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保定市蓮池區法院、望都縣法院對11名民警作出有罪判決。
如此多民警入獄,太不尋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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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因是2022年7月,石家莊市高邑縣33歲男子暴欽瑞涉嫌尋釁滋事,被新樂市公安局安排在一家賓館“指居”。
暴欽瑞在遭受多次刑訊逼供后突發不適,經搶救無效死亡。“指居”剛過去12天。
科普一下,“指居”的意思是指定居所,是監視居住的一種特殊情況,適用于“無固定住處的”。對于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在住處執行可能有礙偵查的,也可以適用“指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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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樂賓館一樓,暴欽瑞等人曾經的“指居”地
與暴欽瑞一起被“指居”的共10人,包括其父親、叔叔、同村村民等,9人均遭受刑訊逼供。
最高檢司法鑒定中心鑒定,暴欽瑞生前遭受長時間限制性體位、反復機械性損傷、電擊損傷等,其下肢深靜脈血栓形成并脫落,進而導致肺動脈血栓栓塞,引起急性呼吸循環功能衰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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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理查明,涉案被告人審訊過程中,實施了毆打、電擊、吊鐵籠等刑訊逼供手段。
涉案的多名年輕民警稱,張旭光(主犯)“示范”他們“上手段”,比如扇耳光、煙頭燙腳趾、鎬把打腳心,以及“開飛機”。
“開飛機”,就是將嫌疑人固定在鐵椅上,雙手反銬,從其身后抓住雙手向上抬,使其身體呈“飛機”姿勢。
隔著屏幕都覺得疼痛。
最恐怖的是電擊,他們將老式手搖電話機的兩根電線分別夾纏在受審人員手指,甚至是生殖器官上。
受害人回憶,審訊人員一搖動電話機,他就感覺到電流通過全身,“雙手不受控制地顫抖,全身抽搐。”
看得心里發毛,這居然是發生在2022年的事。受害者據說還是軍轉干部、當地某局公務員。
電刑、吊鐵籠、踢斷肋骨……讓人想起革命年代的毒刑拷打,各種刑法讓人不寒而栗,幾乎讓人聯想到渣滓洞。
但那是敵我矛盾,你死我活,必須從肉體上消滅、精神上摧毀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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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一個尋釁滋事罪,何至于把同胞往死里整?
都什么年代了,還電人家生殖器、用異物插尿管,逼人家舔PY,是要得到什么口供?
是不是侮辱人有快感?這幾個帽子上癮了?否則無法解釋對同胞如此殘酷無情。
如此嫻熟的手法,肯定不是第一次了。如果不是“意外”,死者只是被荼毒的千萬人之一。
經典網絡詞匯“躲貓貓”,不知道還有多少人記得?據說還有喝水死、睡覺死,群眾中壞人的智慧總是無窮的。
河北聶樹斌案前車之鑒,還有人在草菅人命,壓根沒有吸取教訓。
2021年,公安系統宣稱,刑訊逼供問題已得到根本遏制。現在看來,這只是個別地方、個別民警的做法嗎?
2022年的事情,這么久才曝出來,才宣判,可想經歷了多少暗流涌動,乃至驚濤駭浪。
出來混總是要還的,警察知法犯法罪加一等。
宣判結果,11名被告人中,4人被以故意傷害罪和刑訊逼供罪判刑,1人被認定構成故意傷害罪,6人被以刑訊逼供罪判刑。
實際上,如此強度的刑訊逼供,按故意傷害致人死亡量刑也不為過。
一審判決后,張旭光、耿春遠等10名被告人已提出上訴,說自己是被刑訊逼供寫的供狀。
幾個刑訊逼供的人說自己被刑訊逼供了,真是黑色幽默。
當年杜培武被認罪,就有人說:為什么認罪呢?因為他自己就是警察,知道不認罪的話,后面還會有多少手段在等著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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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居”制度,本為保障刑事訴訟程序合法性,卻成了某些執法者為所欲為、肆意刑訊的黑場所。
曾有過收容遣送制度,最初是為救濟城市流浪人員,后來演變為限制人口流動的強制措施,引發城鄉對立和一系列冤假錯案。
2003年春天,27歲的孫志剛因未攜帶暫住證被廣州市公安局誤收容,遭受了殘酷的暴力對待,最終死于非命。
孫志剛案引發社會熱議,最終推動《城市流浪乞討人員收容遣送辦法》廢止。
孫志剛以生命為代價推動了中國法治進程。這一次,暴欽瑞的生命能換來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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