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職場中,你是否接過領導“沒有任何痕跡”的口頭指令?是不是覺得“領導讓做的,出了事有他頂著”就很安全?大錯特錯!作為刑辯律師,智豪張智勇律師團隊看到的更多情況是:一旦觸碰紅線,第一個被推出來承擔責任的,往往是那個執(zhí)行指令的工作人員。領導一句“我不知道、沒印象”,就能讓你面臨牢獄之災。今天的文章,就是要教你如何巧妙自保,不當那個“背鍋俠”。
![]()
圖片為AI制作,僅作示意參考
一、致命陷阱:為什么領導喜歡“口頭安排”?
很多時候,領導讓你辦的事情,你自己都感覺有點風險,甚至踩了紅線。但領導卻非常“默契”地避開一切書面痕跡:不發(fā)微信、不發(fā)短信、不留郵件,甚至連電話都沒有錄音。
為什么?因為他們深知,一旦出事,沒有痕跡,就無法形成證據(jù)鏈。他們將自己置于安全的“防火墻”內,而將風險完全轉嫁給執(zhí)行人。
重要警示:
不要相信“出了事有我頂著”的承諾。在職務犯罪的認定中,執(zhí)行者的“明知”與“參與”是定罪的關鍵。你以為在保護領導,實際上是在給自己未來的自由做賭注。
二、當事人血淚教訓:證據(jù)是如何消失的?
曾有一位當事人,領導通過一個電話讓他去轉一筆款項為單位理財。這筆理財后來出了問題。
在被調查時,兩個領導都異口同聲說“不知道、沒安排”。當事人說他有錄音,但非常不幸:他換了手機,之前的錄音備份也因為各種原因找不到了。
費盡各種辦法,無法還原當時的領導指令!最終,他被認定為擅自決定,給定了一個職務犯罪的罪名,被判了刑。他內心的冤屈和痛苦,是外人無法體會的。
這就是“沒有痕跡”的代價!
三、律師專業(yè)建議:三步自保法,留下有效痕跡
如果你的領導口頭交辦了你覺得有風險的任務,而你又無法拒絕執(zhí)行,請務必使用以下三種方式“反向取證”,留下關鍵痕跡:
事后確認法:發(fā)郵件/微信
執(zhí)行后,主動以“工作匯報”或“請示”的方式,將領導的口頭指令書面化。
措辭模板:“領導,根據(jù)您剛才的電話指示,我已經(jīng)將A款項轉至B賬戶進行理財,請您知悉/批示。”
效果:即使領導不回復,發(fā)送記錄、郵件記錄也是你被動執(zhí)行指令的有力佐證。
工作日志法:同步記錄
養(yǎng)成隨時記錄工作日志的習慣,記錄內容要包含:時間、地點、當事人(領導姓名)、指令內容(具體行動)、執(zhí)行結果。
關鍵點:日志需要電子備份或云端存儲,避免手機丟失導致證據(jù)遺失。
第三方在場法:證人
如果可以,盡量在有第三方同事在場的情況下,向領導復述或確認指令。例如:“好的領導,我這就按照您說的把這筆錢轉出去。”
效果:關鍵時刻,證人證言是證明指令來源的重要輔助證據(jù)。
拒絕當“背鍋俠”
作為律師,我們深知在職場中“身不由己”的無奈。但我們也要提醒大家,工作和人身自由比起來,孰輕孰重? 留下痕跡,不是不信任,而是保護自己。
你工作中是否遇到過讓你“悄悄辦”的任務?你是如何自保的?歡迎在評論區(qū)分享你的經(jīng)驗!
![]()
作者簡介:
張智勇,重慶智豪律師事務所主任,執(zhí)業(yè)29年來代理了貴州省原副省長王曉光案、云南原省委常委政協(xié)副主席黃毅案、貴州省原副省長李再勇案、貴州省原政協(xié)副主席周建琨案4件省部級職務案,廳級數(shù)十件,以及國企、私企人員等各類受賄行賄案上百件,辦理了在全國有重大影響的重慶不雅視頻趙紅霞案、四川交警開房丟槍案等案,讓多人無罪釋放。張智勇律師只做刑事案件,擅長職務辯護,行賄,經(jīng)濟犯罪、程序辯護等各類刑案,不畏強權,敢于發(fā)聲,始終秉持正義至上的執(zhí)業(yè)原則積極為當事人爭取合法權益。帶領團隊辦理各類刑事案件近萬件,數(shù)百件取保不起訴判決無罪案例,為眾多當事人實現(xiàn)了無罪釋放,贏得了委托人的廣泛信賴與高度認可。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wǎng)易號”用戶上傳并發(fā)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