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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鋒
一律師在山東東營出差期間因私事前往中國建設銀行東營東城支行準備提取4萬元現金,據央視報道,先是被銀行工作人員要求告知取現的用途,后又稱銀行系統沒有律師所說的朋友結婚送紅包選項后,銀行工作人員不經律師本人允許即調取律師的銀行流水,詢問其上個月一筆銀行他人給的錢是做什么的,直至到了報警的地步。
無獨有偶,央視報道在披露律師取現遭銀行工作人員盤問的同時,還披露了湖南懷化沅陵縣的楊醫生丈夫在做手術的時候,突然收到短信,說是避免不法分子利用,其手機被立馬停機。
一個個人實名購買的電話號碼,按照有關規定,應該說已屬于個人財產,作為通訊運營商,在司法機關沒有授權的情況下,說給停機就給停機,似乎已經超出了自己該有的權限。
這且不說,被強行停機的楊醫生的老公的手機號碼所在地為長沙,要復機,被告知需要其從沅陵縣到長沙才能辦理。
為減少奔波的麻煩,楊醫生通過中國移動APP進行線上申訴,留下了自己手機號碼作為聯系方式。這一留,不僅沒有解決問題,反而又惹來了更大的麻煩。楊醫生自己的電話號碼也被停用。
青鋒注意到,不管是律師到銀行取現遭盤問,還是楊醫生及其丈夫手機號碼被強行停用,銀行也好,中國移動也罷,給出的理由都是為了防范電信詐騙。
不能說相關銀行和中國移動給出的理由不正當,但上述兩家服務單位如此操作,不能不讓人予以質疑。
取現4萬元就被各種盤問,甚至被調自己交易流水,那不能不讓人問問,電信詐騙分子數十萬元,乃至成百萬、成千萬元的轉款,是怎樣通過了銀行的監管,在極短的時間內就把詐騙來的錢轉移到了電信詐騙分子想要轉移的地方?
青鋒認為,既然銀行柜臺取現都能做各種盤問,那為何不將銀行的網絡轉款通過技術升級做一防范?比如對大額轉賬,在一定時間內留存,以便被騙人員有一個醒悟和報警的時間,由警方在一定時間內凍結被詐騙的款項,減少或避免被詐騙人員的損失,而不像不少被詐騙人員那樣,一旦被詐騙,其被詐騙的錢很快就泥牛入海,很難再被追回來。
青鋒還注意到,湖南懷化沅陵縣楊醫生及其丈夫的手機號,在長達20多天無法正常使用,欲要通過媒體公開報道時,運營商即發來“線上快速核驗途徑”,手機號碼得以復通。
既然運營商有線上快速核驗途徑,那為何不在當事人向媒體反映情況之前,讓當事人通過快速核驗途徑復機,而非要等到媒體就要介入不可之時,才給出可以快速復機的方式?
莫非這也算作特事特辦?
網絡的快速發展,給人們乃至各個行業都帶來了快速解決問題的方式方法,以及各個行業都可以通過建立“防火墻”對意外情況的發生予以防范,那某些服務機構為何不利用網絡技術加強防范,反而要法外加碼,在現實中給被服務對象添加更多的麻煩呢?
這樣的質疑,不要說媒體和大眾質疑,僅僅青鋒也不止一次了。
作為服務機構,為何就不能認真聽取大眾的呼聲,從自身一方,想方設法改進一下自己的服務方式,提高自己的服務水平?
某些服務機構,在被大眾和媒體多次呼吁和質疑后,能否來一次真的反思并下決心實施一些有效的改進措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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