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備受關注的山西狗咬人案上午庭審圓滿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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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律師李圣提出一個關鍵疑點:韓某應是被一把剪刀刺中。據他分析,韓某肚子僅有一個創口,可里面的大網膜卻有兩個創口,這種創口形態符合剪刀造成的特征,其他利器很難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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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知道,被告當時遭九人圍毆,在萬分危急的情況下,摸到窗臺的一把殺魚刀進行反抗。從常理推斷,被告不太可能在捅人之后又去換一把剪刀繼續傷人,這顯然不符合當時的緊張情境與行為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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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一來,問題就接踵而至:究竟是誰拿著這把剪刀捅傷了重傷的當事人?捅完之后,剪刀又被藏到了何處?
剪刀消失了,對誰有利就是誰藏匿了剪刀!更讓人疑惑的是,這個人帶著剪刀來到被告家,其目的究竟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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