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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袋饅頭引發的血案,讓網友戲謔“傷害性不大,侮辱性極強”。但當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醫院被曝出4236萬元天價罰單,市民李女士申請信息公開卻遭拒時,這場“饅頭式糾紛”已演變成刺痛公眾神經的民生事件。
醫保基金是老百姓的“救命錢”,誰有權力不讓百姓知道錢袋子怎么漏的?知情權不是“特權”:4236萬罰單為何成了“國家機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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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的李女士發現家人就診被醫院多收40元時,不會想到這筆“小錢”背后藏著驚天秘密,當她通過《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申請公開處罰決定書時,銀川市醫保局甩出的理由堪稱“教科書式敷衍”:
“涉及面廣”:仿佛公開處罰就會引發全國醫院地震;
“影響社會穩定”:好像老百姓知道了真相就會造反;
“不利醫療發展”:難不成曝光問題就能讓醫療倒退?
這些說辭在法律面前不堪一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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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上白紙黑字的規定:涉及公共利益的行政處罰必須主動公開。
醫保基金每年吞噬多少違規資金?2023年全國追回醫保基金超220億元,這些錢本該用來救治多少患者?
當銀川市醫保局用“捂蓋子”代替“曬賬本”,實質是用公權力剝奪公民監督權。這年頭,連罰款都不敢公開,還談什么法治?建議把醫保局改名叫‘保密局’!
李女士的這份執著令人動容,從投訴多收40元,到追查4236萬罰單,她像堂吉訶德般挑戰著權力傲慢。但更值得深思的是:“小病大治”的醫療亂象。醫院對10元自費費用都斤斤計較,更是折射出創收沖動下的畸形生態。
當“以藥養醫”變成“以罰養院”,患者豈能不成為砧板上的魚肉?
銀川市醫保局稱處罰源于國家飛檢,卻連處罰決定書都不敢公開。
飛行檢查本是為揪出蛀蟲,如今處罰信息不向社會公眾公開,那豈不是成了權力暗箱操作的保護傘?
醫院聲稱“主動申請延期評審”,但信用中國查無罰單記錄。若真無貓膩,為何不敢像上市公司般坦然公示?
作為人民醫院,理應為人民,但玩弄這種“延期評審”的文字游戲,伎倆屬實低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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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李女士提起行政復議時,銀川市醫保局的維持決定堪稱“神來之筆”:
程序合法:我們開會研判過,不公開有理;
依據充分:社會影響太大不能公開;
說理透徹:……(實際毫無說理)。
這種“程序正確”的敷衍,更是暴露出行政復議機制的失靈。就像成都市民胡磊起訴高速收費延期時遭遇的困境——復議機關成了權力的“應聲蟲”,法律條文淪為遮羞布。
若司法不能成為公民權利的“最后防線”,誰還敢相信“正義不會缺席”?
根據《行政處罰法》第五條規定:“行政處罰遵循公正、公開的原則。”行政處罰作為具有社會公共管理性質的執法行為,特別是涉及醫保基金使用、公共財政支出及重大公共利益的,應以公開為原則、以不公開為例外,保障公眾的知情權與監督權。
況且行政處罰決定書屬于執法結論性文件,不具備內部性、過程性特征,且未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個人隱私,屬于應當公開的法定信息范圍。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醫院確有4000余萬元行政處罰事實,相關部門依法應當主動公開處罰結果。
但在銀川醫保局來看,李女士的要求簡直是“癡心妄想”。
人民醫院騙醫保,被罰幾千萬,吸的可是人民的血汗錢,結果罰完之后仍不能對人民公開,建議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醫院改個名字算了,因為“人民”二字根本不配。
當權力拒絕接受監督,任何小事都可能成為壓垮信任的最后一根稻草。李女士的訴訟不僅是個人維權,是為寧夏回族自治區全區人民維護應有的權利,更是為14億人守護醫保錢袋子的戰斗。
我們期待法院能給出公正判決,更期待制度能真正進步。讓每一分醫保基金都花在陽光下,讓每一次行政處罰都經得起民意的審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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