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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游戲里的“大神”摘下光環,露出的竟是詐騙黑手——癡迷游戲的小星,本以為找到了靠譜的游戲“搭子”,卻在一場精心設計的刷單騙局中,淪為了他人的“提款機”,短短一個月被騙走3萬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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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月,上海玩家小星通過網絡游戲結識了代練游某。游某高超的游戲技術讓小星折服,于是小星請游某擔任自己的代練。不料,信任卻成為罪惡溫床。因沉迷網絡賭博欠下巨額債務的游某某,將黑手伸向了這個單純的游戲“搭子”。他虛構“2188元上50星套餐”刷單活動,承諾附贈三個游戲教程和新賽季上排行榜福利,誘使小星成功轉賬。
此后,游某又以“價格搞錯需補1300元”“再完成兩筆刷單才能退本金”等借口,不斷誘使小星追加投資。深陷“沉沒成本效應”的小星,為挽回損失竟連續12次轉賬共計3萬余元。直到3月15日遲遲未收到回款,小星才醒悟選擇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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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調查發現,游某將贓款全部用于網絡賭博。9月5日案件移送檢察院,面對鐵證,游某坦白:“身邊朋友都不肯借錢,就想到這個出手大方的女客戶。”游某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并自愿認罪認罰,在家人幫助下退賠全部違法所得。最終,法院以詐騙罪判處游某某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五千元。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黃浦區檢察院第一檢察部檢察官 臧一鳴:
“網絡交易需謹慎,尤其是游戲代練、刷單返利等非正規渠道,極易成為詐騙分子的作案工具。切勿輕信“高額回報”“內部活動”等誘惑,轉賬前務必核實對方身份與活動真實性,避免財產損失。”
來源:上海黃浦
編輯:金海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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