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陽市人民政府
關于征收西峰區溫泉鎮八里廟村、新橋村部分土地的公告
為保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和其他權利人的合法權益,保障經濟建設用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第四十八條規定,現將慶陽市西峰區項目建設用地征收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征地批準時間、批準機關、批準文號、批準用途
2025年11月4日,甘肅省人民政府《關于慶陽市2025年第5批次建設用地的批復》(甘政自然資發〔2025〕389號),同意將西峰區溫泉鎮八里廟村、新橋村集體農用地30.6058公頃(其中耕地22.5354公頃)轉為建設用地,連同集體建設用地0.7545公頃一并征收為國有。以上共計批準建設用地31.3603公頃,作為工礦用地、綠地與開敞空間用地,按出讓方式供地。
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位置、地類和面積
被征收集體土地位于西峰區溫泉鎮八里廟村、新橋村集體農用地30.6058公頃(其中耕地22.5354公頃)、集體建設用地0.7545公頃,用地總面積31.3603公頃。
三、補償標準
征地補償標準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關于公布甘肅省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的通知》(甘政發〔2023〕55號)執行。
四、農業人員安置
對征收土地范圍內涉及的農業人員實行貨幣安置,同時結合社會保險安置方式妥善解決被征地農民的生產和生活問題。按照《甘肅省被征地農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的通知》(甘政發〔2025〕23號),將符合條件的被征地農民納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范圍,基本養老保險補貼資金由西峰區政府負責落實。
五、其他事項
(一)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如實、如期申報權益,積極配合征地工作。對以欺騙手段獲取利益或煽動群眾阻礙征地工作影響項目建設的,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嚴肅處理。
(二)本公告未盡事宜按照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辦理。
特此公告。
慶陽市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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