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演員趣里與舞蹈團體“BE:FIRST”成員RYOKI(本名三山凌輝)于8月29日在Instagram宣布結婚,并表示趣里已懷第一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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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早在本人官宣前,部分周刊雜志就曾以“小腹隆起”“奉子成婚”等暗示性報道披露趣里懷孕事宜。
在日本,若將這種情況置于普通社會環境中,違背本人意愿傳播懷孕信息的行為被稱為“懷孕曝光”(妊娠アウティング)并被視為社會問題。但身為藝人,是否就只能默默承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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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非個例…屢見不鮮的“懷孕曝光報道”
雖未直接回應媒體的“懷孕曝光報道”,但趣里在Ins發布的婚孕聲明中特別寫道:
“我們原想待孩子平安降生后再向各界匯報,但為了能擁有更安寧的待產環境,最終決定在此刻向大家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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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人懷孕被媒體搶先曝光的案例并非孤例。去年6月,演員仲里依紗就在Ins快拍中回憶道:“雖是十多年前的事,但當年懷孕才兩個月未過安定期就被擅自報道,至今記得那份深切悲傷。”
“懷孕曝光”的法律問題
首先從日本法律角度,“懷孕曝光”行為本身是否存在問題?同樣經歷過生育的遠藤知穗律師如此分析:
“懷孕屬于高度個人隱私,且早期存在流產風險,當事人往往有強烈隱瞞意愿。違背本人意愿公開孕情,侵犯了個人隱私權,可能構成民法中的侵權行為,需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若此類行為發生在職場,可能衍生為騷擾問題。厚生勞動省將“孕產騷擾”(マタハラ)定義為“職場中針對懷孕、生育、育休等的騷擾行為”。具體指因孕產等原因導致就業環境惡化,法律要求企業主有義務采取防治措施。需注意懷孕曝光可能引發就業環境惡化,其本身也可能構成“孕產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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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擅自報道懷孕”是否違法?
對于公眾人物而言,即便本人未公布,媒體曝光是否合法?遠藤律師表示:
“與普通人群相同,這侵犯了當事人隱私權,可能構成民事侵權。區別在于若新聞具公益性或公共性,則可能不構成違法。政治人物或可滿足該條件,但藝人懷孕消息很難稱得上具有公益性。這種認知傾向隨著時代發展正不斷增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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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因違背意愿的懷孕報道造成精神壓力導致流產,能否追究媒體責任?
“刑事層面:目前無法律將曝光行為定為犯罪,無法追究媒體刑責。
民事層面:曝光報道可能構成侵權行為,或可主張損害賠償。但流產原因難以確定,證明行為與結果間因果關系(即報道直接導致流產)極其困難。即便以侵權為由索賠,法院大概率不會認定流產與報道存在因果關聯,僅可能因精神損害判處小額撫慰金。”
值得注意的是,輿論焦點集中于趣里丈夫三山過往的悔婚風波,以及其父母水谷豐、伊藤蘭夫婦的感受,而媒體擅自報道未公開孕情的問題反而被忽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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盡管藝人私生活易引發公眾關注,但在社會合規意識不斷提升的當下,或許我們更應思考:他們同樣享有受保護的隱私權。
這個事情同樣適用于中國娛樂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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