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化完善績效工資政策,合理增加薪酬總量,全省公立醫院人員支出占比57.45%。
10月31日,青海省衛生健康委聯合省政府新聞辦舉行“全面深化改革 推進高質量發展”系列新聞發布會衛生健康專場。發布會以“全面深化改革 推進高質量發展”為主題,重點介紹“三醫”協同發展和治理的進展成效,并答記者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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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青海省衛健委
全省在醫療衛生領域累計投入資金達441億元
合理增加薪酬總量,
全省公立醫院人員支出占比57.45%
會上,青海省衛生健康委黨組書記、主任任延明介紹,青海省學習推廣三明醫改經驗,推動醫療、醫保、醫藥協同發展和治理的實踐與成效。
一、高位引領,推動醫改攻堅破局
“十四五”以來,全省在醫療衛生領域累計投入資金達441億元,圍繞完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等方面出臺一系列政策文件,為改革任務順利實施提供堅實保障。
二、完善體系,優化醫療服務供給
一是圍繞“大病不出省”,加快優質醫療資源擴容。截至目前,全省公立醫院出院患者三四級手術比例52.54%,疑難重癥診治水平逐步提升。
二是圍繞“一般病在市縣解決”,提升醫療服務能力。全省共組建46個緊密型縣域醫共體,精準實施“組團式”援青、“青南環湖”支醫和巡回醫療等幫扶機制。
三是圍繞“頭疼腦熱在鄉村解決”,夯實基層基礎。65.91%的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達到國家服務能力標準。全面實施大學生鄉村醫生專項計劃,招錄的537名大學生鄉村醫生全部納入編制,提升村醫隊伍素質。截至目前,全省縣域內住院量占比為54.02%,基層醫療機構診療量占比為45.66%,基層醫療服務能力穩步提高。
三、公益導向,賦能醫院提質增效
一是推進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西寧市獲批國家公立醫院改革與高質量發展示范項目,中央財政給予5億元資金支持。
二是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落實“兩個允許”,實行分級分類調控辦法,優化完善績效工資政策,合理增加薪酬總量,全省公立醫院人員支出占比57.45%,有效調動醫務人員積極性。出臺完善疾控機構績效工資政策,逐步縮小公共衛生機構與醫療機構收入差距。推進人事制度改革,調整提高醫療衛生機構專業技術崗位結構比例,實行基層職稱評聘“雙定向”政策。
三是動態調整醫療服務價格。“十四五”以來,全省累計動態調整醫療服務價格3675項,涉及調價金額12.61億元。
四是開展便民惠民服務。推進省內檢查檢驗結果互認,與陜西等8省區建立省際檢驗結果互認機制,全省累計互認項目171萬次,為患者節約費用4550萬元。在13家醫療機構開展免陪照護服務試點,已服務患者2058人次。
五是推動中(藏)醫藥傳承創新發展。“十四五”以來,累計建設國家中醫優勢專科16個、省縣共建中(藏)醫重點專科32個,縣級中(藏)醫醫院建設“兩專科一中心”30個。
四、協同發力,推進醫保醫藥改革
一是完善醫保領域改革。率先實現城鄉居民醫保省級統籌,實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將普通門診醫療費用納入統籌基金報銷,個人賬戶使用范圍擴大至職工近親屬。率先制定首部藏(蒙)醫醫療機構制劑醫保目錄。DRG/DIP付費方式實現統籌區域、符合條件的醫療機構全覆蓋,全省醫療次均費用下降1100余元、平均住院床日下降0.8天,將項痹等6個病種納入中(藏蒙)醫日間病房醫保結算范圍,群眾負擔持續減輕。
二是強化藥品供應保障。建立以基本藥物為主導的“1+X”用藥模式,以省為單位統一醫共體藥品目錄,收錄藥品1140種。制定兒童常見病多發病藥品配備使用指導目錄,保障兒童臨床用藥安全。常態化開展藥品耗材集中帶量采購,累計集采藥品1202種,耗材127類,采購價格平均降幅55%,有效減輕患者用藥負擔。
青海省在推進醫療衛生行業人事薪酬改革方面,
主要做了哪些工作?
青海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黨組成員、副廳長郭廣霞介紹,主要做了以下三方面工作:
第一、深化人事制度改革,進一步優化用人機制
我們積極出臺相關政策,優化基層人才招聘辦法,不斷拓寬人才引進渠道,加強醫療衛生人才隊伍建設。
一是創新優化引才方式。對高層次急需緊缺人才,可不受崗位限制,采取設置特設崗位的方式先引進后消化,有效提高引才效率;同時,適當放寬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招聘條件,通過約定不超過5年服務期限,幫助基層衛生機構留人用人;積極配合省衛生健康委完成大學生鄉村醫生專項招聘計劃,充實和穩定基層醫療衛生人才隊伍。“十四五”期間,全省發布醫療衛生事業單位招聘引才崗位4400余個。
二是分類設置崗位結構比例。分類優化設置公立醫院、疾病預防控制等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結構比例。支持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在核定的崗位結構比例內,自主設置崗位方案、聘用條件、考核辦法,健全完善以品德、能力和業績為依據,以工作實績為標準的崗位競聘機制。堅持向基層和艱苦地區傾斜的原則,積極推進基層職稱“定向評價、定向使用”制度,并單獨核定“雙定向”高、中級崗位比例,穩定了基層醫療衛生人才隊伍。
三是建立崗位動態管理機制。對承擔醫學院校教學任務重、認定為國家級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基地、承擔國家級重大科研攻關任務等醫療衛生機構,在崗位結構比例方面給予適當傾斜支持,加強重點科室、團隊建設以及優秀青年人才的培養。對引進和培養的國家級高層次人才、延退的高級專家,所聘崗位可按特設崗位核定并單列管理,發揮崗位資源最大效益。
第二、深化職稱制度改革,進一步完善評價機制
我們不斷健全職稱評審制度,鼓勵支持醫療衛生領域人才、智力向基層流動,提升基層醫療衛生人員服務水平。
一是引導人才到基層服務。落實國家關于衛生領域專業技術人才晉升高級職稱必須有基層服務經歷的要求,明確市(州)級及以上醫療機構專技人員申報副高職稱時,須到縣級醫療衛生機構或鄉鎮衛生院累計服務1年以上,促進基層衛生事業發展。
二是鼓勵人才在基層建功立業。首次將醫療衛生領域納入省內六州基層專業技術人才“定向評價、定向使用”評聘管理工作,并對鄉鎮基層工作時間長、待聘時間長、任職時間長和業績突出的專技人員在職稱評聘條件上給予了傾斜。截至目前,全省基層醫療衛生單位共有1624名專業技術人員通過“雙定向”及單獨劃線傾斜政策取得相應職稱。
三是加強醫療衛生人才培養。近5年來衛生領域共選拔產生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專家11人、“青海學者”3人、“青海省優秀專業技術人才”5人、“青海省優秀專家”13人。自2022年以來,我們遴選衛生領域55名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人員(占我省特培計劃培養總人數的34%)到北京大學醫學部、北京協和醫院、四川大學華西醫院等醫院培訓,部分學員學成返崗后,現已成長為單位領導或科室負責人。
第三、深化薪酬制度改革,進一步健全激勵機制
我們持續完善醫療衛生機構薪酬制度體系,著力發揮收入分配的激勵保障作用,有效調動公立醫院和廣大醫務人員的主動性、創造性。
一是落實事業單位收入分配政策。組織實施調整基本工資標準和晉升薪級工資工作,提高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和高海拔地區折算工齡補貼標準,全面兌現年度考核獎,穩步提高了全省醫務人員工資待遇。
二是持續推進公立醫院薪酬制度改革。實行分級分類的績效工資調控水平,建立與考核掛鉤的績效工資總量核定辦法,實施一次性績效工資總量核增機制,為公立醫院通過提高醫療服務質量增加醫務人員收入給予了充分的政策空間。同時,落實內部分配自主權。允許醫療衛生機構結合單位實際,自主制定績效工資內部分配辦法,通過搞活內部分配,重點向一線崗位和做出突出貢獻的人員傾斜,充分調動各類人員的積極性。
三是加大對基層的傾斜力度。進一步完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績效工資政策,明確鄉鎮衛生院可參照公立醫院的辦法適當核增績效工資總量,有效穩定了基層醫療衛生人才隊伍。
青海省在提升醫療服務能力方面取得了什么成效?
青海省衛生健康委黨組成員、副主任端智介紹:
一是不斷優化醫療資源布局
國家區域醫療中心計劃年內投入運營,覆蓋普通外科、呼吸內科、急診ICU等共11個住院科室,擬開放床位300張。開展神經外科、神經內科、心血管內科、大血管心臟外科技術平移,已平移新技術77項,填補我省空白45項,達到國內先進水平13項。
二是全面推進緊密型縣域醫共體建設
組建46個緊密型縣域醫共體,覆蓋62家縣級醫院、389家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46家專業公共衛生機構,累計建成22個縣醫學影像中心和心電診斷中心、15個醫學檢驗中心、8個醫共體中心藥房,提升縣域醫療服務水平。
三是持續加強本土衛生人才培養
國家實施醫療人才“組團式”援青機制,對口支援青海的6省市選派高水平醫療專家280余名,建立青南環湖支醫工作機制,省上每年安排283名醫務人員下沉青南環湖地區6州醫療機構,開展年復一年的對口幫扶,幫助6個州的州、縣級醫院開展臨床新技術、培養當地人才,加快提升6州危重癥診療能力。
四是推進遠程醫療信息化建設
建成省遠程醫療和遠程教育平臺,以遠程影像、遠程心電、遠程檢驗、遠程會診為重點,由省級12家三級醫院提供技術支撐,覆蓋省、市州、縣、鄉四級醫療機構。全省共有579家醫療機構接入平臺,依托平臺已累計開展遠程會診2813次、雙向轉診8076例,遠程影像診斷39080例、遠程心電診斷5093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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