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發生在重慶秀山縣的“借宿被拒殺人案”性質十分惡劣。
8月14日21時許,騎電動車從廣西出發游玩的廖某(男,19歲)途經秀山縣官莊街道一民房時,向住在此處的彭某(男,32歲)提出借宿、借電源給電動車充電、幫忙介紹工作等需求,彭某拒絕,雙方發生爭執。廖某離開后,彭某回房屋休息。廖某于次日凌晨2時許持刀潛入,將彭某殺害。接群眾報警后,該局迅速展開偵辦,于8月15日13時許將廖某抓獲。廖某對自己被彭某拒絕后,心生怨恨故意殺人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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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疑人廖某年僅19歲,案發前騎電動車從廣西出發,自稱“游玩”,但其行為模式顯示缺乏明確目標和計劃,經濟狀況似乎也比較窘迫(自稱“餓了幾天”)。
受害者彭某:32歲,是一名在門窗廠打工的普通工人。他有一雙未成年的兒女,妻子在娘家帶孩子,家庭經濟壓力較大。他的拒絕是 “本分” ,是基于安全考慮的正常反應。
廖某行兇后異常“淡定”,竟在案發現場的廚房煮食面條,之后到二樓倒頭大睡,直至被警方抓獲。這種對生命的極端漠視和冷靜,令人不寒而栗。
次日中午,一女子準備做飯時發現廚房的鍋和菜刀不見了,同時看到隔壁宿舍門上有血跡才報警,警方隨后在二樓發現沉睡的廖某以及失蹤的鍋和菜刀。
目前,廖某因涉嫌 故意殺人罪 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從本案披露的細節看:
預謀性:廖某遭拒后離開,數小時后持兇器返回作案,并非激情犯罪,表明有預謀。
動機卑劣:僅因瑣事被拒就蓄意報復,主觀惡性極深。
手段殘忍:趁被害人熟睡無力反抗時行兇。
后果嚴重:造成彭某死亡,對其家庭造成毀滅性打擊。
法律界人士分析,若廖某精神正常且無其他從輕減輕情節,可能面臨最嚴厲的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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