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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5日,UNESCO發布《AI與教育:守護學習者權利》(AI and education: Protecting the rights of learners)報告。該報告分為兩部分:第一部分探討了數字化與AI對受教育權的影響,涵蓋教育機會、教育質量、數字鴻溝、非國家行為體角色及治理問題。第二部分分析了數字化對支撐受教育權實現的相關人權的影響,包括隱私權、免受暴力權、工作權、信息權、文化權以及表達與自主權等。
報告指出,教育領域的數字化進程并非新鮮事物。然而,隨著新冠肺炎疫情的發生,數字化的覆蓋范圍顯著擴大。
與此同時,以AI為代表的新興技術快速發展,推動著教學體系各個環節的變革——無論是課堂教學、自主學習、校務管理,還是學術研究與知識創新,都在這場數字化浪潮中煥發新機。
1.教學創新與教育數據管理
報告指出,AI等技術的引入催生了創新教學法和個性化學習體驗,但也因削弱師生間情感聯結而受到質疑——教師提供的社會情感支持對建立學生信任與學習動機至關重要。
技術進步同時提升了教育數據的采集、分析與應用效率,既能優化教育規劃,也能促進適切性數字教育工具的研發。
借助這些數字化手段,教育管理者可作出更科學的決策,使教育機構在工具與方法上持續迭代,靈活應對師生與決策者不斷變化的需求。
2.師生角色的演變
學習者的角色已發生深刻轉變,從單純的信息接收者成長為積極的內容創造者。這一變化體現了教育理念的重要革新:學習者不再是知識的被動接受者,而成為知識創造與傳播的核心參與者。
與此同時,教師群體正在同步調整教學策略,通過提升數字技能將新技術有機融入教學實踐。這種雙重變革不僅使學習者能更高效地運用知識共享與協作工具,還通過其學習平臺訪問記錄、在線工具使用數據以及與師生互動軌跡,持續生成寶貴的教育數據。這些數據正被用于優化學習分析系統,推動個性化教育向縱深發展。
3.私營主體在數字教育中的日益重要角色
與此同時,這些數據正轉化為私營機構在商業化、定向廣告和AI系統訓練等領域的資源。教育數字化進程強化了私營機構在教育領域的作用,其在數字工具的研發、提供、維護及治理方面已成為不可或缺的力量。
這一趨勢凸顯了公立教育體系與私營企業日益緊密的合作關系,也體現了這些利益相關方對保障數字教育資源可及性與可持續性的關鍵貢獻。與私營部門的協作能促進教育技術的持續創新與高效運作,展現出提升全球教育標準的協同效應。
然而,私營機構對教育日益增長的影響力,加之數據隱私與安全方面的隱憂,帶來了一系列亟待審慎分析的挑戰。在此背景下,亟需建立完善的制度框架與政策體系,以保障人權——特別是倫理規范、隱私保護與數據安全,確保數字化學習不會以犧牲師生權益為代價。
4.持續存在的不平等與數字鴻溝
報告指出,盡管將數字工具融入各類教育流程帶來了諸多機遇與長遠潛力,但教育數字化也催生了復雜挑戰:它不僅加劇了既有不平等現象,更影響著包括受教育權在內的多項人權的實現。
數據顯示,截至2024年全球仍有約三分之一人口未能接入互聯網——這種數字鴻溝始終是釋放教育數字化潛力的根本障礙。盡管全球網絡連接成本持續下降,但弱勢群體仍首當其沖面臨網絡覆蓋不足的困境。
唯有實現全民網絡覆蓋、普及數字終端設備并培養數字技能,才能真正彌合這道數字鴻溝。
5.構建包容且倫理化的數字教育治理體系
報告認為,在應對多層次數字鴻溝的同時,法律與政策框架必須緊跟教育技術工具的發展步伐,及時調整更新。
唯有如此,才能切實保障全民獲得安全、包容、公平的優質教育及終身學習機會。這對于確保AI教育工具的倫理化開發與應用具有決定性意義——既能推動技術有效支持教育目標的實現,又能防范算法偏見與技術濫用風險。
6.把握平衡:機遇與挑戰并存
報告指出,教育數字化轉型始終伴隨著機遇與挑戰的動態博弈,需要精準把握平衡點:既要充分釋放數字工具的潛能,又要切實保障全民教育權。
報告指出,真正的教育數字化轉型遠非簡單的校園聯網、設備分發、教材電子化或數字技能培訓。全球范圍內,許多國家在推廣單一數字化優先項目(如設備配置或網絡覆蓋)時遭遇瓶頸,根源在于缺乏系統協調機制和可持續資金規劃。COVID-19疫情期間,應急措施(現多已終止)常通過合作伙伴的實物捐贈實施,進一步加劇了這一現象。
這導致不同教育體系普遍存在零散解決方案,既缺乏國家層面的統籌協調,也面臨資金短缺和技術互操作性障礙。
為此,該報告援引5C框架,旨在評估數字化轉型如何與人權義務及受教育權實現相協調。5C框架由多方利益相關方組成的“數字轉型協作組”(DTC)開發,通過整合相互關聯的維度,構建了一個支持基于人權視角分析教育數字化改革的整體工具。其核心價值在于評估教育數字化轉型是否遵循“可及性、可用性、可接受性與適應性”原則,是否促進符合受教育權理念的倫理化、安全且有效的技術應用。
5C具體內容如下:
協調與領導(Coordination and leadership)——教育數字化轉型需以明確的愿景、政策和目標為起點,動員所有教育利益相關方參與。這要求建立基于證據的治理體系、監測評估機制以及監管框架,確保數字技術與數據應用在保障學習者權利的前提下安全運行,而非對其造成侵害。跨部門、多利益方的持續協作能確保轉型效益惠及最邊緣化群體。
內容與解決方案(Content and solutions)——數字平臺與高質量、易獲取、符合課程標準的內容是支撐教育數字化轉型長期愿景的基礎。但需明確,數字化轉型不應以取代教師或削減師資成本為目的。教師應參與平臺設計與多模態內容開發,內容需涵蓋國家通用語言及必要的少數民族語言,以支持多樣化教學模式、形成性評估機會及靈活學習路徑。
這些設計應當滿足個性化學習需求,保障教師學術自由,使其能自主創建、使用、改編數字資源。課程與評估體系需符合國際人權法對教育目標的規定,即促進人格全面發展、培養尊嚴意識,使所有人在數字時代有效參與自由社會。
課程各層級應融入未來技能培養,包括AI素養、信息素養及協作溝通能力——這些技能在生成式AI普及時代愈發重要。內容設計還需遵循無障礙原則,服務殘障學習者需求。
能力與文化(Capacity and culture)——數字化轉型必須以人為本,聚焦學習者核心利益。對全體教育參與者(學習者、教師、管理者、家長、政策制定者及社區)的數字能力投資,是應對全球數字化進程的關鍵。
結合對教師隊伍的持續投入及全民教育權的承諾,此類投資應立足公平包容原則,適配本土需求。具體包括:為在職及職前教師提供持續專業發展,使其具備"運用技術教學""技術認知教育"及"通過技術賦能教學"的能力,同時保持技術批判意識。
這種對數字能力與批判性文化的投入,將進一步推動知識創新、民主公民素養(含數字公民素養)發展。
互聯互通與基礎設施(Connectivity and infrastructure)——有效連接遠超越網絡接入范疇。全球在硬件、軟件、電力供應及高質量寬帶接入方面存在顯著數字鴻溝,農村與低收入社區尤為突出。
系統建設需確保線上線下學習空間的安全防護,任何數據傳輸軟件都應配備個人隱私保護機制。數字監控不得侵犯人權,特別是包含教育目標、學術自由、言論自由與信息獲取權在內的受教育權。
學校應配備符合多元需求的適切設備工具,確保所有學習者和教育者線上線下均可訪問。不同學習場景的連接需通過可互操作數據系統高效實現,且數字教育永遠不應取代面對面教育。
成本與可持續(Cost and sustainability)——在國家提供公共教育及規范私營教育參與的義務框架下,教育數字化轉型需要穩健、可持續、成本可控的預算方案。
鑒于數字服務成本高昂及多數地區教育預算緊張,需通過多元資金來源與跨部門協作,實現資源在學校和區域間的優化分配——這種分配應具備可負擔性、公平性、效果導向性,并通過構建繁榮的教育技術生態來推動、監測和維持發展。
所有這些“C”要素的背后都離不開數據:數據既能識別教育數字化進程中的薄弱環節,又能追蹤學生的學習內容和進度,還能為保障受教育權提供科學決策依據。隨著學習、教學、管理及行政流程的數字化,會產生新的數字數據,這些數據能夠提升教育決策者的管理能力,使其能夠更好地管理、分配和監控教育資源,并支持教師和學校領導調整其教學和管理方式。
報告最后指出,教育數字化與AI應用的普及正在全球范圍內重塑教育體系,這既為實現受教育權帶來機遇,也構成新的挑戰。若設計得當且實施合理,數字技術有望擴大教育覆蓋面、提升學習成效并彌合教育鴻溝。但若缺乏堅實的政策保障、運用數字技術促進受教育權的法律承諾,以及完善的法律政策防護機制,數字化進程(尤其是涉及AI等新興技術時)可能加劇既有不平等、威脅數據隱私,甚至侵蝕包括受教育權在內的基本權利。
資料來源:
UNESCO. AI and education Protecting the rights of learners. https://unesdoc.unesco.org/ark:/48223/pf0000395373
[本文為教育部國別和區域研究基地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國際教育研究中心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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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教育國際前沿”課題組整理,課題組負責人張永軍,編輯劉強。點擊左下角閱讀原文可下載該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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