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市新聞辦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全市建設工程爭議評審機制建設情況。記者從發布會上獲悉,威海仲裁委將建設工程爭議評審納入年度重點攻堅任務,推動形成制度完善、流程規范的爭議解決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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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威海發布
作為機制核心內容的《威海仲裁委員會建設工程爭議評審規則》(以下簡稱《評審規則》)已于2025年3月審議通過,并于4月1日起正式施行。目前,配套專家庫組建及標準化法律文書制定等工作已同步完成,為評審機制有效運行夯實基礎。
據介紹,《評審規則》作為評審機制的核心組成部分,共設七章,系統涵蓋評審適用范圍、申請與受理、評審組組建、爭議評審程序、全流程評審特別規定、報酬費用等內容,既遵循國際通行慣例,又立足我市建設工程領域實際,重點突出四項創新舉措:規范評審組組建機制,兼顧公平與效率;闡明評審意見形成流程,保障專業權威;明確評審意見法律效力,強化權益保障;設立全流程評審模式,源頭化解爭議。
評審意見原則上在三個月內形成,遵循“多數決”原則并設有異議反饋環節。評審意見經送達后,當事人逾期未提異議即產生法律約束力,保障各方權益。此外還創設全流程評審模式,在合同履行初期介入,通過跟蹤監督從源頭預防和化解爭議,為工程順利推進提供制度支撐。
威海仲裁委員會秘書處秘書長于國勝介紹,目前,已高標準建成首期工程評審專家庫,涵蓋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公路橋梁、水利水電等重點建設領域,目前入庫專家已達46名。后續將實施“不定期增補”與“定期考核”動態管理機制,持續優化專家隊伍結構,并從評審效率、意見質量、當事人評價與廉潔自律等維度進行量化考核,確保專家庫始終保持專業、高效、廉潔的運行水平。
為完善評審工作體系,我市同步配套制定《建設工程爭議評審組成員費用支付指引》,明確評審組成員費用由固定費用、日費率或小時率、可報銷費用三部分構成,具體計費方式由當事人與評審組成員協商后在《評審組成員協議》中明確約定,為評審工作規范運行提供全流程支撐。同時,編制建設工程爭議評審案件配套流程文書模板,提升程序規范度。圍繞評審流程的受理、評審組組建、證據交換、意見出具等關鍵環節,編制標準化文書模板,實現“每個流程有規范、每份文書有標準”。后續,我市將根據實際運行情況,持續優化完善文書模板,切實推動建設工程爭議評審工作提質增效、規范運行。
據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副局長于剛介紹,目前已推動成立“威海市建和建設工程調解服務中心”,與市區兩級法院建立線上案件推送機制,實現全市建設工程類案件的統一受理與辦理。現已選聘23名評審專家,聯合19家造價咨詢單位及3家質量評估機構,構建起專業支撐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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