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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套外固定支架耗材,醫院價格18590元,網上同款同型號不到十分之一,巨大的價格差距背后是誰在剝奪患者的權益?
江蘇鹽城的黃先生在一次交通事故腿部骨折后,在鹽城市第一人民醫院接受了手術,各種費用總計近8萬元。術后他偶然發現,醫院使用的外固定支架耗材與網上銷售的產品是“同一個廠家、同一個型號、同一個訂貨編碼、同一個名稱、同一個規格”。
然而價格卻天差地別:不銹鋼骨牽引針網上42元,醫院483元;針桿夾網上140元,醫院2200元。平均價差高達十余倍,這樣驚人的發現讓已經承受病痛折磨的患者更加感受到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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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醫院回應:渠道不對導致價差
面對黃先生的質疑,鹽城市第一人民醫院辦公室相關負責人給出了解釋:“醫療器械和耗材原則上是不允許通過網絡平臺銷售和購買的”。
該負責人表示,患者通過網絡購買渠道不對,因此導致了價格差異,并質疑網售產品是否真正與醫院使用的完全相同。
更引人關注的是,該負責人將定價責任完全推給了醫保部門,聲稱“陽光采購平臺上的價格是醫保局統一定價的,醫院沒有定價權”。
然而,這種說法難以解釋的是,黃先生反映投訴后,醫院小程序上的手術耗材價格出現了變動,被調低了。如果醫院果真沒有定價權,為何能夠自行調低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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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并非個例,多地存在類似問題
黃先生的遭遇并非孤立事件。類似的醫療收費問題在全國多地都有出現。
山西省太原市醫療保障局對山西醫科大學第二醫院處以行政處罰,原因是該院存在串換診療項目“以低充高”多收費、將已包含在項目內涵中的耗材另行多收費等問題。
這家醫院因此被責令退回損失的醫保基金104.76萬余元,同時處以2倍的行政處罰款209.526萬元。
莆田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也在2025年8月至9月期間向社會征集醫療機構違規收費問題線索。
包括擅自設立未公示的收費項目、分解重復收費、超標準收取診療耗材費用等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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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采購機制:陽光下的陰影?
從表面看,醫用耗材價格形成機制有著嚴格規定。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定期發布“關于調整部分醫用耗材掛網價格的通知”。
湖北省也于2025年10月15日調整了部分醫用耗材掛網價格。這些看似公開透明的采購流程,卻依然產生了遠超市場價的采購結果。
醫院聲稱耗材價格由醫保局統一制定,醫院只是照章收費。但患者發現同一產品在市場上有遠低于醫院價格的渠道。
這不得不讓人質疑現行采購機制的實際效果:是采購流程本身導致的高價,還是醫院在采購價基礎上加了價?
04 監管困境與維權難題
面對醫療耗材價格差異,患者維權面臨重重困難。醫療機構往往以“渠道不對”“產品質量不確定”等理由回應質疑。
耗材價格差異巨大的問題已引起監管層面的重視。從2018年開始,我國推動醫用耗材帶量采購改革,確實擠掉了部分價格水分。
然而黃先生的經歷表明,醫療價格透明化依然前路漫漫。
當患者試圖通過正規渠道查詢價格信息時,常常面臨信息不透明、不對稱的困境。醫院通常不會提供耗材的具體品牌、型號和價格信息。
使患者在治療過程中無法做出知情選擇。
患者帶著病痛的身體,還要承受驚人的經濟負擔;發現價格差異后,還要面對機構的推諉扯皮。
當黃先生向有關部門投訴后,醫院小程序上的手術耗材價格悄然調低,這一行為反而更加證實了價格水分的存在。
醫療不是普通的商品交易,它是關乎生命健康的民生保障。當140元的針桿夾賣到2200元,當患者為同樣的產品多付出十幾倍的費用,我們不得不問:這背后,究竟是誰在坑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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