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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〡李老逵
近日,律師周筱赟在銀行提取4萬元現金時,被銀行工作人員詳細詢問資金用途,并要求查看流水記錄。周律師認為此舉侵犯個人隱私權而拒絕配合,最終銀行選擇報警處理。
這起事件經網絡發酵后迅速登上熱搜榜首,包括央視在內的多家主流媒體紛紛予以關注報道。
我的好友鏡二哥寫了一篇,把此事和實名制推行已十年,電信詐騙卻不減反增,騷擾電話依舊絡繹不絕聯系起來,認為在“反詐”這面正當性旗幟下,一些行業和部門正在將防范措施異化為對普通民眾的普遍性懷疑。
原本旨在保護人民群眾財產安全的反詐工作,在某些執行層面卻演變成了“寧可錯查一千,不可放過一個”的過度防控,這種責任轉嫁的治理思路、技術依賴背后的能力缺失,所暴露的已不僅是懶政思維,而是背離了“以人民為中心”的治理理念。
我很贊同。我最近在海邊呆了一段時間,聽到一件事,由于有人坐皮筏子出海釣魚出了事,結果當地部門迅速出擊,短時間內收繳了數百皮筏子,并且一律禁止皮筏子下海。
昨天我也看到一則視頻,一位游艇(包括釣魚艇)的業內人士評論了現在的管理思維,是不允許出事,一旦出了事,馬上就“一刀切”地執法,采用不給發證的辦法解決問題。
其實,只要是正規出廠經過檢驗合格的船舶,適航性是沒有問題的。事故往往是不當駕駛導致的。明明是開船的人出的問題,卻非要從船身上做文章,這是不是有點邏輯錯位?
如果是船的問題,那干嘛不干脆禁止此類游艇生產,不就一了百了了?
按這個邏輯推導下去,每年機動車事故那么多,是不是也應該禁止開車或者造車?
當然,管理部門也有他們的無奈,因為只要出事,輿論矛頭就會對準他們,似乎一切錯誤都是管理不到位造成的。
歐美國家的游艇數量比我們多的多,人家的管理也更規范,但是即便如此,每年仍然是有事故發生的。這個道理顯而易見:即便船的質量再好,管理水平再高,人的技術再強,也不可能完全避免事故的發生。
我還和一位資深戶外運動愛好者進行了長時間的交流,他說在國外,戶外運動體系非常成熟,人家一方面把管理做到位,另一方面也會充分提示風險,參與者對此要有充分和清醒的認識,要為自己的安全負責,畢竟自己才是生命的第一責任人。
如果一昧地追求零事故或是平息輿論,那么管理部門也只能運用手中的權力運動式執法以求免責,而相關行業也無法正常發展做大做強。
回到銀行取款“遭盤問”的事情,我相信銀行作為商業主體和服務企業,其實是沒有動力去干這些事的,他們肯定也是受到了有關部門層層傳遞下來的問責壓力。
所以這是一個管理思維的問題,不要總是幻想著自己是萬能的如來佛,連孫悟空都能用個金箍兒套住。
更不應該是打著為你好的旗號讓你服,管理的時候無所不能,服務的時候困難重重。自己行使權力的時候把群眾當巨嬰,自己應該提供保障的時候又把他們當大圣。
更黑色幽默的是,為什么詐騙分子辦卡易如反掌,正常人辦卡要這要那,凍結普通用戶的賬戶很容易,要凍結騙子的賬戶突然就有很多技術困難。
我們的人民群眾是有辨別能力的,他們不是詐騙犯,而是自己財產的主人,請把自主決定的權利還給他們。
而管理者自己呢,去干點應該干的事,比如查查公民的私人信息是怎么泄露出去的,把內鬼揪出來。
這比追著普通儲戶窮追猛打反復追問“你取錢干啥”,要有意義和有價值的多。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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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老逵,法學雙碩士畢業,曾在國務院部委工作多年,嫉惡如仇,仗義敢言,因此辭職改做執業律師。赤子之心不改,憂國憂民常在,忙時搬磚,閑暇寫作。文章多替蒼生寫,不為君王唱贊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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