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時間10月15日訊:深圳“初三女生被同學捅殺一案”在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由于該案兇手系未成年人,所以本次庭審并未向外界公開,目前該案庭審已經結束,庭審結果擇期宣判。據了解死者潘某某系深圳龍華區某中學初三年級學生,在校期間潘某某一直品學兼優,清華大學是她的奮斗目標,但是這一切美好的愿景都被其同班同學鐘某親手葬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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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這起悲劇發生在今年4月份,事發時鐘某在小區內持續毆打、捅刺女同學潘某,作案過程中鐘某因被其他鄰居發現而跑回家,隨后潘某被緊急送往醫院搶救,但是由于鐘某足足捅刺了潘某26刀,所以潘某最終不治身亡。更讓人氣憤的是作案后跑回家的鐘某還向家長謊稱自己見義勇為,為了救潘某被歹徒砍傷了雙手,不過鐘某的戲碼很快就被大家識破,此后當地警方到場將鐘某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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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死者母親介紹兇手鐘某和女兒是同班同學,由于雙方住在一個小區所以都比較熟悉,而且在過去的三年時間里,死者母親還受兇手母親之托無償的接送鐘某上下學,結果沒想到自己的善舉換來的卻是恩將仇報。對于兇手作案原因,死者母親表示“雙方并無矛盾”,而據起訴書顯示:鐘某系因為瑣事對潘某不滿,所以持網購折疊刀質問對方并持續捅刺潘某,目前鐘某被控訴的罪名為“故意殺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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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審前死者母親多次發聲稱不要對方任何賠償只希望能重判兇手,不過就目前情況來看兇手被判死刑的可能性微乎其微,此前震驚全國的“邯鄲三少年殺人案”的主犯也僅僅被判處無期徒刑。近年來雖然刑責年齡已經降至12歲,但是未成年人傷人事件還是頻發,究其原因無非就是“未成年人不適用死刑”成了他們的護身符,對于類似案件中的兇手該不該判死刑,歡迎大家評論區留下自己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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