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諾誠游戲法朱駿超陳杰
01
賣幣并提供解封服務,
網店店主被判賠四萬
近日,宿城法院審結一起因網店提供游戲相關服務引發的不正當競爭案件,判決被告的行為構成不正當競爭,并賠償原告經濟損失及維權費用共計4萬元。
原告公司經授權獨家運營某款熱門網絡游戲,該游戲用戶協議明確禁止用戶利用游戲進行商業活動和非官方虛擬物品交易。被告在某電商平臺開設店鋪,長期銷售該游戲的游戲金幣,并提供賬號解封、代上號、招募等服務,累計交易金額達18萬余元。
法院從四個方面認定被告的行為構成不正當競爭:
一、原、被告之間存在競爭關系。被告雖非游戲同業經營者,但其提供的服務與游戲用戶資源和運營成果密切相關,雙方在游戲虛擬財產交易方面形成競爭。
二、被告銷售金幣、提供招募服務,誘導玩家以低成本獲取游戲資源,縮短游戲生命周期,削弱用戶粘性,損害了原告的交易機會和運營收益。
三、被告提供賬號解封服務,干擾了游戲平臺對違規行為的懲戒機制,破壞了游戲管理秩序。
四、被告提供代上號服務,未履行身份審查義務,可能導致未成年人繞過防沉迷系統,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亦違反網絡安全與未成年人保護相關法律規定。
諾誠評論:
本案的核心價值在于,法院明確認定:即使并非同業經營者,任何主體的商業行為若實質性損害了游戲運營方的合法權益、破壞了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同樣可能構成不正當競爭。
法院的判決不僅直指非官方銷售游戲貨幣這一核心問題,更將目光投向了解封賬號、代上號等灰色產業鏈服務。特別是對可能幫助未成年人繞過防沉迷系統的“代上號”服務,法院的否定性評價尤為關鍵,為游戲公司的合法權益和游戲行業的正常運營秩序提供了更全面、更堅實的保護。
02
游戲公司遭員工“造謠”,
平臺有償刪帖構成不正當競爭
近日,廣州知識產權法院公布一則案例,職場社交平臺運營者B公司因兜售有償刪帖服務、未及時處理虛假帖文,被認定為構成不正當競爭。
A公司是一家知名的網絡游戲公司。A公司前員工謝某在B公司運營的平臺發帖,謊稱A公司不提供離職證明。事實上,謝某因不滿離職理由拒收了公司寄送的證明。A公司發現后多次舉報刪帖,均未通過平臺審核。B公司平臺助手稱“無法刪帖”,轉而推銷付費“澄清”服務,以“舉報挺難的”引導消費。
9月26日,A公司表露購買意向后,B公司才提供官方舉報網址。A公司次日提交材料即通過初審,但此時該不實帖文已登上平臺“熱榜”第一,并被其他媒體轉載,嚴重損害A公司商業聲譽。
A公司起訴主張B公司兩項不正當競爭行為:一是明知帖文虛假卻未有效處理,致虛假信息擴散,構成商業詆毀;二是以無法刪帖為借口兜售有償服務,違反誠實信用原則。
法院審理后支持了A公司的侵權主張,判決B公司共賠償A公司20萬元,并在某職場社交網站和APP首頁顯著位置連續三日發布聲明消除不良影響。
諾誠評論:
游戲公司如遇離職員工在網絡平臺發布造謠式的“吐槽”帖,可考慮采取如下應對措施:
1、優先電子取證:第一時間固定帖文內容、傳播數據等電子證據,為后續談判或訴訟奠定基礎。
2、向平臺舉報帖文:聯系信息發布平臺,以“侵害名譽權”為由發起投訴,要求平臺及時刪除、屏蔽相關帖文。
3、同步針對性排查:考慮到平臺可能響應延遲,或職場吐槽類平臺對內容審核較寬松,舉報短時間內不一定有反饋。因此,公司可同步結合帖文信息排查發帖人,對嫌疑對象進行約談,明確告知其發布不實言論的法律責任與不利后果,督促刪帖,從源頭控制傳播范圍。
4、依法提起訴訟:若前期溝通未達預期效果,公司還可通過法律途徑,向發帖人或內容傳播平臺追究責任。
03
全國首部網絡游戲領域
商業秘密保護標準發布
10月14日,由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指導,徐匯區市場監管局聯合上海市標準化協會、徐匯區游戲企業版權保護聯盟共同起草的《網絡游戲企業商業秘密管理規范》(下稱“《規范》”)正式發布實施。
《規范》首次系統界定了網絡游戲企業商業秘密的特殊范疇,將經營信息細化至未公開角色名稱、技能特效、動態動畫等研發內容,技術信息則涵蓋游戲開發技術、核心設計文檔、源代碼和版本控制資料等,并建立密級劃分與動態調整機制,通過標準化手段為網絡游戲企業提供一套制度化、全周期的商業秘密保護實施方案。
《規范》通過“識別——分級——保護”三個環節建立網絡游戲商業秘密閉環管理體系:
定密時,企業應定期梳理和識別內部信息資產,明確商業秘密的保護范圍,主要分為兩類:
1、涉密技術信息(如游戲開發技術、核心設計文檔、源代碼等);
2、涉密經營信息(如未公開的研發內容、運營/版本信息、管理文件、經營決策信息等)。
分級時,企業應評估市場價值、潛在收益及對企業競爭力的貢獻度,將商業秘密區別定級,并定期復核和調整:
1、核心商業秘密,泄露會對企業造成“致命影響”;
2、普通商業秘密,泄露會對企業造成“一般影響”。
保護措施分為物理保護、技術保護和法律保護三個層面:
1、物理層面:需做好保密區域的限制訪問和監控安保;
2、技術層面:加密技術、訪問控制機制及證據保全等具體措施;
3、法律層面:需與員工、合作伙伴等接觸商業秘密的人員簽訂保密協議,明確保密義務和違約責任。
04
索賠3060萬,
天縱網絡起訴四游戲公司
據企查查公開信息,近期,廣州天縱網絡科技有限公司、鄭州萬豪網絡技術有限公司起訴了深圳市范特西科技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主張四被告存在著作權侵權及不正當競爭行為,要求賠償經濟損失3000萬元及合理維權費用6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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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顯示,訴訟起因為權利游戲《幻靈修仙傳》與被訴侵權游戲《萌妖來襲》之間的糾紛。
廣州天縱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為《幻靈修仙傳》的著作權人、鄭州萬豪網絡技術有限公司為該游戲的運營主體。
深圳市范特西科技有限公司為《萌妖來襲》的出版單位,深圳市快樂兔科技有限公司為《萌妖來襲》游戲的著作權人,廣州其樂游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和海南大道天相科技有限公司與《萌妖來襲》游戲之間的聯系暫不明確。
本案中,原告訴請判令:
1、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幻靈修仙傳》著作權及不正當競爭的行為,即立即停止開發、運營、傳播推廣或授權他人推廣及運營《萌妖來襲》等手機游戲;
2、判令被告在騰訊網、抖音及《人民日報》《中國知識產權報》顯著位置上發表書面聲明,向兩原告賠禮道歉,并消除因著作權侵權及不正當競爭行為對原告造成的負面影響;
3、判令被告連帶賠償原告經濟損失3000萬元人民幣;
4、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律師費、差旅費、取證費用等合理維權費用60萬元;
5、案件受理費、保全費、公告費等由被告承擔。
根據兩款游戲的歷史測評視頻可知,兩款游戲在Q版畫風及UI設計上存在一定相似度,且均為仙俠題材游戲,主打養寵對戰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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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圖為《幻靈修仙傳》游戲畫面,右圖為《萌妖來襲》游戲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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