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吉林省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辦法》和《吉林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等相關規定,擬對吉林高新區一汽老廠區項目范圍內的房屋實施征收,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圍:
(一)兩棟住宅樓(輕型車廠廠南小區1號樓、2號樓),位于高新區興隆街,東至一汽廠區、南至一汽廠區、西至興隆街、北至一汽廠區。
(二)電業局平房區,位于高新區南山街,東至南山街、南至供地公司、西至一汽廠區、北至一汽廠區。
二、征收部門:吉林高新區房屋征收管理局
三、征收實施單位:吉林市吉高房屋征收服務中心
四、暫停辦理: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6年11月5日止,有關部門暫停辦理征收范圍內房屋新建、擴建、改建以及改變房屋用途和遷入戶口或分戶、辦理企業和個體工商業戶經營許可等相關審批手續。
五、禁止事項:征收范圍確定后,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征收范圍內實施新建、擴建、改建和改變房屋用途等不當增加補償費用的行為。違反規定實施的,不予補償。
六、房屋調查登記: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26年11月5日止,征收部門對征收范圍內房屋的權屬、區位、用途、建筑面積等情況組織調查登記,被征收人應當予以配合。
七、其他事項:《房屋征收補償方案》和《房屋征收決定》將依據法定程序另行公布。
特此公告。
吉林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2025年11月6日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