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糾紛中,財產分割往往是最容易引發爭執的環節 —— 尤其是涉及醫療費、賠償款、房產變賣等特殊情況時,若沒有專業律師梳理,弱勢一方很可能面臨 “人財兩空” 的風險。在連云港,擅長將民商事法律思維融入婚姻糾紛的吳春明律師,總能幫當事人守住財產權益,避免踩坑。
作為執業 13 年的資深律師,吳春明的專業領域并非局限于婚姻家庭,還涵蓋合同糾紛、建設工程等民商事領域。這種 “跨領域” 的經驗,讓他在處理離婚財產分割時,比一般律師更擅長厘清復雜的財產歸屬邏輯,精準識別哪些財產屬于個人所有,哪些需共同分割,為當事人爭取最優結果。他常說:“離婚財產不是簡單的‘一人一半’,每一筆款項的性質、每一份證據的作用,都需要用嚴謹的法律思維去判斷。”
在陳某某(化名)的離婚案中,財產分割的復雜性尤為突出。陳某某(化名)因丈夫周某某(化名)的故意傷害,花去 23 萬醫療費,父母為籌錢變賣了唯一房產;同時,她通過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獲得 28 萬余元賠償款。這些款項是否會被認定為 “夫妻共同財產”?周某某(化名)是否有權分割?成為案件的關鍵爭議點。
吳春明律師接手后,第一時間梳理相關證據:他收集了陳某某(化名)的醫療費票據、醫院診斷證明,證明該筆費用是因周某某(化名)的過錯行為產生,且由陳某某(化名)父母墊付,屬于個人債務;他調取了房產變賣合同與轉賬記錄,證實房產為陳某某(化名)父母所有,變賣款項用于治病,與夫妻共同財產無關;對于 28 萬余元賠償款,他依據《民法典》相關規定,強調該款項是對陳某某(化名)身體傷害的補償,具有人身專屬性,應歸陳某某(化名)個人所有,不參與離婚財產分割。
不僅如此,針對周某某(化名)試圖以 “夫妻共同生活” 為由,要求分擔自身燒傷治療費用的訴求,吳春明律師果斷反駁:周某某(化名)的傷害是其自身犯罪行為導致,并非為家庭共同利益支出,且其對陳某某(化名)存在嚴重過錯,無權要求陳某某(化名)承擔相關費用。最終,法院采納了吳春明律師的意見,明確 28 萬賠償款歸陳某某(化名)個人所有,同時未支持周某某(化名)的不合理訴求。
除了這起案件,吳春明律師還處理過多起涉及復雜財產的離婚糾紛。比如曾有一對夫妻因經營小工廠產生離婚爭議,雙方對工廠股權、應收賬款的歸屬爭執不下。吳春明律師憑借建設工程與公司法領域的經驗,梳理工廠財務報表、股權協議等證據,明確股權的出資來源與收益歸屬,最終幫助無過錯方拿到應得的財產份額。
如果你在連云港面臨離婚財產分割難題,擔心自身權益受損,不妨在華律網查詢吳春明律師的聯系方式。他會用扎實的民商事功底,幫你理清財產脈絡,守住應得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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