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節選自《我的職業是小說家》
村上春樹 著
南海出版公司
剛當上小說家那會兒
我生在日本長在日本,從小就一直作為日本人使用日語,所以在我這個系統中,滿滿當當地充塞著日語的種種詞匯種種表達。想把心里的情感和情景轉換為文章時,這些內容就會忙亂地來來回回,在系統內部引發沖撞。
但如果用外語去寫文章,恰恰由于詞匯和表達受限,反而不會出現類似的情形。而且我那時發現,盡管詞匯和表達的數量有限,但只要有效地進行搭配,通過運用不同的搭配方式,也可以十分巧妙地傳情達意。也就是說,“根本無須羅列艱深的詞匯”,“不必非用感人肺腑的美妙表達不可”。
多年以后,我才發現一位叫雅歌塔·克里斯多夫的作家運用有相同效果的文體,寫過幾篇美妙的小說。她是匈牙利人,一九五六年匈牙利事件時流亡瑞士,在那里半是出于無奈,開始用法語寫小說。因為用匈牙利語寫小說的話,她根本無以為生。法語對她來說是(事出無奈)后天習得的外語。然而她通過用外語寫作,成功催生出了屬于自己的新文體。短句搭配的巧妙節奏、率直不繁的遣詞用句、毫不做作的準確描寫,雖然沒有著力渲染什么重大的事件,卻彌散著深邃的謎團般的氛圍。我清楚地記得多年后第一次讀到她的小說時,從中感受到了似曾相識的親切,雖然我們作品的傾向大不相同。
總之,我發現了這種用外語寫作的有趣效果,掌握了屬于自己的寫作節奏后,就把英文打字機又收回了壁櫥里,再次拿出稿紙和鋼筆,然后坐在桌前,將英語寫成的整整一章文字“翻譯”成了日語。說是翻譯,倒也并非死板的直譯,不如說更接近自由地“移植”。這么一來,其中必然會浮現出新的日語文體。那也是我自己獨特的文體,是我親手覓得的文體。當時我想:“原來如此,只消這樣去寫日語就行了。”正所謂是茅塞頓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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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配圖:電影《駕駛我的車》
我時常被人家說“你的文字滿是翻譯腔”。翻譯腔究竟是什么,我不太明白。但某種意義上,我覺得這也算一語中的,但在某種意義上卻又脫離靶心偏了題。就字面意義而言,開篇那一章還真是“翻譯”成日語的,所以這話也不無道理,然而那不過是一個實際性的過程問題。我那時的目標是剔除多余的修飾,追求“中立”的輕快靈動的文體。我并非想寫“稀釋了日語性的日語文章”,而是想運用盡量遠離所謂“小說語言”和“純文學體制”的日語,以自身獨有的自然的聲音“講述”小說。為此就需要奮不顧身。說得極端一點,也許對于當時的我,日語無非是功能性的工具而已。
也許有人認為這是對日語的侮辱。實際上我曾經受到過類似的批判。然而語言這東西原本是剛強的,擁有久經歷史考驗的堅韌力量,無論受到何種人物何等粗暴的對待,都不至于損傷其自律性。用盡所能,想盡一切辦法檢驗語言的可能性,極力拓展那有效性的范圍,是每一位作家被賦予的權利。沒有這樣的冒險精神,任何新事物都不可能誕生。如今,日語對我來說在某種意義上仍然是一件工具。說得稍微夸張些,我相信繼續鍥而不舍地探究日語的工具性,無疑與日語的重生密切相關。
總之我就是這樣運用新獲得的文體,將已然寫就的“不甚有趣”的小說,從頭到尾完完全全改寫了一遍。小說的情節大致相同,但表現手法卻迥然相異,讀后的印象也全然不同。那就是現在這部名為《且聽風吟》的作品。我絕不是對這部作品的質量感到滿意。寫成之后重讀一遍,我覺得這是一部尚不成熟、多有缺點的作品,只寫出了自己想要表達的兩到三成,但的確感到自己總算用大致可以接受的形態,寫出了第一部小說,從而完成了一次“寶貴的挪移”。換句話說,在某種程度上,我以自己的方式對那種epiphany的感覺作出了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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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小說時,我感覺與其說在“創作文章”,不如說更近似“演奏音樂”。我至今仍然奉若至寶地維持著這種感覺。說起來,也許這并非是用腦袋寫文章,而是用身體的感覺寫文章。也就是保持節奏,找到精彩的和聲,相信即興演奏的力量。總而言之,當我深更半夜面對著餐桌,用新近獲得的自己的文體寫小說(似的東西)時,簡直就像得到了嶄新的工具,心怦怦狂跳,興高采烈。至少,它巧妙地填滿了我在三十歲即將來臨時感到的內心空洞般的東西。
如果把最初寫的那部“不甚有趣”的作品與現在的《且聽風吟》對比一下,大概更清楚一些,遺憾的是那部“不甚有趣”的作品早就被丟棄了,沒辦法作比較。那是一部怎樣的作品,我也差不多忘得一干二凈。要是保存下來就好了,可當時我心想,這玩意兒留著有什么用?隨手就扔進了垃圾箱。我能回憶起來的,只有“寫它時心情不算太好”這一點。寫那樣的文章并非樂事。因為那文體并非發自內心地自然流露,就像穿著尺碼不合身的衣服去運動一樣。
春天里一個周日的早晨,《群像》的編輯打電話告訴我:“村上兄的參賽小說闖進了新人獎評選的最后一輪。”距離神宮球場那場揭幕戰已有將近一年,我已經度過了三十歲的生日。記得好像是上午十一點過后,因為前一天工作到深夜,我還沒睡醒,困意朦朧,盡管手里拿著聽筒,卻沒能理解對方究竟要告訴我什么。我甚至(真的是實話實說)早把向《群像》編輯部投稿的事忘到腦后了。只消寫完它、姑且交到了某個人手里,我那“想寫點什么”的心情便已釋然。說起來無非是一部新起爐灶、信筆寫來、一揮而就的作品,壓根兒沒想到這種東西居然能闖入最后一輪評選。連書稿的復印件都沒留下。所以,倘若不是闖進了最終評選,這部作品肯定會不知所終、永遠消亡了。而且我大概也不會再寫什么小說。人生這玩意兒,琢磨起來真是奇妙。
據那位編輯說,連我的在內,共有五部作品闖進了最后一輪。我心里“咦”了一聲。然而,還是因為睡意未消的緣故,并沒有什么實際的感受。我鉆出被窩,換好衣服,與妻子一道出門散步。走過明治大街的千谷小學旁,看見綠蔭叢中趴著一只信鴿。抱起來一看,好像是翅膀受了傷,腳上套著名牌。我雙手輕輕地捧著這只鴿子,把它送到了表參道同潤會青山公寓(如今變成了“表參道Hills”)隔壁的崗亭,因為那是距離最近的崗亭了。我們沿著原宿的后街小路走過去,受傷的鴿子在我掌心暖暖地微微顫抖。那是一個晴朗舒爽的星期天,周圍的樹木、建筑、商店櫥窗都在春日的陽光下閃耀,明亮而美麗。
這時我陡然想到,我肯定會摘取《群像》新人獎,并且從此成為小說家,獲得某種程度的成功。看起來頗為厚顏,但不知何故,我確信會是這樣,這個念頭清楚無誤。這與其說是邏輯性的想法,不如說是出于直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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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還清晰地記得三十多年前一個春日的午后,在神宮球場外場席上,那個東西飄然飛落到掌心時的感觸;我的掌心同樣記得一年之后,又是一個春天的下午,在千谷小學旁抱起的受傷鴿子的體溫。當我思考“寫小說”這件事的意義時,總是會回憶起那些感觸。對我而言,這樣的記憶意味著相信自己身上必有無疑的某種東西,以及夢想著將它孕育出來的可能性。這種感觸至今仍然留在我身上,真是一件非常美好的事情。
寫第一部小說時感受到的創作的“舒爽”與“快樂”,直到今天也基本沒有改變。每天一大早睜眼起床,到廚房里熱一壺咖啡,倒進大大的馬克杯里,端著杯子在書桌前坐下,打開電腦(時不時還會懷念四百字一頁的稿紙和用了多年的萬寶龍粗頭鋼筆)。然后開始左思右想:“好了,接下來寫什么呢?”這時候真是幸福。老實說,我從沒覺得寫東西是苦差事,也從來沒有因為寫不出小說而勞神苦形(真是堪稱幸運)。不如說,如果不快樂,寫小說的意義從一開始就不存在了。我無論如何也無法贊同把寫小說當作服苦役的想法。小說這東西寫起來應當奔流如川、噴涌如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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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絕不是以天才自居,也從不認為自己有什么特殊的才華。當然,連續三十多年作為職業小說家生存下來,我肯定也并非全無才能。大概原本就有些資質,或者說不同于其他人的傾向。然而這類事自己思來想去也毫無益處,還是交給別人去判斷吧——如果哪兒有這種人的話。
我長年以來最為珍視的(如今依然最為珍視),就是“我被某種特別的力量賦予了寫小說的機遇”這個坦率的認識。而我也算是抓住了這個機遇,又得到幸運之神的眷顧,于是成了小說家。說到底,就結果而言,我是被別人(不知是何許人)賦予了這樣的“資格”。我只想坦率地對這種狀況表示感謝,并且像保護受傷的鴿子一樣珍愛地守護著獲得的資格。我現在仍然在寫小說,我為這件事感到喜悅。至于別的,以后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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