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日前,中央綠軸區域G-30c地塊、吳橋單元A-07地塊兩宗涉宅地塊掛牌,均出現了同一個要求:新建住宅建筑高度最高部分與最低部分高度比不超過3:1。
這也意味著,有關部門重新開始限制“高低配”了。
按照住宅建筑不超過3:1的要求,在常見的住宅限高80米且大于24米的地塊里,住宅高度將不再同時出現80米與24米的雙踩線設計,而是適當縮小高度差。
盡管這種做法未必能完全禁止“高低配”,但有望減少這種做法,起碼能確保建筑高度的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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璞拾云洲效果圖
今年以來,“高低配”重出江湖,璞拾云洲、天曜序等新盤,均以“高低配”形式亮相。
其他尚未完全亮相的項目,也很可能出現“高低配”。
比如,像狀元南單元E-01a、E-01b地塊,從施工現場及已公布的效果圖看,也做了“高低配”。
還有其他一些已出讓、未亮相的地塊,也不斷有傳聞稱,它們將做“高低配”產品。
可以看出,璞拾云洲只是一個打頭陣,接下來還會有好幾個“高低配”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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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中的“高低配”住宅
“高低配”指那種由高層住宅、低密度住宅組合而成的小區。在同一小區內,建筑高度、形態、布局等存在巨大差異。
這種“高低配”住宅,10余年前曾在溫州市區非常盛行,但2017年后幾乎絕跡。
時隔多年,“高低配”竟然重出江湖了,它對溫州樓市乃至溫州城市,將帶來哪些影響?
02
“高低配”到底好不好,我們不妨看看當初它為什么被有關部門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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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低配”住宅
在溫州,早期有零星“高低配”,大面積興起于2012年左右。
這種小區一般容積率在2.0左右,本應全部設計為高層住宅。但是,開發商為了利潤最大化,在小區內設置一些低密度住宅,與高層住宅形成“高低配”。
畢竟,低密度產品能賣出更高的溢價。
在市場一般的情況下,通過高層住宅的保本銷售換取熱度、流量,將利潤空間放在低密度產品中,成了一種見效快的營銷方式。
像一些南向是主干道的住宅地塊,開發商通過沿主干道建設低密度產品,在獲得溢價的同時,用來緩沖主干道對背后高層住宅的影響,從而實現全盤溢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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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干道旁的“高低配”
更極端的,還有開發商為了利益最大化,江邊建高層住宅打造一線江景房,內部非江景區域,卻做了低密度住宅。
最終,這些低密度住宅夾在高層住宅之間,非常壓抑,失去了低密度住宅應有的舒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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夾在高層住宅之間的低密度住宅
這種高度過于懸殊、產品差異化過大的“高低配”,產生了一系列問題。
首先,它在一個小區內造成了兩種形態的住房,埋下潛在爭議。
比如,部分低密度產品設置了私家庭院,占據了公共綠地面積,令部分高層住宅居民對此有疑義。
其次,它讓建筑占據了更多土地,導致園林景觀面積減少,再加上部分園林景觀面積被圈進私家庭院,使得公共園林景觀面積變得更少。
或許高樓層有了景觀視野,但從中低樓層看出來,卻是密密麻麻的矮房子,幾乎看不到綠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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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低配”的視野與園林
另外,從城市形象角度看,高度過于懸殊的“高低配”,破壞了城市天際線,喪失了應有的美感。
個別“高低配”產品,還出現在了城市關鍵地段,對城市形象造成了破壞。
當年,溫州還險些在甌江沿線出現超高層建筑搭配低密度產品的案例。
2015年,洪殿片區B-35地塊競拍前,曾有房企在提報方案時,根據“至少建設1幢高150-200米的地標建筑”要求,設計了1幢高200米的細長建筑,地塊其余部分均為低密度產品。
所幸,該房企未能競得,該地塊最終打造成現在的翡翠濱江,成為甌江沿岸城市天際線的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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翡翠濱江及甌江城市天際線
鑒于上述現象,2017年5月起,為遏制這種破壞城市形象的“高低配”,便在土地出讓時設置最低住宅高度要求,一般在24-36米。
就此,除少數特殊地塊、歷史遺留項目外,這種高差懸殊的“高低配”在溫州市區幾乎絕跡。
03
當“高低配”不再成為主流,溫州市區的住宅布局,得到了明顯優化。
后來新的“高低配”,往往是24-36米(8-12層)不等的小高層住宅,搭配54-100米(18-33層)不等的高層住宅,存在高度差,但沒那么大,相互之間的比例更協調,形成相對較好的層次感、城市天際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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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對合理的高度差
在一些容積率約2.0的地塊里,出現了大樓間距、大園林景觀,讓低樓層都能享受更好的采光、日照、園林視野,大大提升了小區品質與價值。
不過,更多住宅的容積率還是不低,樓間距按最低標準來,低樓層的采光、日照難以被保證。但不管怎么說,這些小區的園林景觀面積,還是足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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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樓間距與大園林景觀
然而在樓市下行后,為了吸引開發商拿地,各種條件又重新放寬,部分地塊取消了住宅高度下限,導致“高低配”重新出現。
即便是一些地塊的住宅仍限低24米,在“住宅層高標準將提高到不低于3米”的新規下,24米住宅總樓層從8層降至6-7層,提供了做“疊墅”的條件,使得開發商采取“高低配”。
可以看出,只要樓市低迷,為了吸引開發商,原先設定的條件就可以隨意放寬。
而上一批“高低配”住宅,恰好也出現在溫州上一輪樓市下行期。直到樓市全面回暖后,才對其進行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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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余年前開發的“高低配”住宅
“高低配”就像個“夜壺”,需要的時候就拿出來用,用不著了就收起來。
同樣的,還有拓展面積、不強制全裝修,等等。
04
很顯然,“高低配”弊大于利。
當更純粹的低密度住宅大面積鋪開,“高低配”中的低區住宅,優勢將慢慢減弱。
尤其是那些夾在高樓中間的低區住宅,以及一些樓間距過小、采光日照不佳的“下疊”,根本算不上“好房子”。
困難是一時的,而建筑會存在很長時間。
若因眼下的困難,而放任“高低配”,對人居產品、城市建設造成長期破壞,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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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層住宅、低密度住宅各就其位
真正的“好房子”,要讓高層住宅、低密度住宅,各歸其位。
高層住宅要拉開樓間距,做大園林景觀。要確保中低樓層能欣賞園林景觀,而非密密麻麻的屋頂,高樓層能看到城市風景,而非密密麻麻的窗戶。
高層住宅與小高層住宅的組合,合理控制高度差,也能避免城市天際線“剃平頭”,顯得更有起伏感、層次感。
這需降低地塊容積率,并嚴格限制住宅最低高度、樓間距最小寬度等。限低24米還是略低,可調至36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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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立面、天際線、景觀兼備的新盤
低密度住宅則要限高,讓地塊內的產品更純粹,均為相似類型,并于同一板塊形成一片低密度住區。
在確保板塊內配套設施齊全的前提下,保持低密度住宅應有的安靜、生態氛圍。
這樣的房子,才是真正的“好房子”,最終形成更宜人的人居環境,提升溫州人居水平與城市魅力。
如今,當新的涉宅地塊掛牌,對高度差進行限制,有利于進一步規范市場,真正踐行“好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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