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飛機上怎樣怎樣,一直是我很喜歡的標題,我也經常用類似的標題——因為不僅是以前作為乘務員還是現在作為旅客,都有太多稀奇古怪的經歷。
當然,肯定不包括裸奔。
9月9號,長龍航班從沈陽飛往威海的航班上,一位旅客突然脫光了衣服,在客艙內奔跑喧嘩,并攻擊機組成員。
安全員將其制服,并用毛毯給他蓋上,航班落地后,該男子被警方帶走。
有旅客接受媒體采訪時回憶,這名男子先是大喊 “要帶你們飛了”,隨后脫光全身衣物在過道奔跑,其間還不斷地自言自語。很多旅客都看到了其裸體,現場秩序一度混亂。
其實以前的時候,在寫這種話題時我會調侃幾句,但現在覺得調侃不適,因為除了那些刻意、惡意的行為,他也有可能只是個病人。
去年有一個航班,從青島飛上海,安全員是我同批,我們便坐在了一起,自打我上了飛機,他就說:我有預感,這個航班肯定不太平。
這種預感,便來源于之前討論過的一個話題“掃”,掃把星的掃,他說前面有公司領導,后面有女安全員帶飛,還有你這個稀罕客,這航班能正常就怪了。我說你放屁。
一路平安無事,直到飛機落地還尚在滑行的時候,乘務員火急火燎沖過來在他耳旁說了句話,他大驚失色,打開執法記錄儀就往后面沖了過去。
青島飛上海,滿滿的商務客,大家跟我一樣好奇后面發生了什么,紛紛伸直了脖子看。過了一會,一個旅客帶著震驚的表情走過來,被乘務員安排在了我的旁邊,也就是同批剛才坐的位置。
我說咋了咋了?后面咋了?
他沉默了一會,說:后面有個女的把衣服全脫了。
我說啊?全脫?一絲不掛?
他說,對,一絲不掛,她坐在中間,我在里面靠窗,我當時心里害怕極了。
我問,她自己一個人嗎?
他說,不知道,看不出來,反正她脫的時候沒有人管她。我按了個呼喚鈴,乘務員過來也嚇了一跳。
其實那天同批的處置可謂是非常專業,在他過去的途中就指揮女安全員拿上毛毯,過去先讓她給她裹住身體,并由女安全員進行監控與陪伴,然后他打開執法記錄儀,背對這位旅客掃視也掃錄,防止有人偷拍,匯報那些流程也已經走完。
后來得知,這位女子是受到精神疾病困擾,那天不知道怎么受了刺激,脫光了衣服,坐在那里默默流眼淚。等其他旅客下光后,乘務員和地服姑娘上飛機來照顧她,她也任憑周圍人擺弄,幫她把外套褲子穿上,又把那條毛毯裹在她腰上,下了飛機。
當然,這名女子和上面那位男子顯然不同,她不打擾任何人,只是默默地流眼淚,我們不知道她的人生經歷過什么,只能在當時那個場景上給與默默的幫助,也真的不好多問、多說什么。
其實每年春天我都會寫一篇類似的話題,因為春季是精神疾病高發期,然后這就牽扯到另一個問題:
精神類疾病旅客能不能自己坐飛機?
很多人都覺得為了病人自己和其他所有人的健康安全,不應當讓精神疾病旅客單獨乘坐飛機。
從專業角度說,飛機起降的重力變化,溫度變化,氣壓變化等,以及受機上密閉空間、其他旅客影響等,都可能誘發某些精神類疾病突然發作。
可是據世衛組織2020年的數據,全球共有約3.5億名抑郁癥患者,精神分裂癥影響著超過2000萬人。而我國抑郁癥患病率高達2.1%,焦慮障礙患病率達4.98%。這是一個令我們極為震驚的數字。
在近些年全球民航不安全事件中,一些突發的劫機、沖擊駕駛艙、威脅炸飛機、擅自打開應急艙門、打架鬧事、自殘自殺,以及許多嚴重擾亂客艙秩序行為,相當高的比例是由于行為人精神疾病突然發作,這也成為了如今民航空防安全管控的一個痛點難點。
民航系統能做到的,就是機上控制、機下處理,把隱患盡量留在地面,事要是鬧大了就不得不返航或備降。
那么對于民航系統來說,究竟可不可以對這類人員實施拒載?
理論上來說是可以的。
《中國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國內運輸規則》第34條規定:“傳染病患者、精神病患者或健康情況可能危及自身或影響其他旅客安全的旅客,承運人不予承運。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不能乘機的旅客,承運人有權拒絕其乘機,已購客票按自愿退票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安全保衛條例》賦予了機長權利,即機長可以根據綜合因素,包括現場因素,來判斷旅客上了飛機以后,有沒有可能對航空安全構成威脅,或者影響其他旅客的安全。
需要說明的是,航司拒載一名旅客,一定出于是對包括被拒載旅客在內所有旅客的安全負責。
但另一個問題是,當旅客在沒發病期間并沒有異常行為,機組無法判斷他們的健康狀況,也就沒法直接宣布拒絕承運。
同時,對于如何處置精神疾病旅客導致的擾亂事件及非法干擾事件,不少航司的應急處置預案還不夠完善。
機組人員出面處置的時候往往心態復雜,一邊是出于對患者病情的同情不忍心對其下重手一招制服,一邊是維護航班空防安全的使命感催促著自己做好處置,避免事態擴大。
所以,對于這次事件,我們不能只談“疾病”,也得談“邊界”。
一個人在客艙內脫光衣服奔跑、喧嘩、攻擊機組人員,這不是單純的“病發”,這是對公共安全的實質威脅。無論他出于何種狀態、動機如何,攻擊行為就必須被清晰處置,這是航班運行的底線。
我們可以理解精神疾病患者,但理解不是縱容;我們可以同情他們的遭遇,但我們沒權利讓其他所有的旅客陪他“共情”;我們尊重每一個人的人格,但也要尊重整個客艙的秩序。
但真正的問題是:航空公司和整個民航系統,有沒有能力、有沒有權利、有沒有機制,在旅客發病之前,就識別并阻止風險上機?
有多少旅客是“看起來沒事”,但實際已經臨界?有多少人是“上飛機前不發作”,但起飛后突然崩盤?
我們不該等“裸奔”、“攻擊”、“沖擊駕駛艙”成為一個又一個的熱搜,才想起該查一查“這人能不能飛”。
理解有限度,善意有邊界。可飛行,不靠僥幸,要靠制度、靠底線、靠清醒。
所以這并不是一篇關于“裸奔”的文章,
這是一次對整個系統清醒的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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