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永勝,開國上將。雖然在戰爭年代是立下了功勞的,但是在革命生涯的后期,黃永勝卻犯下了不少的過錯。在1971年之后,黃永勝被撤銷了一切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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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黃永勝被關押起來后,他的妻子項輝方也受到了波及,被隔離審查了起來。在審查的期間,項輝方每個月只有60元的生活費,生活是非常拮據的。
雖然被審查,但是項輝方相信一個道理,就是清者自清。黃永勝做錯了事情,但是自己并沒有,項輝方相信組織上能夠還自己清白。很快,組織上就查清了項輝方的情況。
確實如此,項輝方雖然和黃永勝是夫妻,但是與黃永勝所犯的錯誤是沒有任何關系的。于是組織上恢復了項輝方的工作,這也讓項輝方感覺到非常激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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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很快來到了1980年這一年。這一年在組織上的安排下,決定對黃永勝等人進行公審。而黃永勝即將被公審的消息,項輝方也很快就知道了。
于是,項輝方親自寫信給中央的首長們,然后在信中表示自己想要提出4個要求,希望中央的同志們可以考慮并且答應:
第一個要求:項輝方表示自己堅決擁護組織上的決定,擁護公審;
第二個要求:項輝方希望等公審結束后,自己和黃永勝解除夫妻關系;
第三個要求:項輝方希望中央能讓她回一趟黃永勝的住處,她有些東西必須要拿走;
第四個要求:項輝方表示自己不再是黃永勝的家屬,希望在任何方面進行切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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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輝方是非常公正的,黃永勝有錯,自己要堅決與他劃清楚界限。而中央的同志們得知后,也非常理解項輝方的心情,于是當即批準了同意。
其實,項輝方除了是因為想要和黃永勝劃清楚界限之外,也是因為他們的夫妻感情早就破裂了。只不過一直沒有離婚,而如今只是借著公審的契機,進行了離婚。
很快,黃永勝被公審了,在法庭上,黃永勝被判處有期徒刑18年。不過此時的黃永勝年事已高,身體也極差,組織上再三思考后,同意他到青島保外就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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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項輝方這邊,與黃永勝離婚后,也一直專心照顧和關心著孩子們的成長。雖然黃永勝有問題,但是和他的孩子們是無辜的,項輝方還是會做好一個妻子應盡的職責,照顧好孩子們。
1983年,黃永勝因病去世。項輝方得知后,自然也是有些情緒存在的。不過對于項輝方來說,更重要的是要好好工作,對得起組織上對自己的信任。
于是,項輝方積極開始參與婦女工作,常常參加婦女會議,幫助婦女們捍衛她們的權益,讓這些婦女們可以再就業,再重新開始屬于自己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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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項輝方還積極的參加了組織上發起的各種離休干部的退休活動,爭取再多做些事情為黨和人民。到了2003年,項輝方的身體越來越差。盡管醫生們已經盡力治療了,但是依然是回天乏術。
3月6日這一天,項輝方去世了。相信黨和人民不會忘記這位敢愛敢恨,立場分明的革命老同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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