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元韜漫談由湖北元韜律師事務所何玲律師主講,聚焦“交通事故責任認定與復核”“醉酒駕駛刑民交叉應對”兩大議題,用真實案例、法律條文與實務技巧,為在場聽眾筑起一道“出行法律防護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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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責任認定“三重門”:路權為基,復核有方
第一重門:路權原則定“主次”
處理交通事故,先劃“事故責任”,再分“法律責任”,這是何玲律師點明的核心邏輯。而責任劃分的最主要原則就是路權原則——主路車優先于輔路車、轉彎得讓直行、無信號燈路口右方來車先行,這些規則看似基礎,卻有人栽了大跟頭。比如上海一起“開門殺” 案例,由于司機未選好停車位置,也未提醒乘客開門注意后方來車,導致其最終賠償傷者15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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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重門:爭議案件“巧拆招”
電動車“身份迷局”:超標電動車算不算機動車?何律師以遼寧葫蘆島中院案例點破關鍵:若客觀無法投保交強險,法院可能按非機動車處理,避免“有失公允”。
無接觸事故“冤不冤”:前車變道,后車摔倒身亡,前車要賠嗎?通過何律師的講述我們了解到交通事故不看接觸看過錯!只要行為是事故的‘導火索’,就得擔責。
第三重門:事故認定書≠“鐵飯碗”,3日內復核窗口別錯過。
很多人拿到《事故認定書》就認命。其實它只是一份‘技術證據’,
在收到認定書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可向原辦案單位或上一級辦案單位書面申請復核,但只能復核一次。復核委員會由主辦交警+法制+事故專家集體研判,5大類審查點:事實、證據、法律、程序、責任劃分。
如果對結論仍舊不服?可以向上級公安機關申請執法監督,或在民事賠償訴訟中直接把認定書“拉下神壇”,請求法院重新劃分責任。
二、醉駕刑民“雙面刃”:一念之差,代價千萬
醉駕是交通事故領域‘最昂貴’的過錯。何玲律師指出,醉駕可能觸犯三大罪名:1.危險駕駛罪:未造成后果的,處6個月以下拘役;2.交通肇事罪:致人傷亡的,最高可判7年以上有期徒刑;3.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放任危害的,最高可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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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關于辦理醉酒危險駕駛刑事案件的意見》明確了15種從重情形(如血液酒精含量超過180mg/100ml、逃逸、無證駕駛等)及10種一般不適用緩刑的情形。何律師特別提醒,醉駕刑民交叉案件中,刑事認定(如逃逸、酒駕)直接影響民事賠償順序:交強險先賠付,商業三者險可能因免責條款拒賠,駕駛人需自擔巨額賠償。
三、新能源車“新陷阱”:自動駕駛≠無人擔責
隨著新能源車普及,何律師提示了新型風險:
1.自動駕駛責任:目前市面車輛多為L2級輔助駕駛,事故責任仍由駕駛人承擔;僅L3級以上才可能涉及車企責任。
2.維修與起火爭議:新能源車需在品牌4S店維修,私自解鎖系統可能涉嫌犯罪;電池起火原因鑒定復雜,需結合消防鑒定與技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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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車不喝酒”不是口號,而是成本最低的法律合規方案。此次漫談活動,既是一場法律知識的普及,更是一次維權思維的升級。何律師以案釋法,從責任認定到刑民交叉,從傳統燃油車到新能源車相關法律風險,為大家日常出行織密一張“法律防護網”,既能為大家防范風險,也能在出現相關問題時能更好地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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