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這文章一發,肯定又是所謂的強化印度強奸案駭人聽聞的場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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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一起剛剛被曝光的案件,再次又雙叒叕證實了印度警察其實就是強奸犯罪幫兇,也再次又雙叒叕證實了印度被強奸的女性,多數其實根本就不敢找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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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找警察報警,有三種可能,第一種是接警,然后立案抓捕強奸犯罪嫌疑人。第二種可能是再次遭到警察強奸。第三種可能是警察把這起強奸案當成創收項目、賺錢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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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印度,就是我國公知嘴里的印度人犯罪率很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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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如果到了女性遭受性侵犯還報警都不敢的地步,那么這個國家當然甚至能變成公知嘴里的犯罪率為零。
現在回歸正題。
案發印度勒克瑙市馬哈納加爾的一個警察局。
英國語言學校的老板普拉蒂克·古普塔,他有一個前秘書來找他,求他幫忙給他500萬盧比。
這個前任秘書來求這筆錢的原因,是他參與了一次輪奸犯罪。
馬哈納加爾警察局的一名副警長告訴這個參與輪奸犯罪的前秘書,如果他能交出500萬盧比,他就能把前秘書的名字從該起輪奸案中清除。
普拉蒂克·古普塔面對這個請求,當場拒絕,然后就舉報給了印度當地的反腐局。
反腐局則立即決定設下一個局,來誘捕這名副警長。
反腐局安排普拉蒂克·古普塔帶著20萬盧比(大約相當于人民幣1.7萬)找副警長。果然,副警長在連20萬盧比居然也立即就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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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就是等在那名副警長辦公室的反腐局官員沖入辦公室內,當場將副警長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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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這種執法方式在我們這兒是違法的,因為這是典型的“釣魚執法”。
不過,這畢竟是在印度。
這一案件的曝光,真實展現了在印度,一些警察甚至是相當數量的印度警察,把執法當成了創收項目,當成了斂財工具,甚至到了明碼標價、公然索要錢財的地步。
其實,據印度媒體的報道,印度警察系統存在一個與中間人勾連而形成的完整的幫助犯罪嫌疑人脫罪的、從“報警到勒索再加去名脫罪”的產業鏈。
當然,這樣的產業鏈是灰色的。
按印度警方自己所公布的數據,在2022年印度記錄強奸案31,516起(日均86起),較2021年增長20%;2023年積壓未決強奸案約17.6萬起,司法系統效率極低。
同時,印度的強奸案還存在明顯的案件審判周期漫長,證據收集困難,且部分執法人員二次侵害受害者(如勒索、拒絕立案)。
所以,印度警方自己也承認,印度遭受性侵、強奸的女性,報警率還不到3% ,即多達7成甚至是以上的女性,選擇了不報警。
印度,真是女性的地獄啊!
可是,就是這樣的印度,恰恰是我國拳師嘴里夢想的國度,是要下輩子投胎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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