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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風唯苦吟,舉世少知音。
窗前三更雨,燈前萬里心。
這是唐代新羅(今朝鮮半島)人崔致遠留下的詩句,句句精煉,讓人很難想到,它出自一個外國人之手。崔致遠12歲來中國,6年后考上“賓貢進士”,任溧水縣尉(今屬江蘇省南京市轄區,縣尉相當于今縣公安局長,九品),后任淮南節度使高駢幕僚,因起草《檄黃巢書》名聞天下。在華16年后,以三品銜歸國。
崔致遠被稱為“東國儒宗”,堪稱留學生的代表。據嚴耕望先生考證,“自太宗貞觀十四年(640年)新羅始遣派留學生起,至五代中葉,三百年間,新羅所派遣之留唐學生,最保守之估計當有兩千人”。
新羅留學生之外,還有日本、渤海國、大食、百濟、高昌、吐蕃、南詔等國留學生。宋代時,賓貢科舉成單獨考試,一直延續到明代。清代時,國子監延續明初政策,對琉球學生予以優待。
1
留學生“壓力山大”
留學生到唐朝后,一般在國子監學習,分學問生、請益生和還學生三種。學問生長期留學,學制一般10年;請益生有一定基礎,來華研修,可長可短;還學生隨遣唐使來,并一同返回,是短期培訓。
入學前有考試,據《唐會要》,唐文宗開成二年(837年),渤海國派來16人,只有6人獲準入學;新羅派來216人,只有7人入學,其余都被遣回。
入學前,留學生要向先生獻束脩(禮物),行拜師禮。入學后,“買書銀貨則本國支給,而書(衣)糧,唐自鴻臚寺供給”,即衣食由唐朝的鴻臚寺(相當于今外交部)典客署免費提供,如是留學僧(一般安排在長安的大寺廟中學習),鴻臚寺每年發四季衣服、糧料,并賜絹25匹。
據學者雋婭瑋在《唐代留學生教育及其當代啟示》鉤沉,留學生與本土學生的學制相同:
《論語》《孝經》一年;《尚書》《公羊傳》或《谷梁傳》各一年半;《毛詩》《周禮》或《儀禮》各兩年;《禮記》或《左氏春秋》各三年。
教學方法分講論、問難、誦讀與讀書指導四種。留學生和本土學生一樣,也要參加旬考、歲考、畢業考。
旬考是每十天考一次,須背誦一千字、講解兩千字。歲考是口問大義十條,通八條為上等,六條為中等,五條以下為下等,即不及格。如果歲考三次都是下等,必須重修,再不及格,便勒令退學。畢業考則由博士出題,校長(祭酒)監考,題目則模擬科舉。由此看來,學業壓力夠大。
唐穆宗開“賓貢科舉”,給留學生們提供了一條科舉成功的便捷通道。但“賓貢科舉”是單獨考試,還是與中原學生一起考,學界還有爭議,學者郭麗的觀點似更合理。
郭麗認為,唐代科舉無糊名制(武則天時,吏部招考短期取糊名制),留學生們很可能和中原士子一起參考,單設考場(比如高麗士子康撫民便“召試舍人院”,而科舉應在禮部貢院)。評卷時,考官會照顧留學生。唐代科舉重詩賦,音韻要求嚴,留學生難免“海外音訛”,只要“文意稍可”,即可及第。
“賓貢科舉”單列榜單,附在正榜末尾,即“十年觀國,本望止于榜尾科第”。第一位及第的留學生是新羅人金云卿。
2
明代重視琉球學生
唐代以后,留學生數量銳減。一是高麗光宗九年(958年),時中原戰亂,在逃到高麗的文士雙冀建議下,高麗王朝自辦科舉。自唐朝到明朝,在中國科舉成功的朝鮮半島(含新羅、高麗、朝鮮)進士共53人,遠多于其他地區。本地也可科舉,使留學中國的動力下降。
另一方面,招待留學生的負擔重,唐代鴻臚寺每年招待費折合成糧食,高達一萬三千斛,后來王朝減少了投入。
在中國學習后,大部分留學生回國服務,比如唐開成五年(840年),便有105名留學生離開。
明太祖洪武四年(1371年),高麗國金濤通過“賓貢科舉”,朝廷授予他縣丞之職,金濤卻拒絕就任,反而與三名同鄉回國了。第二年,高麗國申請再派留學生,朱元璋的回應頗為冷淡:“涉海遠來,離其父母,未免彼此懷思。爾中書省宜令其國王與群下熟議之。為父兄者果愿遣子弟入學,為子弟者果聽父兄之命,無所勉強。即遣使護送至京,或居一年或半年,聽其歸省也。”
不過,明太祖很重視來自琉球的留學生。明初琉球“地無貨殖,故商賈不通”,“琉球最貧”,“不駕舟楫,惟縛竹為筏,急則群舁之,泅水而逃”。自洪武二十五年(1392年)起,琉球派留學生到中國便成定例。
明太祖很可能看出了琉球巨大的地理潛力,下令遷“閩人三十六姓”移居琉球,在一系列幫扶下,琉球果然發展成東亞海洋貿易的支點,被稱為“梯航萬國”,成了穩定東亞秩序的重要一環。
3
清代只教一門課
清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4名琉球學生作為明代后第一批留學生,進入北京國子監學習,至同治七年(1868年)才不再派留學生。
對琉球留學生,明朝無人數限制,清朝則要求一任國王只派一批,學習年限也縮短成3年,最長不超過4年。
清朝這么做,可能是想節約成本。據學者許可在《琉球王國赴華留學生研究》中鉤沉,清廷為每位琉球留學生日供白米二,“雞、肉、茶、豆腐、花椒、香油、醬、黃酒、菜、鹽、燈油”,此外“每年春秋賜錦緞袍褂,紡絲綢褲各一,涼帽各一,鞋襪各一雙。夏賜紗袍褂,羅衫褲各一;冬緞面羊皮袍褂,棉襖褲各一,貂帽,皮靴,絨襪,被褥,席枕俱備”,且“每月硃墨紙筆銀兩五錢”。
唐代來華留學生可選算學、律學、四門學等,清代只有朱子學。留學生“每日早起,沐浴、正衣冠,詣講堂聽講《小學》數條;《小學》完,講《近思錄》。飯后,講經數條,臨帖。燈下,講四六古文各一篇、詩一首,次日背誦”。
琉球學生多次提出修改教學內容,從結果看,仍以道德教育為主。當時高麗王朝雖有科舉,卻未動搖貴族制,平民子弟機會少,仍希望留學中國來改變命運,可清朝教育如此封閉,讓人望而生畏。
留學教育有利于傳播文化、增進感情、加強交流。效果量化,責權對等,才能越辦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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