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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野菊花
立冬的風吹起,銀杏和楓樹
葉子從頭頂簌簌跌落。
一只金色蜜蜂,拍著翅膀,
攀上金黃色野菊。
或是默契,或許彼此相惜,
仿佛兩個留堂的小學生,
陰冷的天宇下,相遇又分手,
回著頭,被媽媽領回家。
這一生我們曾許下的約定,
大多像露珠不知去向。
所以他日重逢的歌,記得
要在彩虹上踮起腳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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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菊花和小蜜蜂
寫在后面:
凡事凡物,加一個野字,仿佛便有了額外的刺激與新奇,比如家花和野花,家貓和野貓,家雞和野雉。以下試分論之。
家花哪有野花香。這一句俗語,常用來形容外面的世界很精彩、很誘惑,這么說話的,骨子里透著一股躁動和油滑,當然也比較招揍。如果你真的想說,不妨在心里狠狠地、默默地說一回,或者當著你家貓咪說,否則最好不要說。
家貓和野貓,則近乎兩個物種。一個是靠賣萌撒嬌,過著衣食無憂的寵物,另一個是晝捉鳥雀,夜翻垃圾的小霸王。寫到這里,想起昨天大風降溫,晚上看書時聽到小區野貓的嚎叫,扭頭看看沙發上的貓咪,趴在墊子上團成個球,睡得正香。
家雞和野雉對舉,則有個小故事。
東晉時,有一人叫庾翼,工書法,曾一度與王羲之齊名,他發現家中子侄卻更喜歡學王羲之的風格。于是,在給友人的信里他酸酸地寫了一句:“小兒輩厭家雞,愛野雉,皆學逸少書。”(晉·何法盛《晉中興書》)。小兒輩指家中晚輩,家雞、野雉分別代指庾翼和王羲之的書法,逸少是王羲之的字。這里倒沒有褒貶之義,主要還是說風格不同,另外微微抱怨了下子侄們,放著身邊現成的大師不學,反而喜歡外面的名家,所謂賤近而貴遠,人之常情。
這位庾翼也并非只會吐酸水。《晉書·王羲之傳》記載,王羲之早年書法水平不如庾翼,但晚年趕超。他曾給庾翼的哥哥寫信,庾翼見信深為嘆服,主動寫信給王羲之說:“我曾經收藏有張伯英(東漢書法家張芝,字伯英,擅章草,有“草圣”之稱)十張章草作品,過江時顛沛狼狽,全部丟失,常感嘆此生再不能得睹那樣的精妙之作。忽然見到您給家兄的書信,光彩如神光閃現,當初的感覺瞬間回轉。”(原文:“吾昔有伯英章草十紙,過江顛狽,遂乃亡失,常嘆妙跡永絕。忽見足下答家兄書,煥若神明,頓還舊觀。”)后世便將家雞、野雉對舉,以形容書法、繪畫的不同藝術風格。
個人觀點,如果說是飲食,當以蓄養為主。民間關于野生動物得天地靈秀、飼養的都是激素催熟這類觀點不足觀。《野生動物保護法》明確禁止捕獵、經營、食用野生動物,且前有非典,后有新冠,一些蹊蹺病往往和飲食野味有關,養殖、可溯源的食物明顯更安心、可靠。
說到寵物,如有飼養,當遵從天性,共享好光陰。主人提供食物與庇護,毛孩子提供陪伴及情緒。但不要影響他人,一條拴著的狗狗是俊美的,一條不拴的狗狗是危險的。如投喂流浪貓狗,請一定注意自身安全。我曾定期喂過流浪貓,一直都比較小心,但也曾被野貓“哈”過(貓咪哈人是感到威脅,示警的表示)。現在看到有喂野貓的,一上手就要擼人家,殊不知會引發野生小動物的警覺和敵意。
如果是人際關系,請參照飲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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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只小蜜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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