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述:李曉峰
故事來自生活中的瑣事,部分情節虛構處理。如有雷同,純屬巧合,請勿過度理解。感謝!
有人說,好的感情,一定會談錢。一段婚姻,是否能幸福和長久,不僅要看兩個人之間是否有感情,還要看金錢。深以為然,感情和金錢,是婚姻幸福的基石。愛情是風花雪月,但婚姻卻是柴米油鹽,而柴米油鹽,沒有一樣可以離得開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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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話雖如此,也不是說在錢的事情上,可以提出任何要求。對方一旦拒絕,就是對待感情不真誠,態度不夠好。我們身邊,還真的有不少戀人,都到了談婚論嫁,卻因為彩禮和嫁妝的事情沒有談妥,從而分手。
我這段時間,也經歷了這樣的事情。我和我的女朋友是高中同學,當時我對她很有好感,但她眼中沒有我。加上還要高考,所以我不能也不敢表白。后來我倆都考上了大學,但因為各種客觀原因,我倆并沒有任何交集。
我本以為,我倆以后不會再有牽扯。結果大學畢業之后,我們都回了老家。然后這個時候,又開始流行同學會。我和我女朋友,終于再次見面了。我發現我心里還有她,而她,也不像高中時期,對待同學各種冷淡。
于是我有了表白的勇氣,在我的追求之下,她點頭答應做我的女朋友。戀愛半年之后,我倆開始同居。她提出來的,說是為了省下房租。我一開始有點顧慮,我是為她著想。但后來想了想,我本來就準備和她結婚,又不是光談戀愛,那么住在一起,也沒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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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的日子,我倆相處融洽。工作日上班,周末要么一起看電影,要么一起宅在家里,要么各自回家看爸媽。總之,感情真的不錯。就這樣,戀愛2年之后,我用存下來的工資,給了她一場浪漫的求婚儀式。
她答應了我的求婚,隨后我倆都回家和爸媽說要結婚。其實我的這段感情,我爸媽從一開始知道,就不同意。原因很簡單,我女朋友有一個弟弟。我媽說她和我爸托人打聽了,自己也跑去打聽過,我未來的老丈人和丈母娘,重男輕女。
爸媽說我女朋友,村子里知道的人,都說對弟弟很好。兩個人擔心我女朋友是扶弟魔,擔心以后我倆的家庭,會被我女朋友的爸媽和弟弟給拖累了。爸媽苦口婆心,但我聽不進去,我不相信。
我說添油加醋的事情,不可信。我說和我女朋友一起生活的人是我,2年了,難道我還不知道她是什么樣的一個人?可結果卻證明,我還真的不知道,因為女朋友有所偽裝。她以為等到我用情已深,就會答應她的任何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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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堅持,爸媽沒辦法,只能勉強同意。結果從一開始就開始鬧幺蛾子,我爸媽在村子里,給我新蓋了房子。但未來丈母娘嫌棄,說不愿意女兒和婆婆生活在同一個屋檐之下,堅持要在城里買婚房,小兩口單住。
我和女朋友都在城里上班,在城里有一套房子,也不是不行。雖說一開始我女朋友明明表示能接受住在村子里,開始談婚論嫁了,又改口了。但為了這段感情有個好結果,我和我爸媽還是答應了。
房子的房價不低,加上想要買大戶型,肯定需要更多的錢。所以一開始我希望女朋友這邊,也能出點錢,房產證可以寫兩個人的名字。但我一開口,就被拒絕了。未來老丈人說:“誰家兒子娶媳婦,還惦記女方家里的錢?”
這話其實很搞笑,房子是我們兩個人的房子,一起買有啥問題?不過不想扯皮,只能不說話。后來我爸媽拿出所有的積蓄,還賣掉了爺爺奶奶留給我爸爸的老房子,這才買好一套房子。當時還被嫌棄樓層不好,面積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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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都氣笑了,就這點錢,還要考慮是學區房,能買到這樣的房子,已經不錯了。房子買好之后,就開始說彩禮了。我家如何買下這套房子,我女朋友一清二楚。我家的經濟條件,我也從沒瞞著我女朋友。
我本以為,房子的事情,已經滿足她的要求了。那么彩禮和婚禮的事情,是不是會適當考慮一下我這邊的感受。結果搞笑了,女朋友絲毫沒有顧慮我,就這么看著自己爸媽提出要10萬彩禮。
她的爸媽說,養大一個女兒不容易,需要照顧和花錢的時候在娘家,能照顧別人和能賺錢的時候在婆家。所以,女兒嫁人,要10萬彩禮不過分。還說婚禮就簡單辦一場,給足了我家面子。
我心中冷笑,這是得了便宜還賣乖。為啥不要求熱鬧的婚禮,才不是為了我家考慮。因為我們這邊,婚禮的費用,都是男女雙方一起承擔。如果婚禮開銷大,我女朋友的爸媽,就要多出錢。要是真為我家考慮,彩禮就不會開口要1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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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婚期和酒店都說好了,房子也買了。雖說10萬彩禮有點高,但我爸媽還是答應了。家里實在是沒有錢了,我的積蓄也拿出來辦婚禮。所以我爸媽只能去找親朋好友借錢,厚著臉皮,總算是湊夠了。在訂婚這一天,送去了女方家里。
本以為沒有別的事情了,隨著婚期的臨近,我也越來越開心。結果,女朋友的爸媽出了大招。距離婚禮只剩下6天,女朋友忽然給我打來了電話,說彩禮要加8.8萬,意思是彩禮要18.8萬。
到當時都震驚了,還以為自己聽錯了,反復確認,并且問女朋友到底在想什么。后來電話被女朋友的媽媽拿走,她說:“不用扯皮了,就我女兒這個相貌和性格,要你給18.8萬的彩禮,你不吃虧。你要是不同意,婚禮就取消,我女兒不愁嫁不出去。”
還沒等我說什么,電話就被掛斷。我沉默了一會兒,給女朋友發去了信息,我說婚禮的日子都快到了,你可不要和我開玩笑。女朋友說沒有開玩笑,說:“我弟弟買車還差錢,咱倆肯定要幫一把。再說了,這種事情,肯定是男方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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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再次氣笑了,怪不得一直不說嫁妝。我和我爸媽不好意思問,還說服自己,多少無所謂,給了就行。結果女朋友家里,就沒準備給嫁妝。不僅不準備給,臨近婚期了,彩禮還加了8.8萬。
這是吃準了我對我女朋友有感情,吃準了什么都弄好了,我家不會分手退婚,去丟這個人。我爸媽雖說生氣,但也確實再次準備忍下來,但我不愿意了。憑什么?爸媽之前已經問親朋好友借過錢了,再去借,實在是丟不起這個人。
再說了,我算是看出來了,我爸媽之前的擔憂沒有錯。我的女朋友,還真的會為了娘家,付出一切的人。這次我家要是還是退讓妥協,結婚之后,就等著她用別的借口要錢好了。2年的感情,都要結婚了,說不難過,自然不可能。
但我知道,這個婚,不能結。我提出了分手退婚,我說之前的8萬彩禮,請她準備好,我這兩天就去拿回來。見我真的要分手,也不考慮酒店這些退掉,要虧錢。女朋友和她爸媽有點慌,開始說好話。
但遲了,我不會回頭了。你們說,我為了彩禮分手退婚,過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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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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