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套今天頭條,轉發3月舊文。
高度依賴政府兜底,從治理模式上,本質是缺少必要的全民自治基礎,也就是自治組織、社會組織、志愿組織,但也不能盲目照搬西方的做法。因為在中國,基層治理有一個非常成熟、強大的組織,那就是黨的基層組織。
未來要在黨的基層組織引領下,建立有中國特色的基層自治體系,而不是為了自治而自治、舍近求遠。今天頭條文章談到了上海老舊小區物業服務重構,就是以黨的基層組織為核心。這需要全民開智、人人如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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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和國外政黨的一個關鍵區別在于,在中國,黨不僅是意識形態動員組織,更承擔了中國社會組織尤其基層組織的重任,解決了中國幾千年來沒能解決的基層動員和組織難題。
比如中國農村,自古以來就是自治,依靠鄉賢、村老、宗族治理,古代官員致仕就會回鄉安家置業,也承擔一定的鄉村治理功能。但這套模式負面性也很大,比如明朝,就是因為勛貴、官員、有功名的讀書人享受非常高的免稅額度,嚴重侵蝕了明朝的財政基礎,比如徐階在家鄉就坐擁20多萬畝良田,比嚴嵩還有錢,當地百姓苦不堪言。《林居漫錄》就記載“華亭在政府久,富于分宜,有田二十四萬畝。子弟家奴暴橫鄉里,一方病之,如坐水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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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致明朝干弱枝強,明明擁有極為強大的經濟和武力基礎,卻莫名其妙的亡了。
國內一直有些人想要恢復所謂的“鄉賢治理”,搞出來所謂的“新鄉賢”,某作家建議繼承中國古代鄉賢文化,允許官員、知識分子和工商界人士“告老還鄉”,從而促進農村發展。
雖然2016年1月中辦、國辦也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離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見》,強調發揮離退休干部的作用,但并沒有開“告老還鄉”的口子,事實上一直在制度上禁止退休干部到農村占地建房。
今年中央一號文件再次強調“不允許城鎮居民到農村購買農房、宅基地,不允許退休干部到農村占地建房”,但也需要明白,之所以再次明確,而且歸納為“兩個不允許”,也是因為現實中違規的情況多了,必須采取高壓措施。
之所以有人會提出所謂的“新鄉賢”,也是看準了中國農村發展嚴重缺乏人才的現狀,想要實現鄉村發展難度極大。尤其是幾十年來,農村包括人才、資金在內的生產要素始終在凈流失,多數村莊人口結構已經從正常的紡錘形變成了啞鈴型,也就是20-49歲的中間層大量流失,村莊變成了一老、一少留守,不僅要擔心未來誰種地的問題,更要擔心中國農耕傳統文化這個根由誰來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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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1998年就正式確立了農村自治制度,開展村民直接普選,但由于農村熟人社會的現狀,當選書記、村長并不代表這個人能力有多強、覺悟有多高,很大程度上是因為有錢有勢有宗族力量,雖然有不少書記、村長確實干了很多實事,但各種問題也非常多。
在這一背景下,2015年發布《關于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決定》,目標在2020年實現農村貧困人口全部脫貧。這是要徹底終結幾千年來中國農村從未解決的問題,指望薄弱的農村自治力量,絕無可能。
在民間力量嚴重不足的情況下,黨的組織承擔了社會組織、基層組織的重任。從黨政機關和國有企事業單位體制內單位抽調大量人員,組建了25.5萬個駐村工作隊,選派超過290萬名第一書記或駐村干部,這些人都來自縣級以上單位,以第一書記、駐村干部為錨點,帶動黨和國家的力量切入農村,打破了農村自治出現的種種問題。
可以說只要能夠很好的完成駐村任務,就足以管理一個鎮子,也確實有第一書記因為出色的表現,被留在了地方,從鎮長開始轉入主線干部隊伍,有的30歲冒頭已經晉升縣長。當然大多數干了兩年之后回到原來的工作崗位。
駐村干部要做的事情有很多。
要把渙散的基層組織重新恢復,起碼村民有事的時候能找到組織,能夠向上級反映;
要幫助村里扶持壯大專業合作社,讓村里人有一個打工的地方,把村里的農產品賣出去,有了產業才能實現穩定脫貧;
要落實“兩不愁三保障”,做好建檔立卡動態更新,精準識別五保戶,確保讓真正困難的人群能夠享受到國家從牙縫里擠出來的政策資源;
在組織重建和產業扶持基礎上,還要重視文化教育,如古代鄉賢一般,做好勸學,督促留守兒童的學習;還要促進移風易俗,處理農村的種種矛盾,豐富村民的文化生活,用棋牌室、圖書館、文娛活動等健康的娛樂擠壓賭博等惡俗。
等等,需要處理的問題太多了。當然也有被打回原單位、被追究法律責任的,但絕大多數都最起碼合格的完成了工作,幾年下來中國三農面貌煥然一新。
之所以曾經非常知名的“三農”專家,對中國三農現狀存在諸多錯誤認識,主要就是因為2016年之后,去一線調研不足,還在拿2015年甚至更早以前的認知去看待當下,自然就會出現錯判。
但總不能一直靠抽調黨員干部去搞農村建設,終究還是需要農村自身能夠形成強大的基層自治組織。
農村不僅是基層自治組織不足,還有很多關鍵人才匱乏。比如要發現、盤活農村資源,很需要以現代思維去經營農村,也就是“鄉村職業經理人”“農業職業經理人”,目前有的地區已經在試點。比如四川崇州就在進行“農業職業經理人”的培育,相比技術型人才,農村最缺的是經營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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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管理,在產業扶持方面,也缺一個類似日本、韓國農協這類從上而下、從下而上的全國性組織,注意絕不是要復刻日韓農協,日韓農協搞成了不顧全局利益的壟斷組織,為了少數人利益損害全民利益,這是錯誤的。
但對當前的中國三農而言,正是由于缺乏一個全國性組織,導致農民沒有形成合力,沒有直接利益代言人,不利于平衡城鄉之間的利益關系。注意,在兩點之間有無數的中間狀態,政策要做的就是找到最平衡、利益最大化的點,并且根據情況變化動態調整,萬萬不能搞非此即彼的極端化。
除了宏觀的管理,在農村很多具體事務上,也缺乏成熟的關鍵人才和組織。比如土地流轉,之前設計的時候,是希望土地流轉到擅長種地的人手里,結果實際上土地流向的往往是親戚,留在村里的親戚未必擅長種地。從制度上,缺的是土地流轉的中介機構和經紀人,如果有這樣的中介機構,村民就可以把土地直接交給中介機構,由機構去尋找善于種地的專業人才,對各方都好。
不僅是農村,中國各個領域都存在普遍的基層組織、社會組織、自治組織的短板。
比如昨天《》談中國企業出海,因為沒有成熟的行業協會或者地區協會,導致中國企業在跟外商談判的時候,很容易被各個擊破,彼此之間也往往進行價格內卷的惡性競爭。所以在面對沃爾瑪壓價的時候,只能國家出手,由商務部去約談沃爾瑪。
但如果中國有比較成熟的行業協會,先去跟沃爾瑪博弈,那么國家就不用這么早就插手,效果會更好。
還有在城市生活,普遍面臨的物業問題,其根源也是基層自組織的嚴重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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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在街道和居民之間,普遍有居委會,但多數小區沒有站在業主利益一邊的業主委員會。當前法律賦予了業主委員會很多權利,但因為種種原因,可能是與開發商存在糾紛,也可能是原來的物業公司阻撓,還有的則是居委會、街道的關系戶,再加上業主之間不團結、利益訴求不一、參與自組織的積極性不足,想要成立業委會,難度極大。
要么是湊不齊居住面積、業主人數的雙過半表決,再不然就是擬推選的業委會成員因為資質問題被舉報,還有業委會成員自身能力不足等等問題,面對掌握優勢資源的物業,很難辦。可能三年、五年也搞不起來業委會,以至于想要查賬或者動用小區大資金,根本不現實。
中國這么大,小區數量超過100萬個,如此復雜的利益糾紛,不可能指望街道、居委會能夠協調,只能以業主為主。想要搞成一個業委會,把小區的管理權收回業主,讓物業為業主服務,需要整個小區業主擁有較高的綜合素質,能夠形成普遍共識,還要求業委會的成員要有時間、有技能、有公信力,能夠應對復雜的利益糾紛。
指望業主單打獨斗是不夠的,除了政府介入,還需要成熟的社會化組織。比如需要專業的第三方機構,搞出一套成立業委會的標準化流程包,還要能夠拿出成熟的技術工具,解決投票雙過半的問題,甚至為成立業委會的前期投入提供專項貸款。
方方面面的短板太多了。
黨和國家能夠從全國抽調幾百萬人投入農村脫貧攻堅戰,是因為長期以來,一直是“黨管三農”,但像市場經濟的企業出海、小區的業主自治,還有公益慈善等其他社會化組織,總不能都壓到黨組織身上吧,那也管不過來啊。
國家一直希望民間出現強大的社會組織,絕不是某些人說的國家不允許。實際上,發展社會組織已經成為國家的一項長期政策,從2008年開始,社會組織、基層社會管理,就已經寫入政府工作報告,截止2025年社會組織已16次寫入政府工作報告。
“楓橋經驗”就是發展社會組織的典范,2019年寫入了黨的《農村基層組織工作條例》,2024年中央農村工作會議、2025年政府工作報告提出“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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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就像建立屬于中國的自主哲學社會科學體系、實現思想自主需要很長時間一樣,要想建立普遍而又強大的基層社會組織,也不是10年、20年能夠完成的。方方面面的進步合在一起,才是完整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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