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有人問民國最會穿衣服的女人是誰,陸小曼、唐瑛肯定得有姓名,但要論誰能把穿搭穿成“人生說明書”,林徽因絕對是獨一份的存在。你別光覺得她是寫“你是人間的四月天”的詩人,或是搞建筑的學者,翻看她的老照片才發現,這姐們兒的衣柜簡直是部濃縮的時代圖鑒——16歲穿大衣配皮鞋的樣子放到現在能直接當復古博主封面,32歲在黃土坡上穿破洞牛仔褲搞考察的颯爽,更是甩現在的“機能風”十條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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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絕的是她的穿搭從不是為了臭美,每一件衣服都跟著她的人生軌跡走:少女時的靈動、教書時的端莊、考察時的實干、晚年的素雅,全藏在衣料的紋路里。比起現在靠大牌堆砌的“時尚”,林徽因這種把生活態度穿在身上的范兒,才叫真·高級。今天咱就順著她的衣柜,聊聊這位“被建筑耽誤的時尚icon”到底有多會穿,以及衣服背后那些不為人知的故事。
咱先說少女時期的林徽因,那可是把“甜而不膩”的穿搭哲學玩明白了。1920年跟著父親林長民游歷歐洲的時候,她才16歲,留下的照片里全是靈氣。一件藏藍色的西式大衣,領口別著小巧的裝飾,頭上戴頂圓頂盆帽,腳下踩雙亮皮小皮鞋,站在羅馬的廣場上喂鴿子,風把頭發吹起來的樣子,難怪徐志摩會被她吸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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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會兒歐洲的時尚風潮剛刮到中國,名門閨秀要么還守著傳統襖裙,要么穿西式洋裝顯得刻意。林徽因卻很會平衡,她穿背帶裙選寬褶皺的款式,既顯少女感又不幼稚;穿旗袍會配輕盈的飄帶,領口繡點小碎花,絕不堆砌蕾絲、蝴蝶結這些元素。14歲和梁思成初次見面時更有意思,別家姑娘都梳油光的大辮子、穿長及腳踝的裙子,她偏扎兩條小辮,穿七分袖的短款衣裙,膝蓋剛露出來一點,活脫脫一只蹦跶的小鹿,一下就撞進了梁思成心里。
這種穿搭品味可不是天生的,跟她的成長環境太有關系。林長民是開明士紳,家里從不把“女孩子要端莊”掛嘴邊,林徽因踩高蹺摔了跤,爬起來接著玩,家里人只會笑著夸她勇敢。去歐洲游歷的時候,父親特意請了老師教她鋼琴和英語,她沒事就泡在圖書館,逛遍了巴黎的教堂、倫敦的街頭。見識多了,審美自然就開了,她知道什么樣的衣服舒服又好看,更知道穿搭要符合自己的性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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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8年林徽因和梁思成結婚后,跟著丈夫去東北大學教書,這時候她的穿搭風格一下就沉穩了不少,但時髦度一點沒減。那兩年沈陽局勢緊張,她卻總穿一身素雅的旗袍,外面搭件羊毛披肩,纖瘦的身影穿過灰磚砌的教學樓,口袋里揣著寫滿教案的紙片,從《西方建筑史》講到《中國營造法式》。學生后來回憶,說她站在講臺上,旗袍的光澤和黑板的粉筆灰混在一起,就像把東西方文明縫成了一件衣服。
有意思的是,她設計東北大學校徽的時候,靈感居然也跟穿搭沾了點邊。1929年張學良征集校徽,林徽因的“白山黑水”設計一舉奪魁。這個圓形校徽外沿是鐘鼎文的校名,中間畫著長白山和黑龍江,兩邊還有熊和狼的圖案,暗指當時東北被列強環伺的局勢。她說校徽的盾形輪廓就像旗袍的方正襟懷,這審美真是刻進骨子里了。那會兒她去沈陽故宮給學生上課,就穿一身立領旗袍,斜襟盤扣扣得一絲不茍,下擺開衩剛到小腿,爬梯子測繪方便,又透著知識分子的矜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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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6年絕對是林徽因穿搭的“轉型年”,這一年她在陜西耀州留下的那張照片,至今看都讓人叫絕。照片里她站在苜蓿花叢前,上身是件黑色短皮衣,下身是條磨白的牛仔褲,膝蓋上還有個破洞,左手夾著塞滿測繪圖紙的公文包,右手拎著草帽,鞋上全是黃土。要知道那時候全中國的女人幾乎都穿旗袍或粗布褲,牛仔褲這種“西式工裝”根本沒人敢碰,更別說在鄉下穿了。
這褲子可不是她為了拍照特意準備的,是真·干活穿的“勞保服”。她和梁思成那幾年跑遍了華北十五省的二百多個縣城,專門找老建筑。去五臺山看佛光寺,要爬七米高的梁架,手電筒照到“大唐貞觀十三年重修”的題記時,她忘了脊椎舊傷疼得冒汗,立馬掏出本子記錄。去山東考察四門塔,七八十里路走一整天,到地方就踩著塔基測繪,白色短袖束在腰間,一點不含糊。牛仔褲耐磨、鹿皮靴防滑,這些“功能性單品”被她穿出了颯爽勁兒,比現在的“工裝風”多了層專業底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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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棚里吃褲帶面的時候,她都不忘先掏懷表確認經緯度,在本子上畫城墻的草圖。同行的人說,她就算啃干糧睡通鋪,衣服也永遠整潔,皮衣擦得發亮,牛仔褲破了也補得規整。這種在艱苦里保持體面的本事,比衣服本身更打動人。馬未都后來評價她:“林徽因的時尚,是驚艷了時光的那種,放到現在照樣領先。”
抗戰爆發后,林徽因一家南遷昆明,身體垮了不少,肺病反復發作,脊椎的老毛病也總犯,但她的穿搭還是有講究。穿旗袍會選素色的平裁款式,不挑身材還顯瘦,外面搭件廓形大衣,既擋風又顯精神。有張和女兒梁再冰的合照特別溫馨,她穿件藍旗袍,女兒穿小貂裘,母女倆都收拾得干干凈凈。那會兒她帶著孩子顛沛流離,卻從沒讓生活變得潦草,就算住簡陋的房子,也會在桌上擺瓶野花,衣服熨得平平整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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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晚年,林徽因的穿搭徹底返璞歸真,但氣質更絕了。常年穿件簡約的素色大衣,頭發利落地盤起來,不戴首飾也難掩書卷氣。1949年參與國徽設計的時候,她已經病得走路都費勁,卻每天穿著整潔的上衣伏案工作,圖紙改了一版又一版,連細節都摳得特別細。后來做人民英雄紀念碑的浮雕設計,她躺在病床上,手指還在被單上畫斗栱的輪廓。
那時候她的肺結核已經到了晚期,身形瘦得脫了形,可穿的衣服永遠是合身的微寬松款式,材質選挺括的面料,不會顯得病懨懨。梁家晚輩說,每次見她都覺得特別精神,衣服雖簡單,但領口永遠整齊,頭發梳得一絲不茍。這種深入骨子里的體面,可比任何昂貴的衣服都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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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5年林徽因走了,墓碑上的花環浮雕是她自己設計的,這算是她留給世界的最后一件“作品”。現在再看她的老照片,從少女的大衣皮鞋到考察時的牛仔褲,從教書時的旗袍到晚年的素色大衣,你會發現她從不是為了時尚而時尚。衣服于她,是上課的教具袋、是考察的工作服、是生活的體面證,更是人生的注腳。
現在很多人學民國穿搭,買了旗袍配高跟鞋,卻總覺得少點味兒。其實缺的不是衣服,是那種把生活態度穿進去的底氣。林徽因的時尚從不是靠衣服堆出來的,是16歲游歷歐洲的見識、是爬梁架測繪的堅韌、是病床上改圖紙的執著,這些東西撐起來的氣質,才是真的永遠不會過時。難怪這么多年過去,提起民國女神,大家最先想到的還是她——畢竟能把日子過成詩,又把穿搭穿成人生的,沒幾個能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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