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農商銀行在日前公告中披露了該行涉訴的具體情況,其中作為被告或被申請人、第三人的訴訟及仲裁金額超過1000萬元以上的未決訴訟案件共4宗,涉及標的金額約2.08億元,其中2宗處于一審階段,1宗處于二審階段,1宗處于發回重審一審階段。
湘財Plus注意到,上述4宗案件中,3起涉及理財產品“安心回報262號”,被雅安農商銀行、河南舞鋼農商銀行及青海西寧農商銀行起訴,具體來說:
2022年5月,雅安農商銀行就廣州農商銀行理財產品“安心回報262號”向提起訴訟,要求支付本金及利息合計60,251,356.19元。根據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法院于2023年8月作出的一審判決,廣州農商銀行被判令向雅安農商銀行支付36,325,589.16元。其后,廣州農商銀行就該判決提出上訴。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于2024年12月裁定撤銷原判并發回重審。重審一審已于2025年6月開庭,現正等待判決結果。
2023年,河南舞鋼農商銀行就廣州農商銀行理財產品“安心回報262號”向提起訴訟,要求返還或移交理財產品資產。舞鋼農商銀行于2023年12月開庭時變更訴訟請求,要求按現狀返還或移交理財產品資產,資產價值暫計31,666,285.52元,并要求后續收益按年收益率5.7%計算。根據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法院于2025年7月作出的一審判決,駁回舞鋼農商銀行的全部訴訟請求,案件受理費200,131元由舞鋼農商銀行承擔。舞鋼農商銀行于2025年8月提起上訴,并于同年9月進行二審庭詢,案件目前仍在審理中。
2024年7月,青海西寧農商銀行司就廣州農商銀行理財產品“安心回報262號”向提起訴訟,要求支付本金及理財收益。西寧農商銀行訴訟請求包括:支付投資本金、理財收益、律師費,合計約33,622,589.58元(計算至2024年1月)。該案已于2025年3月進行第三次開庭審理,現尚未出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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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農商銀行。
“安心回報262號”具體的情況暫無公開信息。湘財Plus檢索發現,廣州農商銀行曾于2015年9月發行“安心回報157號C款”法人理財產品,募集金額為10000萬元。此外,公開報道曾提及“安心回報”系列608號同業理財產品,該產品涉及2017年河南佳森商貿有限公司(系河南新財富集團關聯公司)通過渤海信托的4.8億元信托貸款事件?,原持有人為安徽懷遠農商銀行。
湘財Plus注意到,廣州農商銀行2025年中報披露的訴訟情況,該行作為被告訴訟及仲裁金額超過1000萬元以上的未決訴訟案件共4宗,涉及標的金額約2.08億元,與上述公告披露的情況一致。
截至2025年6月末,廣州農商銀行訴訟的預計負債為8505.3萬元。
統籌/新湘財 撰文/湘財Pl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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