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似只需提供一張銀行卡
幫忙取現就能輕松賺取高額“好處費”
這樣的“餡餅”背后
實則是違法犯罪的“陷阱”
近日,大冶一名男子
就因非法出借銀行賬戶
被警方依法處以
行政拘留并罰款
今年30歲的柯某某
原本是一家培訓機構的負責人
有著正當的職業和穩定的生活
然而,今年10月下旬
一條來自某音陌生人的私信
打破了他平靜的生活
對方開門見山
提出想“使用”他的銀行卡
并承諾事后給予
高達30%的“回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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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利潤可觀”的誘惑面前
柯某某心動了
他放下了戒備
同意了這筆看似“無本萬利”的交易
隨后便將自己的
銀行卡信息提供給了
這位素未謀面的“網友”
10月28日
第一筆5000元資金
轉入了柯某某的賬戶
緊接著
對方要求將錢取出
用A4紙包好后
放置于指定的一處人行道花壇中
第一次合作
柯某某并未收取30%的好處費
他只留下了100元
將剩余的4900元“完璧歸趙”
10月31日
對方再次聯系柯某某
這次不僅要求他繼續幫忙取現
還將“好處費”提高到了40%
又一筆5000元到賬
柯某某從ATM機中取出后
他試圖按新約定留下4000元
然而,對方瞬間變臉
聲稱這筆錢“有問題”
并威脅道:“如果拿了
出了事就找你麻煩!”
一時之間
柯某某有些害怕
不敢再要這筆高額回報
最終只留下100元
再次將4900元放到了指定地點
兩次為他人取現
柯某某自認為神不知鬼不覺
但其行為早已進入警方的視線
11月14日,根據上級下發的線索
羅家橋派出所民警迅速出擊
在大冶雨潤廣場附近
將柯某某抓獲
經審查,柯某某的行為屬于非法出借銀行賬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電信網絡詐騙法》第三十一條第一款、第四十四條之規定,警方依法對其處以行政拘留十日并處罰款200元的行政處罰。目前,該案件仍在進一步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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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 源|大冶市融媒體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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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編 / 馮國棟 責編 / 肖姿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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