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居住證持有人隨遷子女
2026年秋季在泰達
接受義務教育的實施方案
根據《天津市濱海新區居住證持有人隨遷子女2026年在本區接受義務教育(小學階段)的實施辦法》要求,結合區域實際,現制定2026年居住證持有人隨遷子女在泰達接受義務教育的實施方案。
一、申請對象
(一)一年級新生
2026年秋季小學入學的一年級新生。適齡兒童應年滿6周歲(2020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居住證持有人隨遷子女(超齡兒童入學按照相關辦法執行),且未建立全國聯網學籍。
(二)義務教育段轉學生
2026年秋季開學有需求在泰達就讀二至九年級的居住證持有人員隨遷子女轉學生。
二、登記時間
小學入學線上登記時間:2025年11月24日至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00);
轉學線上登記時間:2025年11月24日至28日(8:30-16:00)。
三、登記流程
(一)小學入學登記
1.登記方式:線上登記。
2.操作流程:家長可實名認證后登錄“津心辦”APP,從“高效辦成一件事”專區中進入教育入學場景,實現線上報名操作。
(1)下載“津心辦”APP,實名注冊并達到四級認證。點擊“首頁”,下滑點擊“一件事專區”,選擇“教育入學”,進入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服務平臺。
(2)選擇小學入學,查看系統公告后,點擊“跳過”。
(3)選擇“公辦入學”進行隨遷子女入學信息采集。
(4)輸入學生姓名、身份證號點擊“信息查詢”,查看系統提示,點擊“隨遷子女入學登記”。
(5)根據系統提示,輸入另一方撫養人的相關信息,點擊“查詢”,系統提示,需要另一方監護人進行授權,授權完成后,點擊“查詢授權結果”。
(6)完成授權后,閱讀系統提示后點擊“提交入學申請”。
(7)選擇“濱海新區”為入學區后,查看居住證信息(居住證地址需與不動產權證書或房屋租賃備案證明地址一致),確認無誤后,點擊“確認使用”。
(8)系統展示家庭(父母及學生)名下所有不動產或租賃信息,勾選需要使用的信息,點擊“確認使用”。
(9)查看最新的社保繳納信息。
(10)根據系統提示,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11)所有相關證明上傳完成后,點擊“提交入學材料”,等待審核,如有多個學生/多胞胎,可點擊添加另一個學生信息進行審核。
(12)審核通過后,系統提示“公辦采集已完成”,即為完成隨遷子女入學登記。等待泰達文教集團統一公布錄取結果后,登錄平臺查看錄取結果并領取錄取通知書。
統籌安置結果將與2026年本區戶籍小學招生錄取結果同步線上公布。如出現線上個別無法準確審核的情況,學校將另行安排現場審核,屆時請家長予以配合。
(二)轉學登記
1.登記方式:線上登記。
2.操作流程:
(1)請符合條件的家長打開微信掃描下方二維碼,進入線上登記系統,按提示步驟完成注冊后,逐一填寫信息,務必保證信息真實完整。請各位家長按系統提示填寫真實信息并上傳對應材料。登記人需對填寫內容以及材料的真實有效性負責。
(2)如線上提交材料存在困難,可撥打咨詢電話25203062,提前預約時間,集中線下核驗。
四、提交材料
此次登記的居住證持有人員需提供下列材料,以照片(支持jpg、png、jpeg)形式上傳。證明材料應在2025年11月28日(含11月28日)前取得,且有效期至少延續至2026年8月31日。
1.有效期內的居住證(正反面)。居住證地址須為天津市濱海新區泰達街下屬公辦中小學對口入學小區地址。居住證地址需與不動產權證書或房屋租賃備案證明地址一致。
2.居住證持有人及其隨遷子女的居民戶口簿首頁及本人頁。
3.居住證持有人及其隨遷子女的合法居所證明,地址須為天津市濱海新區泰達街下屬公辦中小學對口入學小區地址。
合法居所證明包括:居住證持有人自有住房不動產權證書,或者居住證持有人與配偶、父母、子女(指申請轉學的學生本人)共有住房不動產權證書,或者居住證持有人在有效期內的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租賃備案證明的租賃期限至少應到2026年9月)。
4.居住證持有人在天津經濟技術開發區的工作就業證明:法人子女入學應提供在開發區注冊的營業執照和所在單位在開發區繳納的社會保險證明(不含個人繳納社保);工作人員子女入學應提供在開發區注冊的企業的勞動合同和所在單位在開發區繳納的社會保險證明(不含個人繳納社保)。居住證持有人子女入學提供工作單位開具的就業證明、在開發區繳納社會保險的繳費憑證應合法有效。
5.居住證持有人隨遷子女在入學后應及時提交衛生部門簽發的兒童預防接種證原件及復印件。
五、特別提示
請家長務必認真閱讀以下提示:
(一)此次信息采集僅為居住證持有人隨遷子女2026年秋季入(轉)學的預約登記,登記環節不視為學位預約成功,也并非2026年秋季入(轉)學正式入學、轉學的錄取結果。
(二)材料核驗工作將于2026年秋季入(轉)學前開展。登記人提交材料的有效性應延續到2026年秋季開學前。提交的材料不符合網上登記要求的或經核驗為無效、虛假的,登記無效。對核驗結果真實有效的登記信息將結合泰達文教集團下屬公辦中小學學位實際情況予以統籌安置。持“租賃”證明預約辦理入學、轉學的,務必提供開發區注冊的企業繳納的社會保險證明(不含個人繳納社保)。
(三)申請轉學的學生,應具有相應學段的全國聯網學籍號,學籍應與擬申請轉入年級相對應且學籍狀態正常。
(四)居住證持有人應按照規定時間做好隨遷子女申請登記、報到事宜,超出規定時限原則上不再辦理。
(五)港澳臺適齡兒童父母雙方均為境內非津戶籍的,擬申請就讀的港澳臺學生須參照此辦法按時進行預約登記。
(六)居住證持有人應按照本公告要求提供真實的申請材料,如發現有弄虛作假行為將取消居住證持有人隨遷子女的入學資格,并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七)在妥善解決泰達街戶籍適齡兒童學位的基礎上,統籌解決居住證持有人隨遷子女的學位。首先統籌解決持“自有住房”且證件齊全的隨遷子女入學。在學位仍有空余的情況下,統籌安置開發區就業的“租房”且證件齊全的居住證持有人隨遷子女入學。
(八)請持續關注“泰達文教”微信公眾號,留意后續公告通知。
(九)泰達楓葉學校參照此辦法制定本校的招生方案,備案后執行。
六、咨詢方式
咨詢電話
(工作日9:00-11:00;
14:0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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