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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7日,一則關于楊振寧先生逝世的傳聞在網(wǎng)絡上掀起波瀾。多方權威平臺迅速回應:“未收到官方通知,請勿以訛傳訛。”這場風波,恰似一面鏡子,映照出這位科學巨匠在公眾心中的分量。他的一生,不僅是物理學的巔峰,更是一部與憲法和法律交織的傳奇。
楊振寧先生的一生,是生動實踐《憲法》第二十四條“愛祖國、愛人民、愛科學”的一生。1957年,他與李政道憑借“宇稱不守恒”理論成為首位獲得諾貝爾物理學獎的中國人,那時的他,是中國國籍的驕傲。1971年,他作為美籍華人科學家首次訪華,成為中美學術交流的破冰者。在“歸還沖繩協(xié)定”聽證會上,他從法律、歷史、地理角度力證釣魚島屬于中國,展現(xiàn)了一位科學家的民族擔當。
他的愛國,不僅體現(xiàn)在言語中,更落實在行動里。1983年,他向鄧小平建議發(fā)展計算機軟件,推動科大少年班設立相關專業(yè);2003年,他放棄美國國籍,全職回國任教清華,拒絕百萬年薪,變賣房產(chǎn)捐資辦學。他資助的1200余名中國學者中,涌現(xiàn)出10余位中科院院士和5位大學校長。這些貢獻,與憲法“社會主義事業(yè)的建設者”的要求高度契合。
楊振寧的國籍變更,更是一部涉外法治的微型史詩。
1945年赴美留學后,他因科研需要加入美國國籍,這一選擇符合當時《移民和國籍法》的規(guī)定。1971年,他以美籍身份首次訪華,成為中美學術交流的橋梁。2015年,93歲高齡的他毅然放棄美國國籍,依據(jù)中國《國籍法》恢復中國公民身份。這一過程,既是個體對國家認同的回歸,也是國際法框架下身份選擇的經(jīng)典案例。
他的自喻“我的一生可以看作一個圓”,恰似國籍變更的閉環(huán):從中國出發(fā),經(jīng)美國歷練,最終回歸故土。這一軌跡,不僅是個人的選擇,更是時代變遷的縮影。
作為公眾人物,楊振寧的名譽權受法律嚴格保護。2025年10月的謠言,雖未造成實質(zhì)損害,但涉事博主若被查實,可能面臨《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處罰。
法律對謠言的規(guī)制,既保護公民權益,也維護社會秩序。楊振寧的案例提醒我們:在信息時代,法律是守護真相的最后防線。
2015年,楊瀾采訪楊振寧時,他談及身后事:“我希望翁帆再婚。”這一表態(tài),既是對伴侶的深情,也是對婚姻家庭法的尊重。
據(jù)報道,他通過遺囑將資產(chǎn)分配給子女,并賦予翁帆別墅使用權。這一安排,既符合《繼承法》的規(guī)定,也體現(xiàn)了對家庭成員的關愛。他的長子楊光諾公開表示尊重父親決定,展現(xiàn)了家庭與法律的和諧。
楊振寧先生的一生,是科學與法律的交響曲。從“宇稱不守恒”到“楊-米爾斯場論”,他的成就改變了物理學;從國籍變更到遺囑安排,他的選擇詮釋了法治精神。2025年10月1日,他在休養(yǎng)所度過103歲生日,人生規(guī)律不可抗拒,但他的精神永存。
正如他所說:“我的一生可以看作一個圓。”這個圓,是科學的追求,是法治的堅守,更是對祖國的深情。在謠言四起的今天,我們更應銘記:真正的偉大,經(jīng)得起時間的檢驗,也受得住法律的審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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