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來
為著力壓降、預防電動車交通事故,結合電動自行車全鏈條治理工作要求,進一步規范電動車管理,加大交通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力度,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構建安全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環境。白銀市公安局決定在全市組織開展電動車道路交通安全專項整治行動。
1
整治時間
(一)動員部署階段:2025年9月17日至2025年9月23日
(二)宣傳發動階段:2025年9月24日至2025年10月24日
(三)集中整治階段:2025年10月25日至2026年4月31日
(四)鞏固提升階段:2026年5月1日開始,轉為常態化管理階段。
2
整治重點
(一)重點車輛
1.電動自行車:以車載電池為能源,實現電驅動或/和電助力功能的兩輪自行車。
2.電動摩托車:使用電驅動的兩輪、三輪摩托車,對內燃機驅動的兩輪、三輪摩托車同樣納入整治。
3.四輪低速電動車:主要指電驅動的老年代步車、未注冊登記的低速微型載客、載貨四輪電動汽車。
4.非標電動車:不符合國家安全技術標準的電動自行車、電動摩托車,無法掛牌登記的電動車。
(二)重點違法
電動車酒駕醉駕、無牌無證、闖紅燈、拼裝改裝、逆向行駛、違法載人、超員、不按規定車道行駛、不佩戴頭盔等突出交通違法行為。
(三)重點區域
城區主次干道、農村地區,城鄉結合部,國省道穿村過鎮道路,學校、市場、工地等周邊道路。
3
交警提示
▲年齡限制。未滿16周歲不得駕駛電動自行車,未滿18周歲且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不得駕駛摩托車(電動輕便摩托車需F、E、D準駕車型;電動摩托車需E、D準駕車型)。家長要切實履行監護責任,杜絕未成年人違法違規騎行。
▲載人規定。駕駛電動車,在城市道路僅允許搭載一名12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嚴禁超員載人。超員不僅增加車輛操控難度,更會在突發狀況下放大危險,危及自身和乘車人安全。
▲佩戴頭盔。騎乘電動車時,務必正確佩戴符合國家標準的安全頭盔。佩戴時,要調整好頭盔的位置,確保頭盔與頭部緊密貼合,系好下頜帶,避免頭盔在事故中脫落。
▲遵守交規。駕駛電動車時要嚴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規,自覺摒棄交通陋習,做到不闖紅燈、不逆向行駛、不酒后駕車;騎行時不接打電話、不隨意變道;停車時有序停放,嚴禁占用消防通道、盲道等公共區域;不得私自改裝車輛,不得有“翹頭”“競速飆車”等危險駕駛行為。
▲遠離盲區。駕駛電動車與大型車輛相遇時,注意避讓大型車輛右轉彎盲區,保持足夠安全距離,確保自身安全。
▲車輛檢查。定期對電動車進行檢查和維護,確保剎車、輪胎、燈光、喇叭等部件性能良好。如發現車輛存在故障或安全隱患,要及時修理,避免“帶病”上路 。
★來源:白銀公安交警
![]()
免責聲明:以上信息為廣告推廣,平臺已做初步審核,具體交易時請廣大網友自辨真偽,保護好個人的財產安全,如發生財產損失與平臺本身無關。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