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蘇州市政府正式印發《蘇州市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實施辦法》,這一政策將于2025年10月9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10月8日。
這項新政策旨在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并舉的住房制度,有效增加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著力緩解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住房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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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是保障對象?
辦法明確,保障性租賃住房主要面向在蘇州市無房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不設收入線門檻。這意味著,只要在蘇州無房,無論收入水平如何,都有資格申請保障性租賃住房。
其中特別規定: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中符合人才標準的,按照人才租賃住房保障工作實施保障;產業園區配套比例提升建設的保障性租賃住房優先保障產業園區內工人群體。
"無房"的定義是: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行政區域范圍內名下無自有產權住房。
房源從哪里來?
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房源籌集主要通過三種方式進行:
- 新建:利用產業園區配套用地和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以及適當利用新供應國有建設用地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
- 改建:利用閑置、低效利用的各類非居住存量房屋改造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
- 存量納入:將符合條件的存量房源納入保障性租賃住房使用和管理。
戶型與租金標準
保障性租賃住房以小戶型為主,原則上每套(間)建筑面積不超過70平方米。戶型設計適應青年單身或小家庭居住需求,標準配置廚房、獨立衛浴等生活空間,注重采光、通風與空間利用,提升居住的舒適度與美觀度。
租金標準按照以下規定執行:
- 人才公寓租金標準參照人才租賃住房保障工作意見執行;
- 土地出讓時已在出讓條件中明確租金標準的,按照約定執行;
- 其他項目租金不高于同地段同品質市場租賃住房租金
此外,新規還規定:一次性收取的租金金額,原則上不超過3個月租金總和
政策支持力度大
為了推動保障性租賃住房發展,蘇州市提供了一系列政策支持:
土地支持: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用地可依法采取出讓、租賃或者劃撥方式供應。允許出讓價款分期收取。稅費優惠:享受增值稅減按1.5%計算繳納、房產稅減按4%的稅率征收、免收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等優惠。民用水電氣價格:保障性租賃住房的用水、用電、用氣價格按照居民標準執行金融支持:支持符合條件的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發行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和房地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
監管措施保障公平
為了確保保障性租賃住房公平善用,新規也制定了相應的監管措施:
- 不得上市銷售或者變相銷售,嚴禁以保障性租賃住房為名違規經營或者騙取優惠政策。
- 項目運營主體應當在租賃合同簽訂、變更或者終止后,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將信息錄入相關住房租賃信息服務與監管平臺。
- 對違反法律、法規或未遵守項目建設與管理承諾書的項目運營主體,將責令其全額退還享受的相關獎補資金,并由有關部門依法查處。
市場影響分析
保障性租賃住房新政的推出,將對蘇州房地產市場產生深遠影響:
促進職住平衡: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選址將統籌考慮企業集中、交通便利、配套完善等因素,避免閑置空置和資源浪費,促進職住平衡。穩定租金水平:大量保障性租賃住房投入市場,將增加租賃住房供應,一定程度上穩定市場租金水平。滿足青年住房需求:小戶型、低租金的保障性租賃住房將有效滿足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需求,提升蘇州人才吸引力。盤活存量資產:通過改建閑置和低效利用的非居住存量房屋,有助于盤活城市存量資產,提升城市空間利用效率。
結語:住房保障新時代來臨
蘇州保障性租賃住房實施辦法的出臺,標志著蘇州住房保障體系進入一個新階段。通過政府引導、市場運作的方式,多渠道增加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將有效緩解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困難問題。
未來五年,隨著這一政策的實施,蘇州將逐步形成租購并舉的住房制度,讓不同收入水平的市民都能找到適合自己的居住方式,實現住有所居的目標。
對于在蘇州打拼的新市民和青年人來說,這一政策無疑是重大利好,意味著他們能夠以更低的成本在這座城市安居樂業,更好地實現人生價值。
注:本文根據《蘇州市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實施辦法》編寫,政策具體實施細節可能有所調整,請以官方最新解釋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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