梨萊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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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秋離婚前,至少經過了五輪勸解,這些勸說,每一條都出自善意。
鬧著回家的時候,太太直接攔阻,你口口聲聲要離婚,究竟是你在逼他,還是他在逼你?
兒子燕西確實不成器,但沒提離婚,不離就有轉圜的余地,家庭破裂,是父母最不愿看見的事。
但清秋哪兒肯聽?振振有詞:夫妻是愛情結合,沒有了愛情還有什么味兒?你就放我走吧,我是不能跟他合作的了。
那孩子怎么辦呢?這是關鍵,“那還不簡單,找個奶媽就解決了,”她竟狠心撂狠話,那你母親呢?清秋這才淚如雨下。
佩芳也勸:就算真離婚,也要坐下來好好商量,沒滿月就糊里糊涂跑回去,不但伯母受驚嚇,親戚們那里也不好看。這話穩重得體。
清秋對此回答:沒有商量,沒得辦法,我就是要媽答應我回去,他這樣侮辱我,我還有人格嗎?
道之趕來,足足勸了兩個鐘,說盡離婚的種種不易,總算把她回家的念頭暫時打消了,不料又提出:我要搬上樓住,誰也不許上來,每日只粗茶淡飯,不用金家一點東西,好證明我人格不錯。
梅麗和道之攙她回屋,梅麗懇求:清秋姐,你就別提離婚了吧?七哥那人就這樣,喜好無常的,你別跟他一般見識、
清秋像沒聽見一樣,管自收拾東西,一手抱孩子一手挽包袱:搖搖擺擺往外走:看二位面子,我這就上樓去了,若當我是朋友,就送些書來。道之苦笑:這會子我又成朋友了。
李媽跟上樓伺候,她是金家老人,很知道燕西的秉性,心里替清秋可憐,小心勸著:
七少奶奶,這又何必呢,你還沒出滿月,看破一點吧,往后日子還長著呢,清秋小臉一板:做你份內的事,別廢話,快點給我打掃干凈。
眾人的勸說統統敗北,她開啟分居模式,兩個月后原以為會冷靜下來,從長計議,可時間改變不了心意,最終還是走了。
后來的結果,清秋并沒把日子過好,有說她賣字做手工養活自己,有什么不好?
養活自己當然很好,前提是她過得開心,窮點也沒有關系,問題是她不開心不如意啊,還說,要不是為了孩子,早一閉眼去了。
想起曾有個朋友,同已婚男發生愛情,懷孕后逼男方離婚,那男人極渣,為推卸責任,不但不離還倒打一耙:誰知道你懷的是不是我的種?
這句話多惡劣?不但否定感情,還否定人品:你就是個隨便的女人,我不過和你玩玩,現在懷孕想訛我?沒門!
所有人都勸:止損,要筆錢打掉孩子讓這事翻篇兒,要不找律師談判,要不為出口氣去他單位鬧,讓渣男社死。
我這閨蜜,卻做了一個大跌眼鏡的決定:把孩子生下來,做親子鑒定,好證明孩子就是男人的。
且不說當三兒本就理虧,未婚產子,把自己的身體前途名聲全搭進去,后面的路想想都艱難,值得嗎?
可她軸起來不聽勸哪,執意如此,五個月后藏不住身孕不能工作了,辭職不敢回家,找個沒人認識的地方租了小屋,騙父母外地做項目,要出差大半年,靠積蓄和朋友接濟過活。
最后臨產,是朋友們合力送醫院墊付醫藥費,渣男全程失蹤,有人告知生了男孩,他冷漠說:讓她送人吧。
閨蜜沒做親子鑒定,最后的日子,大概終于想清楚,不必跟人渣證明什么,他壓根不配。
跟一個不配之人自證清白,就是缺乏對人性之惡的認知,先戀愛上腦,后簡單幼稚,最后固執犯軸,被情緒牽著走,用后半生賭一個男人的認可。
覺得受辱證明清白,證明了又有何用?孩子最后送人,自己運走他鄉,又因為我們見證過她那段不堪的經歷,和所有人斷了聯系。
后來隱約聽說她結婚,日子過得并不如意,偶爾回老家,躲著不見人,大家也默契地不去打擾。
不聽勸的人大都脾氣固執,他們有自己一套邏輯,一旦認準很難改變,只有被生活吊打才能成熟,有句話說,人教人教不會,事教人,一次就教會了。
撞了南墻再回頭,代價實在太過沉重,要是當初聽勸,不是可以少走一段彎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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