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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釋永信又上熱搜了。
上熱搜的原因,是他被錘了。而這次錘他的,是河南佛教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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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剛剛,河南佛教協會發布了一篇長文,文章表示,釋永信涉嫌刑事犯罪、侵占公款、與多名女性有不正當關系并育有私生子,這種行為性質惡劣、影響極壞,因此堅決支持依法處理釋永信……
釋永信的這些罪名,之前不是有很多新聞媒體報道過了嗎?為什么現在又再搬出這些罪名把釋永信又再錘一遍呢?
這個我就不知道了。
反正可以看到,在這篇長文中,有一段話,是這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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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看到在這篇批評釋永信的長文中,出現了四個字——“自種孽因”。
什么叫“自種孽因”呢?
查一下我們能發現,“自種孽因”的意思,是指個人行為導致的因果報應,強調個人的行為與結果之間的關聯性,意思就是一個人的福禍,全部由自己咎由自取
那么問題來了。
釋永信今天的“果”,真的是他自己一個人“種”出來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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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早在十多年前,早就有僧人舉報過釋永信有財務問題且有情人和私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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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當時呢,卻沒人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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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不僅沒人相信,當時舉報釋永信的那個僧人,還被反誣有多名妻子、背叛師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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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當時還有30名少林弟子站出來,表示舉報釋永信的僧人其實是對釋永信懷恨在心,是惡意詆毀、誹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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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個僧人跳出來給舉報釋永信潑臟水——所以我請問,釋永信今天的“果”,真的是他自己一個人“種”出來的嗎?他真能自己“種”出30個僧人來給舉報者潑臟水?
而且更要命的是,當時相關人員在查釋永信的問題的時候,竟然查不出什么問題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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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一幫手握調查權力的人去調查釋永信,竟然查不出問題來——那么請問,這樣的“果”,真的是釋永信一個人“種”出來的?釋永信真有能力“種”出那么牛X的、調查不出一點問題的結果來?
確定當初真的沒有人跟釋永信一起“種孽因”?
而且在今天的這篇重錘釋永信的文章中,最后的結尾,還出現了這樣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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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家伙,本來開頭還是一些關于重錘釋永信的文字,可到了后面,竟然自夸起來了,這個我是服氣的。
那么,今天這篇重錘釋永信的文章,到底有沒有什么大問題呢?
在我看來,今天這篇重錘釋永信的文章,確實沒什么大問題。
因為這篇文章,通篇都在說正確的話,正確到讓你幾乎挑不出什么大毛病。總之就是通篇都在說一些大家都知道的且完全對的話。
為什么要說這種話呢?
這個我就不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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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之我知道,如今在一些公司單位,有很多小領導,也非常喜歡說這類話。
例如我認識的一家公司的領導,就曾經跟我聊過這個問題。他跟我說,你知道為什么一些公司的領導總喜歡說正確的廢話嗎?因為這是一種“風險規避”與“自我保護”的最優策略。
怎么說呢?
因為在復雜的組織環境中,“說得對”遠遠比“做得好”更安全。
例如,當一個公司領導在公眾場合的時候,如果他總喜歡說一些具體、明確的指令,那么這就意味著,他要負明確的責任了。而這種指令一旦執行失敗,那責任就是非常清晰可見的。
但是說“正確的廢話”就不一樣了,因為“正確的廢話”永遠正確,無法被證偽。例如一個公司的領導,他在開會的時候總喜歡說如“我們要高度重視、舉一反三、狠抓責任”這種話的時候,那么此時看似他已經發出了指令,實則他是在將執行和解讀的責任完全下放,這就讓自己始終處于“完全正確”的安全區。
而如果當結果不明朗時,之前他模糊的表述,就為他事后的解釋提供了巨大空間。
例如事情辦成功了,他可以說“這都是我安排你們這么干的”;可事情失敗了,他則可以歸咎于“你們理解能力有問題啊、落實方式不行啊”——這實際上,就是一種精明的“免責手段”。
所以,當今時代,身為普通人的我們,應該如何選擇與領導同事共事呢?
我的一個經驗就是,那些平時總愛說正確的廢話的領導和同事,能盡量不跟他們共事,就盡量不跟他們共事——因為這類人,往往是團隊里的“慢性毒藥”。
這類人,很喜歡用語言上的正確,替代行動上的有效,所以和這類人共事,很多工作都會變得流于表面,無法觸及核心——所以,一旦跟這種人共事久了,那么你們的團隊,很可能就會變得臃腫、遲鈍,然后慢慢脫離市場、客戶,而后,你們的團隊便難以再繼續創新和進步,從而就慢慢失去競爭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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