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物學研究的范疇內,當我們把人體內的癌細胞分離出來時,一個頗具爭議性的問題便浮現出來:癌細胞是否可被視作一種獨立的生物?
從基因層面看,它與智人高度同源,幾乎可稱得上是基因完全相同的存在。然而,若要將其納入系統發生學的分類體系,卻又面臨著諸多棘手的難題。是該在真人屬智人種下單獨劃分一個亞種,還是因其獨特性質根本無法歸入動物界?我們一步步地來看這個問題。
01,癌細胞是不是生物?
這個問題看起來很奇怪,但的確是個問題。我們一般定義生物有三個關鍵要素:新陳代謝,增殖,應激性。我們可以發現,這三點,癌細胞完全符合,事實上,多細胞的大多數細胞都符合這三點(肯定有例外,比如紅細胞)。比如我們在實驗室培養癌細胞,給了足夠的條件,那么,癌細胞將會持續的傳代下去。
癌細胞可以新陳代謝,不然就不需要培養基了
癌細胞可以無限傳代,也就是可以增殖,下圖是海拉細胞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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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細胞對各種外界條件敏感,所以有應激性(各種抗生素或者外界條件,比如高糖、氧氣等)
這是一個腫瘤劃痕實驗,可以完美的詮釋這一點。涉及了腫瘤的擴增,腫瘤的新陳代謝,以及腫瘤對外界干擾的應激性(比如RNAi或者用抗生素去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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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起來,好像腫瘤細胞是生物,這是真相嗎?
02,組織細胞和人類有一樣的基因組
這個時候,我們遇到了一個新的問題,傳統的分類法,由于分類的時候更多的依據生物的性狀和習性,導致分類的時候往往會出現很多異于正常認知的事情。就像我之前提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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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倆都不是一個目的!!!
蘿卜:雙子葉植物綱→罌粟目→十字花科→蘿卜屬→蘿卜
(學名:Raphanus sativus L)
胡蘿卜:雙子葉植物綱→傘形目→傘形科→胡蘿卜屬→野胡蘿卜種→胡蘿卜
(學名:Daucus carota subsp. sativus)
而為什么我們提出了內共生假說?線粒體的基因組更類似于微生物。這套基因組跟人體完全不一樣,反而是跟細菌非常類似(環形DNA,70s核糖體,其實氨基酸是N-甲酰甲硫氨酸),所以才會有內共生假說。
線粒體跟人類基因組完全兩碼事,線粒體基因組長度16569,編碼37個基因,主要是呼吸鏈相關的,人類核基因組長度30億,編碼2-3萬個基因,包括全部內容。二者從序列上沒有同源性!而腦組織和其他組織的基因組都是人類核基因組
所以,我當時提出的觀點是:既然大腦和人體細胞擁有共同的基因組,那么他們就是一種生物的成分,而不能分成兩種!
回到腫瘤:大部分腫瘤細胞在早期,其基因組和人體是共有的(到后期會有各種基因組不穩定性和變異),因此應該屬于同一個物種
03,那么,能不能是亞種呢?
好吧,他們是生物,基因組一樣,是不是亞種?是的,這個問題是觸及了本質,似乎把1,2的矛盾直接給融合了,好憂傷,畢竟亞種的來歷往往是多種因素。比如地理隔離,就像東北虎和孟加拉虎,當年達爾文老爺子推出進化論跟這個密切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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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到此,似乎走入一個死胡同了。
04,生物的比較應該是個體,而非細胞
這是我認為對本題的解決,即生物的比較,應該是比較整體,而非比較局部。就像伯樂兒子一樣,《相馬經》上說,千里馬是額頭隆起,雙眼突出,蹄如摞起的酒曲塊。他按照書上繪出的各種圖形,與他所見到的一一加以對照。結果,他找到一只癩蛤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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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單純盯著一個組織,一個細胞,就容易掉進這種情況。
所以對于多細胞生物,我們需要比較總體,而非局部。比如,心和肺都是人體的一部分,但他們本身不是人!好了,到這里,我們基本是解決了這個問題,即,癌細胞只是細胞,而不是個體,不能代表一個亞種。
05,那么,結束了嗎?
尚未!到底什么才是一個人?男女差異就不說了,族群的差別也不提了。
一個先天殘疾的人,缺少一些器官或者功能異常(盲聾啞),那么,他和正常的人差異足夠大,這個時候,怎么判斷?其實,很多時候,很多器官,似乎都可以被替代掉。更別提,再哲學一點,到底什么才是人?
比如你有自愈能力 砍下腦袋后又新長了一個腦袋 那請問你還是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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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扯得太遠了,o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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