子并拘留5天。
他不服,提起行政復議,經過整整兩三年的維權和抗議,最終宣判他無罪。
拘留他只需要一瞬間,而維權卻需要付出巨大的代價。
最后,我想說,
人們只看到了贊美是善,卻沒看到真誠的批評是一種更大的善。
哪怕聲音最后都會消失,但我們不曾沉默。
僅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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